『漫游』酷论坛>『版务建议公告』>投诉

chong_chong@2006-09-01 10:49

小团体? 搞笑

到这里来的几个不都是卖家小团体的?不都是此次晒书门事件的参与者或者组织者?这不是小团体?

事件其实很简单,经过那么多“知己”的发言,我想诸多看此帖的人已经清楚了吧:要求版主为一位商家恢复名誉的问题 这个是根本问题吧

LZ是商人已确认 也提供代购代理服务已确认 并没有申请为17区卖家已确认

作为一位卖家,一位代购代理者,在17区,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晒物

理解为广告贴,理解为代理贴都不为过分吧

如果作为已经申请为卖家的晒物,自然不会加上那一句话

如果作为一个纯粹买家的晒物,也不会再加上那一句话

17区的晒物贴多了去了,为什么只有LZ的那贴会有的

是不是也自己考虑一下为什么? 针对你个人?

我们大家有仇?还是觉得17区太风平浪静了?

我觉得看到这种标题后,及时PM版主说明一下情况,更改标题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却举起维权大旗捍卫自己的信誉,是不是太心急了一点?
引用

mishiyouyu@2006-09-01 11:12

引用
最初由 chong_chong 发布
小团体? 搞笑

到这里来的几个不都是卖家小团体的?不都是此次晒书门事件的参与者或者组织者?这不是小团体?

事件其实很简单,经过那么多“知己”的发言,我想诸多看此帖的人已经清楚了吧:要求版主为一位商家恢复名誉的问题 这个是根本问题吧

LZ是商人已确认 也提供代购代理服务已确认 并没有申请为17区卖家已确认

作为一位卖家,一位代购代理者,在17区,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晒物

理解为广告贴,理解为代理贴都不为过分吧

如果作为已经申请为卖家的晒物,自然不会加上那一句话

如果作为一个纯粹买家的晒物,也不会再加上那一句话

17区的晒物贴多了去了,为什么只有LZ的那贴会有的

是不是也自己考虑一下为什么? 针对你个人?

我们大家有仇?还是觉得17区太风平浪静了?

我觉得看到这种标题后,及时PM版主说明一下情况,更改标题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却举起维权大旗捍卫自己的信誉,是不是太心急了一点?

这个根本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我从哪里说了我要恢复一个商家的名誉!!??我从一开始就明确表明,我要的是斑竹对他行为的道歉,对我一个基本会员的名誉的恢复,你说几个人看到这样的标题会不怀疑的我信誉?楼上几位非"团体"的人士的回答你都当作看不见,而你们所谓的团体呢?不是非常明显么!!
而且你们的论点也非常可笑啊,一定要给我扣上商业的帽子来给撇清自己的过错?
你要想想我开这贴的目的?我是商人,我有卖东西,有哪个人事先知道了,我是广告自己是商人去开贴的么?你们一定要死抓着我这点不放有意义么,我早说过我不在这里卖任何东西打任何广告的.一定要把单纯的晒物变成我的商业行为再来给本来普通会员的我强加帽子来给自己脱罪,简直本末倒置!
为什么我那贴会有?这不是你们该告诉我的么?是你们和我有仇,我踩到什么不该踩的了?
那好我来问你,为什么那位斑竹看到我的帖子,想警告我不先PM我,不先回帖,一定要先给我来这么一下改标题?现在却来'团体维护"是不是太亡羊补牢啊?
引用

真`bt无双@2006-09-01 11:14

17区的筒子们还是很团结的,不存在什么小团体(至少表面上没有)

-------

L君的意思是因为回帖涉及及到商家内容,所以在主贴上予以注明。这些都很正常,但所用词语是产生纠纷的关键,(如果写的是:“非米人止入”之类的没人会反感)

-------

版主所处角度和一半市民不同,大家就这么理解吧。

ps:LS再发一贴吧,详细的、图倍儿大那种,我还想看内容呢.....
引用

yyss527@2006-09-01 11:15

LZ是商人已确认 也提供代购代理服务已确认 并没有申请为17区卖家已确认

作为一位卖家,一位代购代理者,在17区,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晒物
================
我想这次买书是怎么一回事AT28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根本就是不LZ在进行商业代理。纯粹就是帮朋友买到书后拿出来晒晒而已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17区应该是没有“在不进行商业活动的前提下,帮朋友买书的代理人这晒物需要申请”这条吧?
把单纯的晒物理解为广告,我觉得很神奇

另外,楼主的目的根本不是要求恢复他身为卖家的信誉
他要的只是让斑竹对他的帖子单独进行打标这个不合理的行为作出解释。

顺便请教个问题:
如果作为已经申请为卖家的晒物,自然不会加上那一句话
=============
也就是说只要通过申请了的卖家,17区就可以保证向该卖家买东西没有任何风险么?
引用

月牙小狐@2006-09-01 11:54

引用
最初由 lodoss 发布



那也没办法,反正人的想法各式各样,不给买生怨恨是自然的,又不是什么肮脏的想法,你我都心中有数,你又何必还要陈论甚高,持义甚正呢?


你的想法如何我不管,这区的规则是你们制定的,我不过是问清楚而已,有什么奇怪的么?扯什么不给买生怨恨,你觉得有必要么,如此这样是不是就可以把大家的疑问顺理成章的变成怨恨作祟了?

说话带刺没什么意义,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你直接把那些不准打擦边球的规则也一并出台不就好了?以后发帖的只准SHOW自己买的东西,这样就圆满了吧
引用

chong_chong@2006-09-01 12:38

单独加标题也就是因为LZ有卖家这个特殊身份,你看看论坛其它的晒物帖有吗? 就这么一个简单话题要说多少遍才能理解呢?

==============================
如果被怀疑为广告贴,就说纯粹是晒物

如果说是晒物帖,有人上门就顺带生意

两者相互不矛盾,真是游刃有余啊
==============================

为什么会加上这句话,为什么其他那么多的晒物贴都不加这句话?

再多解释下去也无任何意义了,让这里的大人们来处理吧。
引用

mishiyouyu@2006-09-01 12:56

引用
最初由 chong_chong 发布
单独加标题也就是因为LZ有卖家这个特殊身份,你看看论坛其它的晒物帖有吗? 就这么一个简单话题要说多少遍才能理解呢?

==============================
如果被怀疑为广告贴,就说纯粹是晒物

如果说是晒物帖,有人上门就顺带生意

两者相互不矛盾,真是游刃有余啊
==============================

为什么会加上这句话,为什么其他那么多的晒物贴都不加这句话?

再多解释下去也无任何意义了,让这里的大人们来处理吧。

单独加标题因为我有卖家这个身份??搞笑,是谁说根本不认识我?是谁说根本不知道我是卖家?是谁说自己认为这个没有广告信息才一开始根本不回收的?这后来暴露的事实成为你事先打标的依据了??难道真能未卜先知?还是自打嘴巴?
==============================
如果被打上标题,就说人家是广告
如果投诉,就说人家心生怨恨
两者真是完美说辞,争眼说瞎话啊
==============================
是啊,为什么啊,你为什么了个半天,一个理由都没有给出来,我理由充分,纯粹晒物,平白名誉受损要道歉啊!
等着你们开完大会来处理呢,大家的眼睛都看着呢,公正2字,希望还尚存!
引用

chong_chong@2006-09-01 14:04

引用
最初由 mishiyouyu 发布

单独加标题因为我有卖家这个身份??搞笑,是谁说根本不认识我?是谁说根本不知道我是卖家?是谁说自己认为这个没有广告信息才一开始根本不回收的?这后来暴露的事实成为你事先打标的依据了??难道真能未卜先知?还是自打嘴巴?


现在证明你是卖家了吧? 现在证实你是代理者里吧?

既然已经证实了,加这个个标题就没有任何疑问了吧!

一个身为卖家,身为代理者的人SHOW物,别看作是广告不会奇怪吧?

就算之前有任何疑惑,到现在也都已经清楚了吧?

因为是SHOW的东西买不到了,所以就不存在广告的性质了?如果任何商品都能轻易购的,我们还要代理干吗?

17区从来也没有单纯买家SHOW物别当成商家而遭遇不快。LZ能找出第二个受到斑竹这么照顾的“买家SHOW物吗?”

事实都那么清楚里,要么作为商家维权,不过估计这个不可能。

纯粹晒物? 一个卖家,从事相关业务,说这次只是纯粹晒物,没有任何广告宣传目的,或是会达到任何广告宣传目的? 这里有人会相信吗?
引用

mishiyouyu@2006-09-01 14:04

下午出门,又有有趣的事情出现,有权处理的出来表个态,帖子也保存截图了.
以上如此吧,你们开会也累了,休息吧
引用

傀儡人形@2006-09-01 14:09

我提醒下楼主,把隐藏区的内容外放已经构成犯罪...后果很严重的,你自己考虑一下
当然,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或隐情
引用

Sekundes@2006-09-01 14:55

引用
最初由 mishiyouyu 发布
下午出门,又有有趣的事情出现,有权处理的出来表个态,帖子也保存截图了.
以上如此吧,你们开会也累了,休息吧

ma.....双方都有自己的立场..争下去也出不了结果的...
联系管理员吧...hiei或者影魂...我代劳也可以....

引用
最初由 傀儡人形 发布
我提醒下楼主,把隐藏区的内容外放已经构成犯罪...后果很严重的,你自己考虑一下
当然,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或隐情

这个从何说起?楼主的图只不过是帖子被回收前收藏区的截图,即便帖子被回收了也算不上"隐藏区的内容外放"吧....况且犯罪这词用得....恕我直言,你的回帖很容易挑起更大的矛盾...so...发言请慎重...
引用

西野司看我帅@2006-09-01 15:14

引用
最初由 傀儡人形 发布
我提醒下楼主,把隐藏区的内容外放已经构成犯罪...后果很严重的,你自己考虑一下
当然,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或隐情


笑话!

人家自己的贴子截个图而且又是事实 放出来给大家看看

你还威胁人家。

不讲理也得有个限度。

是不是一直把自己特殊看待了
引用

bluesphere@2006-09-01 15:26

豆腐不如去某大班区去看看......楼主似乎收集到了有趣的证据

这里也对楼主道歉了,在下说话如果伤害了阁下的感情,我在此表示深深的遗憾与深切的的歉意。
引用

北蔓达@2006-09-01 15:36

一个蛮横无理,一个不知变通。
大家玩乐开心的地方,代购本是好事,既然已经大家都预定书了,那么又何妨在买卖完成之后再晒呢?
引用

傀儡人形@2006-09-01 15:38

引用
最初由 西野司看我帅 发布


笑话!

人家自己的贴子截个图而且又是事实 放出来给大家看看

你还威胁人家。

不讲理也得有个限度。

是不是一直把自己特殊看待了
你发帖子前还是请仔细的了解下事情...如果不了解请控制自己的语气,不然显得很低级,我也没有对你说话的兴趣.看漫画的人的MJ,你还是继续去看漫画吧。

另外对楼主说,我那帖是善意的,如果你真的把隐藏区的帖截图发出去,很可能会带来新的争执,而且确实也不允许..(当然了,如果以擦边球的方法的话..估计么人管..所以请考虑一下)
引用


«1234567»共7页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