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剑心 发布
什么跟什么嘛?
大家做论坛的不都是盗版吗?
POPGO、花园、漫迷又怎样?
做出来的动画不都是盗版吗?
漫迷的刻碟服务还将之传播出去了呢
那些下载动画的你们难道就是在24小时之内删除了的吗?
真是莫名其妙……
仓成武@2004-05-29 13:19
引用最初由 剑心 发布
什么跟什么嘛?
大家做论坛的不都是盗版吗?
POPGO、花园、漫迷又怎样?
做出来的动画不都是盗版吗?
漫迷的刻碟服务还将之传播出去了呢
那些下载动画的你们难道就是在24小时之内删除了的吗?
真是莫名其妙……
surlover@2004-05-29 13:19
原来是当事人来了。。vicko@2004-05-29 13:2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仓成武@2004-05-29 13:33
既然事说明,用自己的话不是更好吗。剑心@2004-05-29 13:35
引用最初由 仓成武 发布
如果我们能正常的买到Z版的动画,还要下载干什么?
不要拿国内没有的版权和知识版权相比。
江楓隨波流@2004-05-29 13:40
引用最初由 剑心 发布
是呀
这就是所谓的“次道德”吧
你们自己狂盗版就可以
网页的借鉴就算抄袭?
还什么知识权!
试问你写论文难道就没有抄来的成分了?
写这种宣传的话不都是一种格式吗?
难道你写信还可以把收信人的地址填到寄信人上?
减肥中人@2004-05-29 13:42
写论文引用的话要注明出处的吧。obviw@2004-05-29 13:44
请注意现实问题..难道全世界那么多FANSUB都是D版了吗....引用最初由 剑心 发布
什么跟什么嘛?
大家做论坛的不都是盗版吗?
POPGO、花园、漫迷又怎样?
做出来的动画不都是盗版吗?
漫迷的刻碟服务还将之传播出去了呢
那些下载动画的你们难道就是在24小时之内删除了的吗?
真是莫名其妙……
ives@2004-05-29 13:44
引用最初由 bestword 发布
创意、文字编辑以及框架……我觉得这个也可以商榷的……比如很多法律文书的格式……我们也不必为这个付钱的……楼主的作品似乎也可以归入这一类的。而且很明显这个是属于一种类似合同性质的东东……合同好象不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
而且请阁下注意那个“产”字。定性的要件,少了它意思完全变了……知识“产”权,说到底是当作自己的财产看待的。自己的利益是第一位的。什么人类的独创性什么社会进步,在自己的利益面前完全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所以发达国家从来不谈什么“知识权”,那是人权不是产权了。你觉得我们面对萎软的时候有知识权吗?还是要靠盗版来自行维护。
总之,知识产权这玩意只会阻碍社会进步。
obviw@2004-05-29 13:46
请你注意你的言论..因为这些都是很不理智的说法..同时也给流星带来了很差的影响...引用最初由 剑心 发布
是呀
这就是所谓的“次道德”吧
你们自己狂盗版就可以
网页的借鉴就算抄袭?
还什么知识权!
试问你写论文难道就没有抄来的成分了?
写这种宣传的话不都是一种格式吗?
难道你写信还可以把收信人的地址填到寄信人上?
vicko@2004-05-29 13:4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ives@2004-05-29 13:50
引用最初由 剑心 发布
什么跟什么嘛?
大家做论坛的不都是盗版吗?
POPGO、花园、漫迷又怎样?
做出来的动画不都是盗版吗?
漫迷的刻碟服务还将之传播出去了呢
那些下载动画的你们难道就是在24小时之内删除了的吗?
真是莫名其妙……
仓成武@2004-05-29 13:54
引用最初由 剑心 发布
是呀
这就是所谓的“次道德”吧
你们自己狂盗版就可以
网页的借鉴就算抄袭?
还什么知识权!
试问你写论文难道就没有抄来的成分了?
写这种宣传的话不都是一种格式吗?
难道你写信还可以把收信人的地址填到寄信人上?
obviw@2004-05-29 13:54
:rolleyes: 法律上可没这个说法..而且FANSUB并不违法...除非是继续制作已经拥有版权的作品(既中国已经引进的作品) 因此多数FANSUB并不是D版的范围..同时我也希望你们在说这些言论的时候不要带上流星这个团体的性质...最好主动说明是个人观点....避免误导旁人..引用最初由 vicko 发布
呵呵,只要是fansub就都是D版
正版商授权的叫翻译团体,不是fansub,虽然他们也是为了兴趣,但是性质不一样了
ioridx@2004-05-29 13:56
本来对那里印象就不怎么好,BBS的排版几乎和HY一个样,尤其是最近加上去的那个投诉区,都让人怀疑HY的版面设计和排版的也在流星街工作的想法:D引用最初由 obviw 发布
请你注意你的言论..因为这些都是很不理智的说法..同时也给流星带来了很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