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有一点我一直很奇怪,作为一个海洋国家,日本为什么选了大陆法系,作为一个大陆国家,美国为什么没有选大陆法系。
飞鸟怅@2005-05-01 23:44
引用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有一点我一直很奇怪,作为一个海洋国家,日本为什么选了大陆法系,作为一个大陆国家,美国为什么没有选大陆法系。
ccercom2003@2005-05-01 23:45
呵呵,这段话有什么问题吗?或者说你对此有什么见解?引用最初由 Hunter_kk 发布
英法派与大陆法派之争——法律家之间的阵地争夺如前所述,法典论争主要是在英国法学派与大陆法学派之间展开。从论争的内容看,它不仅是历史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之间纯学术的法学派争论,同时也涉及到西方法律与传统习惯之间矛盾的调整问题。更不容忽视的是,在延期派与断行派之间的争论不断升级中,既不乏带有孩子气的饶舌,[33]更可以见到一些信口开河的言论。[34]关于法学界、实务学界在法典论争中的表现,在后来学者的研究中多有讨论。其中有人通过对当时的法学教育、裁判制度、法源等角度进行考察认为,法典论争之所以能达到白热化的程度,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英法派与大陆法派之间,即专业法律家之间有阵地之争存在。从这一时期在法实务中外国法得以作为法源发挥作用这一点看,也可以认为英国法派与大陆法派之间的全面对立是拿职业作赌注的一场赌博,因此论争的白热化自然也是源于此理。[35]这种观点是源于博瓦索纳德的一篇论文。在民法典与商法典延期三年实施的决议通过后,博瓦索纳德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新法典非难的批评》。论文指出:在延期实施法典的意见中,载有十一个人的姓名,其大多数是属于英国法学者或只学过英国法和美国法的律师。他们对民法及商法心怀不满的原因恐怕就在于法典的内容与自己学过的东西差距过大。因为如果新法实施,他们将不得不重新对此进行学习和研究,也许他们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感到不愉快。
飞鸟怅@2005-05-01 23:47
引用最初由 Hunter_kk 发布
英法派与大陆法派之争——法律家之间的阵地争夺如前所述,法典论争主要是在英国法学派与大陆法学派之间展开。从论争的内容看,它不仅是历史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之间纯学术的法学派争论,同时也涉及到西方法律与传统习惯之间矛盾的调整问题。更不容忽视的是,在延期派与断行派之间的争论不断升级中,既不乏带有孩子气的饶舌,[33]更可以见到一些信口开河的言论。[34]关于法学界、实务学界在法典论争中的表现,在后来学者的研究中多有讨论。其中有人通过对当时的法学教育、裁判制度、法源等角度进行考察认为,法典论争之所以能达到白热化的程度,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英法派与大陆法派之间,即专业法律家之间有阵地之争存在。从这一时期在法实务中外国法得以作为法源发挥作用这一点看,也可以认为英国法派与大陆法派之间的全面对立是拿职业作赌注的一场赌博,因此论争的白热化自然也是源于此理。[35]这种观点是源于博瓦索纳德的一篇论文。在民法典与商法典延期三年实施的决议通过后,博瓦索纳德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新法典非难的批评》。论文指出:在延期实施法典的意见中,载有十一个人的姓名,其大多数是属于英国法学者或只学过英国法和美国法的律师。他们对民法及商法心怀不满的原因恐怕就在于法典的内容与自己学过的东西差距过大。因为如果新法实施,他们将不得不重新对此进行学习和研究,也许他们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感到不愉快。
Hunter_kk@2005-05-01 23:49
也就是说英法派与大陆法派是有争论的,那我宁可去学英法派,去和大陆法派争论,也不会去学大陆法派.ccercom2003@2005-05-01 23:49
引用最初由 飞鸟怅 发布
:confused: 引用这段话能说明你的什么观点呢?
阿,头发干了呢~我闪去睡觉了~JJ再见哦~~:D
ccercom2003@2005-05-01 23:50
引用最初由 Hunter_kk 发布
也就是说英法派与大陆法派是有争论的,那我宁可去学英法派,去和大陆法派争论,也不会去学大陆法派.
而也许你们学的是大陆法派,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吧.
飞鸟怅@2005-05-01 23:51
引用最初由 Hunter_kk 发布
也就是说英法派与大陆法派是有争论的,那我宁可去学英法派,去和大陆法派争论,也不会去学大陆法派.
而也许你们学的是大陆法派,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吧.
飞鸟怅@2005-05-01 23:52
引用最初由 ccercom2003 发布
你没看我前面的回帖?你学英美法在中国没有用武之地,因为我们国家属于大陆法系,热爱中国的小DD,可明白了?
ccercom2003@2005-05-01 23:53
引用最初由 飞鸟怅 发布
=0=
为什么我们说的话都差不多……哈哈~
JJ玩的开心~~:p
Hunter_kk@2005-05-01 23:54
谁说没有用武之地?我们难道就不能为中国特色的法律输入带有英美法系的好东西吗?Hunter_kk@2005-05-01 23:56
引用最初由 ccercom2003 发布
这就是“think like a lawyer”么:D
Hunter_kk@2005-05-01 23:57
算得,不窝的,睡觉去的!ccercom2003@2005-05-01 23:59
引用最初由 Hunter_kk 发布
谁说没有用武之地?我们难道就不能为中国特色的法律输入带有英美法系的好东西吗?
ccercom2003@2005-05-02 01:29
引用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我恶寒一个,我那段话明明不是针对你说的。你难道也FQ一把头脑发热没看明白我说什么
你的顶贴除了语言上有点“汉奸”味道,大部分的东西我还是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