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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生若只如初见——三头金牛

yangpi@2003-05-11 00:22

塞塞
曾用名:巴巴呜、SAIL、我和胖猫一起散步。。。
籍贯:无政府主义论坛
生日:5月1日
其他:该同志曾建议开一个南风那样的小咖啡馆,害我心动了半天。

  初见塞塞,印象太深刻了,是在理工大那边的雕刻时光。我和土土姐姐都早就到了,等待着传说中的SAIL的出现——按时间算其实她也早就应该到了呢。小龙、巧巧就商量要骗骗塞塞,互相换了身份。然后我们就等呀等的,有人给塞塞的手机打电话,只听到一个笑笑的声音说着“别打了别打了,我手机没电了”,我看到望着我身后方向的土土的脸上换了表情。回头,一个梳两条小辫子的姑娘风风火火的走了过来,我没想到塞塞是梳小辫的,所以,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本能的想要考考她,比如说请概括一下慈明亮的性格特点什么的。可是,辫子姑娘走过来,直接的叫出了我的名字,让我没好意思把我的怀疑说出口。后来想想也无所谓,网上的朋友变成现实里活生生的朋友是多幸运的事情呀,管什么真的假的。小龙和巧巧的骗局一开始很成功,辫子姑娘真的就相信了巧巧是小龙,小龙是巧巧,不过,唉,该怎么说巧巧同志呢?事情的经过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好象是当时“巧巧”不在,辫子姑娘就很好奇的问为什么那个人叫黑巧克力呢?“小龙”同志就马上没心没肺的说:“你等小龙回来问他不就知道了。”然后,该同志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补充到:“不是不是,我是说等巧克力回来你问他就成了。”简直倒呀,真是没办法,就算辫子姑娘好骗以这种水平也是蒙混不过去的呀。那天晚上的后半段对塞塞来说是有点沉闷的吧,因为她跑到一边去看书了,哎呀,连郁闷都郁闷的这么帅呀。我后来想想,觉得雕刻时光的气氛有点过分的闲散,对于辫子姑娘这种好不容易才被我逮到的家伙来说,应该找一个更适合大声说话的地方,比如说我们家附近的据我说乐队主唱长的很象卫慧的城堡酒吧。还记得那之后的一天看着塞塞坐上107离开,在初秋十刹海边的晚风中,我居然很难过的掉了眼泪,这个就比较奇怪了,因为那次去十刹海并不是正式的分别,那之后我和塞塞还见了两次面。忽然想到的是樱桃小丸子去某南海小岛旅行的时候认识里一个当地的土著小女孩儿,她们在一起很快活的过了几天,然后在分别的时候,土著女孩儿哭的淅沥哗啦,兴许我就是那个傻瓜的土著吧,或者比那个土著还要傻瓜。


土土
曾用名:硅树脂、CLAY、黏土、萍踪。。。
籍贯:北京市三十一中初一(1)班
生日:5月9日
其他:该同志与我认识十二年,互相见证对方年少无知的少女时代的一切奇怪的事情,比如我现在揭发说,黏土初三的时候喜欢过潭咏麟,黏土一定会反咬一口的揭发说,皮皮同志高一的时候喜欢过曹限东。鉴于狗咬狗的下场只能是两嘴毛,我就不继续给狐姊姊这种坏蛋看笑话了。

  我和土土互相磨合的过程,可以当成一个友情养成游戏来玩。初中,正是我们刚刚开始懂人事儿的时候,她看着我这个变态做班上的生活委员,组织大家值日扫除买月票;我看着她做英语科代表,每天收该死的英语作业。幸好我的生活委员没干几天,而做生活委员的我和她还不是很熟,所以就算她对我的安排心怀不满也没有关系。我记得那个时候觉得从动物园到六部口真的远的紧呢,我安排每个组做一个星期的值日就意味着土土同志要连续早起一个星期,确实有点儿难。不过,小时侯就是这样,总是不会去顾及别人的感受,总觉得大不了我就不干好了,谁觉得自己安排的最好谁就来干。那个时候的土土是什么样子的我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比较骄傲吧,反正开始的一段我们之间话不多,话题也不多,我们这两条线唯一的交点是同坐一趟车。后来,时间丁零当啷的过去,脸熟的两个人的心里也熟悉了起来。我真不明白人究竟是因为有共同语言而熟悉还是因为熟悉而有共同语言。反正就是熟了。现在想想,土土小时侯写东西是什么样子呢?好象词汇比较丰富,就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那种。皮皮呢?好象比较会煽情,偶尔捣鼓出一篇主旋律的作文来。土土那个时候看什么书呢?听说这家伙读《杨家将》差点哭晕过去。皮皮呢?那个时候终于看全了金庸的全部小说,正洋洋得意呢。土土那个时候最怕什么东西呢?当然是王金鳖老师吧,教数学的,下雨天骑车的时候用一个夹子把裤腿夹住。皮皮呢?这胆小鬼怕一切的软和的虫子,也怕王金鳖。还有还有,好多好多。这便是我和土土还有源源、娟娟之间最珍贵的东西吧,毕竟,那样的我们再不能回来,而那个时候和我一同成长一同互相关注着的朋友便是我那段日子的见证——我初中的朋友们,见证了我懂人事儿的过程。尽管也许现在你们还是觉得我非常不懂事儿的说。


狐狐
曾用名:出局、安打、美雪美雪、那我叫什么好呢、坐上筋斗云、城乡无差别、农转非、ca_bien、这个世界只有domingo没离过婚、下次开船港、真的不重要。。。。。。
籍贯:北京建工学院水本97
生日:5月10日
其他:该同志作的不缺德的事就算把竹林子里的竹子都当笔杠子用了(不是当竹简),也写不完。

  和狐姊姊的相识是很特别的一出。认识她的过程让我现在想起来还痛心疾首——怎么会觉得她是好人呢,怎么会呢?我发现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还是很幼稚的,竟然愚蠢到相信狐姊姊这样的美女蛇会存着好心关心我摔在雨地里有没有事,并据此把她当成好人来喜欢,却并不知道这个家伙因为看见还有我这样的能在长安街上摔成“大”字的傻瓜而在肚子里笑的几近昏厥。真是遇人不淑。看她五花八门的曾用名(仅是一小部分)大家就可以想象吧,这个小时侯踩漏房、装内伤,长大了“醉生梦死”、丢钱包的家伙是个多么不靠谱的家伙——尽管我们班都比较那什么的没有重样的,可是狐姊姊还是以她的“TRIP-POP(忒不靠谱)”精神战胜了我们的“HIP-POP(很不靠谱)”,而成为了最闪亮的一位。这位自称名叫“狐狸的‘狸’,狗獾的‘獾’”的狐狐小姐是我在大学中唯一吵过闹过的朋友,我们曾经保持过两个星期不互相说话的记录,可是起因我现在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估计是因为我们两个在一起产生的强大能量能使时间逆流吧,狐姊姊还有我会不自觉的变成俩小孩儿,那种在胡同里乱蹿跳皮筋的小孩儿、去工地上捡钢筋卖钱给低年级小同学买文具的小孩儿,所以才会象小孩儿一样任性、别扭、闹脾气,——只有彼德·潘这样的小孩儿才会这样没心肝呢。而且也只有小孩儿吧,才容易改变——跟狐姊姊认识以来,我说话的方式越来越象狐姊姊那种直接的拐弯抹角,而狐姊姊书架子上仅有的几本字书差不多都与我有关。永远不敢忘掉的是狐姊姊的爹做的江米酒,本来是带给郭小宇同志的,可是等郭同志闻着味找到我们的时候,别说杯子里的东西了,我连封口用的保鲜膜都添干净了。嘿嘿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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