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版务建议公告』>[建议]两难问题的解决 ..

[建议]两难问题的解决方式

mingo@2006-03-26 06:45

近来版误区出现的两难事情不少, 基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真理歪理五花八门理, 因此处理这些问题的难度也很大, 结果无非以下2种,不了了之, 双方各大N大板。 如果只处理一边的话,叫冤的, 大喊官官相护, 以公报私的更不用说。。 但是不管怎么样处理, 作为处理者的管理员的威信及公正性会受到损害。。久而久之就变成了某些人口中的“传统”了。。

因此建议如下。
===========
一。 管理员有权判定纠纷为“两难问题”
二。 列出可能的处理
(默认为: 1。 不了了之, 争论停止。
2。 双方都受到处罚
根据情况可追加 其他选项)
三。根据选项数目决定几率
(默认2项 则50% 50%
三项以上由管理员决定几率或直接 100/n%)
四。 任意数字来确定结果
(如事先确定如0-4 为选项1, 5-9为选项2。
双方提出任意整数1-20 例(4), 由管理员提供任意的无理数如 sqrt(7) =2.6457513110。。。。 根据提出的整数如 5 而找寻小数点后第4位, 结果为7。。
当然也可以直接使用rand()来取得)

五。 根据结果处理
(如上结果为7, 选择处理选项 2, 既双方都处罚)
=========

呵呵, 有种游戏的感觉, 毕竟论坛是休闲的地方啦, 不要太过认真。。
而且以上只适用于非常棘手的问题, 谁受到处罚也多了很多的运气成份, 至少很难再抱怨是官官相护了。。 而且管理员也可以不判定为“两难问题” 而直接做出其他的判断。。因此和现在相比,只是多了一个处理棘手问题的方法。。

呵呵 这个在现实中是异想天开的想法, 在论坛可能就有特殊的效果。。也请考虑一下噢。。
引用

SoooooDee@2006-03-26 08:24

推翻以上所有

全部不成立

全部不可行
引用

Douglas·Kaien@2006-03-26 09:14

楼主你有完没完
引用

aees@2006-03-26 09:16

哈,难道那些不是传统?这中国恐怕是容不下你老人家啦~~~
引用

buszt@2006-03-26 10:56

楼主大概是针对我说的吧。。

不管怎么说。。官官相护是中国的传统,这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在这里被彻底改变。。。
作为斑竹一方很容易包庇同僚,不管这是否出于故意,但下意识的认为斑竹有理这是基本是肯定的。。 让同僚来断同僚和普通会员的纠纷明显不合适。。 作为现在论坛任何职务的管理人员,包括管管,斑竹和警察都是如此,即便有异议也会碍于身份不好说,毕竟说话就要得罪人,而且说了也不会有好处,反而捞个多管闲事的印象。。

建议是:设立独立的审判人员和裁决程序。。 虽然法官也是官, 就像现实中虽然法官不能完全保证公平,但还是对于用官来判官要公平一些。

操作起来可能会有一定难度,也会被人抱怨。不过没有尝试过程就想达到完美的制度也不可能。关键是人员的选拔和审判程序的设计上,以及对肇事者的惩罚力度和惩罚方法,以及协调和沟通过程。

现在论坛的情况,就我个人来看是这样的:
1,会员投诉的过程往往受到局外人的影响,尤其是一些“大人物”的影响,他们的言论往往会影响最后判断,而且由于职责分配不明确,真正对于同一件事的协调上又会比较地混乱。
2,斑竹和会员并不是一种“人人平等”的状态,天子犯法都必须于庶民同罪,这个道理不用我说,可事实却是对于会员犯错斑竹可以对其惩罚,甚至很多时间都在滥用。但斑竹犯错却可以继续逍遥,某些管理员甚至采取息事宁人的方法终止会员的投诉。将论坛管理层的丑恶面掩盖,毫无坦诚之意。(我不是在意气说话,事实如此,如果认为我是刁民而在大放厥词的话,我很遗憾。)
3,说话要有后台才会得到申冤。。普通会员的申诉往往被不公处理。要么管理者不敢正面面对,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前后遮掩。说话矛盾。。。 小黑屋里的某个例子情况我自不必多说。。。同样的情况,普通会员的申诉和有后台的人来出面申诉其结果就完全不同了。我非常遗憾。
引用

mingo@2006-03-26 11:24

引用
最初由 Douglas·Kaien 发布
楼主你有完没完
不了了之的纠纷争论不是问一下有完没完就可以的。。
好比电脑的运作, 与其开了一个又一个持续的关闭不能的窗口, 倒不如顺便来加个" 错误信息“来强制解决, 或者丢失很多资料,或者根本没损失。。
但和一直开着不断消耗电脑的cpu资源相比, 是否有益就看各人的看法了。。
是啊, 的确该问问有完没完了。。:D

当然。。我也不介意以后继续看戏。。。呵呵
引用
最初由 buszt 发布
楼主大概是针对我说的吧。。

对事不对人, 论坛和社会环境有很多不同的。。所谓的民主也是建立在巨大的人口基数上的。。。论坛人口不多, 中央集权有更高的效率性。。
引用

buszt@2006-03-26 11:35

引用
最初由 mingo 发布

对事不对人, 论坛和社会环境有很多不同的。。所谓的民主也是建立在巨大的人口基数上的。。。论坛人口不多, 中央集权有更高的效率性。。


对此无异议, 在论坛搞民主的话很可笑,如果事事采用民主的方法那反而不可能“民主”,论坛毕竟只是个小集体,有些人的影响对于小范围的来说可以达到一种“一手遮天”的效应。

请注意我不是在这里提倡民主方法,只是在提倡一种民主的精神,为了更加公平和合理。

我是建议设立专门的仲裁人员。。事实上现在有时候反而过分民主了,一些对事件本身并不了解,对该区版规并不理解的人也在掺合。
引用

rosemary1016@2006-03-26 11:42

OTL
漫游怎么就官官相护了...............
怎么有些人就爱扯出这个理由来....... 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了???
还有些人怎么就是爱煽风点火,巴不得漫游内部乱成一团?巴不得某位下台???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解决方案
引用

mingo@2006-03-26 11:48

引用
最初由 buszt 发布


对此无异议, 在论坛搞民主的话很可笑,如果事事采用民主的方法那反而不可能“民主”,论坛毕竟只是个小集体,有些人的影响对于小范围的来说可以达到一种“一手遮天”的效应。
其实古代也有类似的想法的, 采用类似”运气“来决定是否实行处罚, 比如传说中的“抽生死签“,或把犯人丢进兽群, 都是希望靠带有神秘色彩的”幸运“来决定最终的结果。。就算对方罪大恶极(2难的情况下很难单独判断一方如此), 运气太好了也没办法。。, 但是有一点可以注意, 没人会一直幸运的, 如果是同一人来每月一秀。。和人际关系不同, 运气这东西是不肯一直保护同一人的。。
引用
最初由 rosemary1016 发布
OTL
漫游怎么就官官相护了...............
怎么有些人就爱扯出这个理由来....... 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了吧???
还有些人怎么就是爱煽风点火,巴不得漫游内部乱成一团?巴不得某位下台???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解决方案
具体如何很难说,各人的看法都不同。。
我的建议只是希望漫游能偶尔出现一下 “错误信息” 的提示而已。。
引用

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26 12:56

漫游有警察,有斑竹,系统很完善,又何必多增加一个系统增加一份负担呢?而且这样也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猜疑与不信任。作为网络用户而言,要给予足够的信任空间给对方,才能获得对方足够的信任。一开始就以“官官相护”的有色眼镜戴着看斑竹的话,自然他们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被这个有色眼镜给染上不和谐的颜色。你无法用信任的眼光去看待他人,又为什么要求别人用信任的眼光来看待你?对别人的努力付出尊重的话,别人也会同样的来尊重你。牛顿定律也曾经说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推而广之,道德的作用也是相互的,这是自然界的真理。

任何会员,在版块内浏览发帖的时候,看一下版规可能只需要1分钟时间。如果事事都根据版规去做,不逾越彼此的底线,那么我想斑竹不会无缘无故的把人扔小黑屋的。而同样的,版块对斑竹来说像是自己的家一般,来家里捣乱,或者破坏的客人你会怎么处置呢?不尊重版规,就是不尊重版块的发帖秩序,这样的人如果不处理任由其这样下去,对正常的版块发帖秩序和按照正常版块发帖秩序活动的人都是一种不公平。而被处理了就想到投诉斑竹,却不从自身寻找问题原因,对于这种人也要用所谓的运气、RP等方法来裁决,假如运气不错,那斑竹就要跟着受罚,这很显然是对其他遵守秩序的人的一种不公平。试想一下,假如每个被处理的人都提出一套自己的道理,然后和斑竹搏运气的话,正常的版块运行秩序岂不是就大乱了?

斑竹应该是版块内最了解版规的人,这点我想应该没有异议吧。作为斑竹一方很容易包庇同僚这句话是没有根据的,为什么呢,假如照这个逻辑,那会员自然更应该包庇非斑竹的一方了。但事实上有很多会员还是同样站在了斑竹的立场。举个例,在水区处理违规帖的时候,不因为他是斑竹发违规帖就可以视而不见,这也是同样的道理。大家都是根据事实和道理说话,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道理,管理员自然选取能够维护版块稳定和谐的道理作为裁判依据,而并不是所谓的包庇斑竹。

至于所谓有后台的人的说法,我觉得是没有根据的。任何事情的判断都在于一个理字,没有道理的人,再有后台也要被关小黑屋。我的MJ就被关过一次小黑屋,当时我认识的不少斑竹去说情也没有用。这就是帮理不帮亲的一个例证。斑竹和会员的确是非平等的,因为有相应的权限就必须付出相应的劳动与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来投诉的人里,斑竹处理的行为可以说是完全根据版规来做的,而并不是“滥用职权”。我想这点通过分析投诉帖就可以知道。而管理员“往往”作出不公处理的这些话,我个人认为是没有根据的说辞。

基于以上理由,我个人反对以上帖子里提到的解决方案。
引用

vampireht@2006-03-26 19:53

楼上请问如果版主不遵守版规哪该如何处理
引用

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26 20:09

有管理员可以处罚不遵守规定的版主,倘若版主在其他区违反版规,其他区的版主也可以上报管理员处理。一般版主违反规定的情况很少,而且即使违反也是轻微的违反规定,例如在水区,其他区的斑竹发违规帖,例如主题字数过少之类的,这种情况一般和其他会员同样处理。涉及到严重违反版规的,例如胡乱使用屏蔽权限的,或者发H之类的东西的,那么这个时候才需要用到管理员来处罚。不过我想漫游的斑竹一般是不会胡乱使用自己权限的,而且对论坛的守则也应该是非常了解的。

我觉得漫游在这方面做的还算比较完善的了。
引用

aees@2006-03-26 20:41

引用
最初由 rosemary1016 发布
OTL
漫游怎么就官官相护了...............
怎么有些人就爱扯出这个理由来....... 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了???
还有些人怎么就是爱煽风点火,巴不得漫游内部乱成一团?巴不得某位下台???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解决方案

睁着眼睛说瞎话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啊!

引用
最初由 谜一样的水母殿 发布
有管理员可以处罚不遵守规定的版主,倘若版主在其他区违反版规,其他区的版主也可以上报管理员处理。一般版主违反规定的情况很少,而且即使违反也是轻微的违反规定,例如在水区,其他区的斑竹发违规帖,例如主题字数过少之类的,这种情况一般和其他会员同样处理。涉及到严重违反版规的,例如胡乱使用屏蔽权限的,或者发H之类的东西的,那么这个时候才需要用到管理员来处罚。不过我想漫游的斑竹一般是不会胡乱使用自己权限的,而且对论坛的守则也应该是非常了解的。

我觉得漫游在这方面做的还算比较完善的了。

"别SB了","我建议你早死早投胎"[/TX]
引用

buszt@2006-03-26 20:46

水母先生 和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

我只给你们一句话:不了解状况的不就不要乱说话!

第二,楼主不要拿我的发言做引用来说明自己顶楼的内容,这样容易造成误解。

第三,这里不是水区,没必要所有发言都要引用一下,这样容易使重点无法突出。再加上某些人理解力低下,不会分辨。
所以某些无价值的发言该54的就必须坚决54!请不要随便打哈哈。有事没事凑上一脚。
引用

mgundam@2006-03-26 21:11

引用
最初由 aees 发布

睁着眼睛说瞎话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啊!


"别SB了","我建议你早死早投胎"[/TX]
提醒一次,请注意文明
论坛是公共场合···
引用


«12345»共11页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