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诸星当 发布
根据漫游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caoglish必须赔偿原著作人万人斩10w漫元!!!!!
即刻生效!!!!
ps 呵呵,不错呀,鼓励一下^^
pps 万兄等等55开:D :D :D :D
[9月7日重新上了次色,呵呵]更据cg教程的学习作品。(使用了万人斩的原稿)
caoglish@2002-09-06 23:16
更据阿当先生的提供的教程,我完成了这幅彩色cg。诸星当@2002-09-06 23:57
根据漫游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caoglish必须赔偿原著作人万人斩10w漫元!!!!!万人斩@2002-09-07 02:38
引用最初由 诸星当 发布
根据漫游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caoglish必须赔偿原著作人万人斩10w漫元!!!!!
即刻生效!!!!
ps 呵呵,不错呀,鼓励一下^^
pps 万兄等等55开:D :D :D :D
万人斩@2002-09-07 02:49
啊,上面那贴是玩笑啦。我倒是没什么反对的意见,只是不知道七兄是不是也一样。caoglish@2002-09-07 12:56
我重新练习了一下,这次花了3个小时,而且皮带扣也上了色。加了个背景(虽然暴简单)。七曜威@2002-09-08 08:54
咳咳……被偶也看见了~~caoglish@2002-09-08 12:47
引用最初由 七曜威 发布
咳咳……被偶也看见了~~
偶作为当事人也要精神名誉版权赔偿金啦~~哈哈~~(看到“钱”就两眼放光的家伙~)
另:画得好PP~~偶可不可以拿来宣传啊?~~偷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