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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重口]恋足癖清洁工为亲吻男孩脚丫将其掐死

hksakura@2010-08-19 09:03

河北青年报8月19日报道 2009年9月12日,6岁的小明(化名)跟妈妈到一家酒店听讲座。在该酒店做清洁工的张少彬将小明骗到一小屋内,想亲吻小明的脚掌,遭到拒绝后竟将小明掐死。三天后,小明的遗体在垃圾站被发现,张少彬随之被捕。

  昨日10时许,张少彬出现在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审判决,张少彬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

亲脚丫遭拒 掐死6岁男童

2010年3月18日,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一个个重要节点的证人证言被宣读时,现场被一点点还原。

9月12日下午,看到一帮孩子在大厅玩耍时,张少彬还曾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他走到卫生间准备做保洁时,小明跑来问他:“叔叔,哪儿能找到电脑玩?”张少彬见小明独自一人,便将他骗至酒店一楼一间放杂物的库房内。

在那里,小明遭到张少彬亲吻脚丫的非礼要求。“叔叔是坏人,快抓坏人。”惊恐的小明拒绝了,并开始大声呼救。

张少彬怕事情败露,便先后三次掐住小明的脖子,不让他喊叫。

孩子停止呼吸后,张少彬用黑色大垃圾袋将小明套住,并竖放在仓房墙边。然后他锁上门,若无其事地继续工作。

工作间隙,他还回到藏尸的库房,扯下套在小明身上的垃圾袋,脱下小明的鞋袜亲吻脚丫。9月14日17时,张少彬用黑色垃圾袋将遗体装好,扔到了来运垃圾的车上。

庭审现场

自称从小喜欢小孩儿脚丫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小明不是张少彬“恋足癖”的唯一受害人。

一个9岁男孩曾被张少彬拉进一间小屋。他脱去孩子的鞋子,用舌头舔孩子的脚掌。男孩穿上鞋临走时,张少彬对他说“下次再来玩”。男孩则惊慌失措地跑出去找家长。

张少彬的家属曾向侦查机关表述,张少彬自五六岁时就有恋足癖,家里有很多小孩儿脚丫的照片,都是张少彬搜集的。法庭上,张少彬也承认自小就喜欢小孩儿的脚丫。

“张少彬,你也已经为人父,你可曾想过,一个聪明伶俐、懂得给父母煎鸡蛋、懂得给父母捏头的孩子,却惨遭你的毒手……”原告代理律师的动情陈述,在法庭上一直未能得到张少彬的回应。

整个庭审过程,张少彬始终表情冷漠。即使在被害男童母亲因悲痛退庭时,他也没有为之动容。

“对不起”这是最后陈述时,张少彬在整个庭审中的唯一一句忏悔。这句迟来的道歉,不带情绪和表情。

一审宣判

被判死刑被告人表情漠然

昨日上午,出现在法庭上的张少彬仍是表情漠然。此前,小明的父母向张少彬、讲座主办方以及两名讲座的组织者提出了52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少彬应予赔偿丧葬费12378元,所提其他诉讼请求,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张少彬辩护人提出,其杀害行为是临时起意,事前并无准备的辩护意见。

法院查明“张少彬在被害人呼叫时,先后三次掐住被害人的脖子。其中被害人两次被掐昏后苏醒过来,张少彬第三次长时间用力将被害人掐死。张少彬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法院 一审宣判,张少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判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12378元。宣判结束后,张少彬被法警带出法庭,脸上始终保持漠然的表情。
引用

DivineBuster@2010-08-19 09:04

足控必须死,没有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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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kasiry@2010-08-19 09:32

咋D一大早尽是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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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6777@2010-08-19 10:13

LZ别这么重口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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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zenki@2010-08-19 10:24

恶即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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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k3@2010-08-19 11:07

足控必须死,没有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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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yuTang@2010-08-19 11:31

这人是足控+恋童癖+同性恋,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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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cherry@2010-08-19 12:27

晕- -b
足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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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音@2010-08-19 13:05

同學你不是新人了,連轉貼或新聞都不會寫上嗎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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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剣久@2010-08-19 14:15

楼主我想给你起个“重扣转贴帝”的新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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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l1i1k@2010-08-19 14:19

这个世界真危险系列

足控你是不是觉得压力很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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