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共同居住?传统问题?嘻嘻~~
有意思的一个现象:5年前人们还在以“道德”水准来衡量究竟“未婚同居”是对还是错,而5年后的今天人们似乎司空见惯,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讨论“同居”的利与弊了。
据说当缔结婚约的一对恋人走向婚姻的圣坛时,那一枚套在手上的戒指意味着你从此被婚约所约束,不再“自由”。因为你对这一婚姻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责任和义务,而这一切都是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的。
同居者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们要让爱情之花永远滋润,宁肯做一辈子情人。结婚者说,既然相亲相爱为什么不携手走进婚姻殿堂呢?同居毕竟没有法律保护,多一纸婚书不是给爱情多一份责任和保障吗?
这两种观念会经久不息地讨论下去,但是,同居还是结婚,你可以思索,也可以行动!这还需要讨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