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新开放售卖广告,具体形式详见下文关于团购、转让、买卖的分类和规定一:本区任何挂团购名义者,即表示为全部金额来往非盈利化,组织者需:
1.留下自己的真实联系地址以及姓名
2.只有已经得到申请并公开发帖,才允许组织或联系其它参与团购者
3.列明团购所需的各种明细费用,以及价格、汇率、邮寄时间、速度等不确定因素
参与者在确定以上3点后,参加团购即为自愿参与。如有组织者赚取中间差额而挂团购名义,一经任何当事人发现,所有金额需3天内全数无偿退回(包括其余参与者汇钱、划账的费用),团购物品由所有参与者就地处理
————所有发帖者,即为无条件同意此条规定,违反者请自负民事和相关法律责任,本区不再重申和解释,也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二:关于个人转让的定义,为
1.个人少量“收”或者“藏”的物品
2.除升值的原版外,不应该高于收入价
转让帖请放在专用的转让帖中(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95801) ,对于转让物品有兴趣的话,请自行PM转让者,非转让者不得回帖
3.大量转让物品,可以尝试申请开新帖出让,但不能频繁更新,借转让之名行售卖之实,后果自负(目前暂停实行)
三:关于盈利形式的代购业务等商业行为,卖东西之前必需经过版主lodoss的申请通过
(发贴前PM申请,列出自己的资料以及相关物品介绍,请务必留意自己的PM。淘宝钻级认证、真实有效证件扫描等将有助审核,符合条件者请自备)PM链接:
http://popgo.net/bbs/private.php?s=&action=newmessage&userid=34873得到批准后才能发帖,因发放在本坛广告而引起的商业交易,在发生买卖纠纷时,在买方列出确定付款证据后,版主有权私下或公开放出卖方的资料,因为涉及到现实金钱交易,买卖之前请一定再三考虑,并要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认识,由此而产生的纠纷问题,作为虚拟社会的论坛没有能力和责任代为行使法律权力,请自行知会相关部门
没有申请的一律回收,通过申请的商家标题都有[已通过申请]的表示1.目前所有商家售卖广告,除之前得到申请且较为活跃商家外,全部都发到主区上面的“动漫售卖广告信息区”中
2.广告区并不能直接发帖,得到申请后,商家需在主区发帖后,然后移动到广告区(需要事先跟斑竹约定发帖的时间),之后所有更新和编辑可在广告区进行
3.在本区带动良性讨论、积极参与活动、维护本区气氛、无不良记录,以及对本论坛或者本区发展带来积极贡献的会员,可以商家身份获主区发帖(活跃良好商家认证)
4.原获主区发帖的商家,请于2006年9月29日~2006年11月20日期间重新确认激活资格(PM版主),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更改回一般商家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