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太长,没写下,这里再写一下:
【公告】有关我在同好综合版《风人物语》中,擅自参考漫游pss版翻译,向pss相关成员、向提供译稿给我的夜露思苦论坛的译制人员正式道歉
【这件事里,我的错误和道歉】
一、不能用自己的观念看待和要求别人。
别人是否使用名义,是否愿意和他人合作,是其组织或制作者本人的自由,我不该因为他人的制作上有不足就带着指责的态度评价对方。
二、别人的翻译不能擅自改动。
我这次对pss版翻译的参考方式是一句句对照,的确没法说清楚参考了多少。以后就算参考也先完整做出自己的翻译,在其基础上参考,并申明借鉴改动的场所。虽然校改后的外挂字幕没有加入任何名义,和一般而言的抄袭不同,但毕竟事先没有打招呼,冒犯在先,所以如果pss的成员认定我这同样属于抄袭,我不否认。
三、评价翻译要有理有据。
我这次因为直接做出修改后的外挂字幕,本想有现成外挂字幕了可以偷偷懒,大家自己对照就能发现不同,但现在回过头站在提供译稿的夜露成员、被参考的pss成员的角度考虑,没有指出具体的错误,发布当时仅笼统主观指出错了几处,擅自做了评价,伤害了大家的感情和两个组织的荣誉,非常对不起。虽然昨天已经改掉了,但这里再次正式声明收回当时所有的评价。改动是否合理,起码需要分析对比,不管怎么有自信,都不能完全凭自己的主观判断。
我一直在考虑怎样才能集中更多人的智慧做出更好的翻译、想把“大家力量还都很有限、突破组织的局限一起来搞制作更好”的想法表达出来,这大概是我这次忽视了考虑他人心情的主要原因吧。不管动机如何,这次我就以上种种错误要对两个组织的成员道歉,没有好好考虑你们的心情,没有做到尊重你们的劳动,主观的评判影像了你们的声誉,也给你们心理造成了不愉快,很对不起,希望你们谅解。
【《风人物语》今后的制作】
因为对网友公开承诺了保证出完,所以计划制作下去,同时为了表示歉意和反思,今后同好版《风人物语》不再参考其他制作组,由我独立翻译。仅靠个人的力量大概会有各种不足,欢迎大家给予指正,我自己如果发觉、或是在参考其他版本后感觉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会在论坛上公开指出,到时请网友根据我或者其他人的讨论分析,自己判断、自行修改,发布后的外挂本身不再做修改。
【这件事的起因和一些思索疑问】
在对待“抄袭”的理解上,我和其他人大概有不同。我认为“抄袭是未经过他人同意,擅自使用或参考他人的成果,并在成品上标注上自己名义的行为”,核心在于“是否标注名义”。我觉得只要不标注上名义,既如果只是出于想做好作品、分享作品,就不属于抄袭。所以各字幕/各论坛/个人,利用其他现成的各种性质的翻译或字幕,对字幕进行改进、再制作、压制DVDrip或者压制他人作品时,我觉得只要不加上自己的名义,那就可以,而且这个现象也的确很普遍地存在了。反之,不管字幕有没有名义,是D版正版还是其他爱好者的作品,在主要不是自己劳动成果的作品上加入自己的名义就是不正当的。这么说绝不是为这次我的行为辩护,只是说明一下我的理解,不管我这次行为的性质是否算抄袭,我自己前述的三条罪名都同样成立。
对于抄袭现象,不管有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我自己也一直极度反感,所以也要求自己不去做抄袭的事。不知道有没有人保留漫游版攻壳TV第一季SAC的第26集,片头制作信息的翻译成员里有个“DD2”的ID,这其实不是翻译人员,而是我们在翻译这集时,曾参考过D版DVD的字幕,并从中借鉴了两处地方。一处是一句话的表达,也就是改善了一个中文词汇,一处是对比中发现了我们翻译中的一处错误,进行了改正。因为是D版DVD,借鉴了两处,所以是“DD2”。当时字幕上还保留着制作人员名单,但参考了别人=翻译的成果并非完全来自列表上的我们的劳动,不用点什么区别一下,我感觉良心上过不去,虽然除了我们自己没别人会明白它的意思,但当时只用了这个方式让自己妥协了。之后考虑到这样还不够,所以至今也记忆犹新。那么怎么办?如果在参考对照他人版本中发现了自身的问题,为了改善翻译,某种程度的借鉴不可避免。答案很快就找到了,去掉名义就行了。在我的理解中,如果在字幕上加入制作信息,那么该作品就必须来自上面的组织或各成员的劳动。名义如果意味着成就,那么当然也伴随着责任。
凭爱好从事字幕译制三年了,追求做好每个作品时的过程大都是快乐的,但经常感到自身力量不足,也经常感到众多字幕组的作品水准还欠佳。为什么?翻译者能力有限?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重复制作,为什么大家不考虑把力量合在一起共同做好一个作品呢?不都是动漫迷,做同一个作品时不也都是因为喜欢这个作品吗?是什么妨碍了大家走到一起?……思考的结果之一就是“名义”,大家比起重视作品质量,比起追求更好的质量,更重视名义。从一定意义上讲,名义很重要,意味着个性、独立性、名誉等等,所以大家重视名义应该也在情理之中。而我由于自身在动漫上、翻译上抱着“作品至上”的态度,认为做好作品、提高作品质量最重要,为此名义之类不要也罢,做到最好,尽全力做到尽善尽美,才对得起自己爱好一场。我开设茼蒿,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的作品上也不加入名义,也是因为想让自己首先脱离组织名义的局限,让作品不带有任何利益成分,做一个最基本的动漫迷。可是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也不知不觉中以同样的眼光看待起别人来,在心里把能力不足或着认识不到自己能力不足,却执着于名义,对作品翻译要求不严格或者根本不求甚解的做法看作“制作态度不纯粹,功利心过重”。但别人怎么对待作品,怎么看待制作是各自的自由,我没权力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这个道理我本应该明白的,但这次很显然又犯了错误。所以这次参考pss翻译前想过要先打招呼,但犹豫着最终没有打招呼,也是由于对字幕组只能局限于自身能力的制作方式不满,对saki的个人看法里也包含了上述偏见,在这里向saki郑重赔礼,很对不起。
参考着pss的翻译,校对完夜露版译稿后,跟夜露的sei提到夜露版还存在不少问题时,他曾向我要改正意见,我回答“你如果仍要保持(夜露的)名义,有错误也只能发布现在的。”然后sei没有再要。虽然我这是考虑到校改后的译稿里包含了pss版的成果,而夜露论坛当时和pss之间没有达成合作协议,所以不适合当时就把修改意见告诉他,但我当时没有向sei解释清楚,对此我感到万分抱歉,很对不起。
再次就此事向两个组织的成员道歉。这次在pss版翻译上感觉有问题的地方,整理了一下写在这里:
【点击】,感兴趣的人可以看看。已经是马后炮了,或许起不到弥补作用,但还是贴一下吧。帖子里夜露的sei也提出许多翻译意见,pss的成员如果不介意,欢迎讨论。这次的事做法上的所有错误都在我,对我的批评或不满请尽情说出来,我愿意承担。但希望大家不要能在翻译讨论时不考虑这些因素,真诚交换意见。
可能还有什么地方的错误我没有想到,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不客气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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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对参考抄袭有一些疑问,希望大家能发表些看法。
我觉得名义意味着制作者的劳动,不完全属于制作者的成果则不能只加入该制作者/制作组的名义。可是,这也意味着“如果通过观看对比他人版本,发觉自己版本有错误或缺点时,只要未征求对方同意,就不能参考。”可是就因为名义而有错不改,或者说发现有错也不能改,这样好吗?我原本考虑不加入名义是个合理的解决方式,可看来也不全是这样。大家都是动漫爱好者,有人发现问题、发现自己作品的不足而不想改进吗?换句话说,各字幕组成员,包括pss的成员,你们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遇到时如何处理?认为怎么做才对?
“作品至上、追求做出更好的翻译”的想法我不会改变,我想这和大多数动漫迷的愿望也一致。今后我会考虑周全一些,尽量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这个想法。只是现状是各字幕组仅靠自身的力量不可能把涉及的字幕作品都做得很好,然而各组想法不同,无法让各组都能做到合作,那么为了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怎么做合适?怎么看待借鉴和抄袭?当作品标着自己或自己组织名义时,能否借鉴参考他人?借鉴其他字幕组如果不行,那么中文化的原作、正版或D版呢?借鉴之后是否仍可以标记自身的名义?不标记时怎么做是可行的?借鉴他人时,不管多少,是否都该事先打招呼?是否该声明出来?参考的尺度怎么把握?多少属于借鉴,多少属于抄袭?还是说如果借鉴不多,不动声色、不说出来为好?我觉得不管多少,只要借鉴了别人的就要承认,只要作品不是都来自自己的劳动就得在名义上表现出来,就算大家分散于不同组织,也要坦诚相对才能形成正当的制作和竞争环境,哪怕有冲突有争执,也比偷偷摸摸借鉴他人劳动成果却标上自己的名义要来得好。进一步说,如果感觉直接合作更好就积极主动合作。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