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友人给我灌输了百合的定义.
理所当然,我就扯到了GL.
不料想法不同,引发一场至今也没有解决的口舌大战.
谁也无法说服谁.
友人的观点:
百合是介于朋友与恋人之间的暧昧关系.类似于柏拉图似的感情,点到为止,不会向更深层次发展下去。因此,它与GL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我的观点: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百合绝对是GL的前奏。(我所说的"有条件"是双方暧昧,而不是单方面的.)我相信人都是利己的,都是有占有欲的,既然对对方有超出朋友的特别感觉,而且也知道对方对自己有同样的感觉,那继续发展下去不就成GL吗?
百合与GL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我觉得百合停留在不敢想不敢做不能接受的份上,而GL就是百合的下一步,大胆接受大胆承认大胆承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百合只不过那些自己没有勇气接受事实追求幸福而找的理由的懦弱分子.
欢迎大家吐口水以及仍鸡蛋,不觉累的话,搬砖头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