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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国内某动漫刊物严重盗同人文事件及其恶劣态度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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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同人文被盗的台湾作者要求自由转贴的文章。同人文与翻译,同样属于网络Free作品,我觉得这种文章被盗后创作者的心声,的确应该广为人知。
本站再次重申对网罗作品版权的支持立场,并坚决唾弃盗文、盗贴行为!
正文:


我是《动漫周刊》41期,最游同人『雪的温度』的作者,武城寻川。


很遗憾的,我并没有将文稿投至动漫周刊。这段时间发生在我身上的是我从未听过、最严重的盗文事件。


看著自己辛苦创作的文章被人拿去做商业用途,或许有人曾经也经历过这种事,但是,盗文的却是一家报社的责任编辑,我真的很心痛。


我没有办法做其他管道的申诉,毕竟我不住在大陆。


今天才经由辛苦查询,才找到这个地方。看到自己的文章名称被放在上头的标题跑著,我差点哭出来。


今天,我要公开责任编辑的私下道歉信函。


对方信件:


收件夹 :: 内容
来自: Kirstyc
收件人: 武城寻川
发表於: 星期一 十二月 06,2004 8:25 PM
主题: 郑重道歉!
你好。我是《动漫周刊》同人版面的责任编辑。


日前经由朋友推荐在报刊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无常——给我最爱的卡卡西》的署名阳阳德溢的同人文章。同时推荐给我的还有一篇名为《雪的温度》的最游记同人,署名:武城寻川。由於朋友推荐的时候无法说出来源及作者联系方式,两篇文章以文章名在google上搜索也无法获得相关资讯;一方面却出於个人私心,希 望这样的甜文能让读者一闻,故擅自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作出刊登的决定。


日前突然收到来自阳阳德溢的电子邮件,关於擅自刊登她的文章的事情,并根据邮件内容找到了这个论坛,才获得您的联系方式。


心知擅自转载的行为为人不齿,但不忍见此等好文默默藏於网路一角,却让一些品质不高的文章见诸报端。一时情急,擅自转载後,一直都於心不安,且幸获得您的联系方式,故传此资讯,一来深表歉意,二来希望能就擅自转载一事获得谅解并加以解决。


再一次为擅自转载您的文章道歉,万望海涵。
如蒙见谅,还请联系我以对此事做个处理。
我的联系方式:
QQ:35351514
MSN:Kirstyc@163.com
电子邮件:kagaric@hotmail.com or Kirstyc@163.com


公司机器不便,无法打出繁体字,也请原谅由此带给您的不便。


注:刊登贵文时未曾更改作者名称,但出於读者理解的考虑,擅自将文中“傻愣愣的笑了笑,悟空一个翻身就毫不客气的枕到三藏的大腿上,丝毫不担心会被踹到一边,双手就这麽拢向男子的腰。然後竟然一反方才充满不适的挣扎,安分的趴著。”的“双手就这麽拢向男子的腰”一句删除,请勿见怪。


再再一次诚恳道歉,希望您能略释不快,不吝稍费功夫与我联系一下。
(完)


(回信)
很抱歉,我起先以为是有人私自投稿到贵周刊,贵周刊不知情才刊登上去。看到这封道歉信函令我十分错愕、无法置信。


请问:


事情已经发生,我无法谅解,那请问你要如何解决?


明知此行为是令人所不齿的,做了之後才道歉,这封"私下"的道歉信函你希望能弥补什麽?


请你抽一分钟的时间,亲自上google查询一下,只需写上作者名称,我在哪里,你肯定找的到。(请不要跟我讲如此不负责任的话。)


擅自盗文已经可怕,你还拿去做商业用途,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你还改了我的内容!!


今天要不是有读者好心告诉我,请鲜网帮忙查询,我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这件事吧。


接下来最重要的---请你一定要记得---


我不接受贵周刊迟来的申请转载,也无法谅解。文章下集请不要刊登在贵周刊上面。谢谢编辑对这篇文章的抬爱,如果是事前的邀请,我一定非常乐意。


此外,我要公开这封道歉信。


你所说的盗文与道歉的因果关系,我看的不怎麽懂,不管怎麽看都无法合情合理。但事情已经发生,既然会於心不安,请别再让它继续恶化下去。
我不希望文章下集出现在贵周刊的新刊上。这是唯一能弥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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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主题(Subject): Re: 我是武城寻川(TO:Kirstyc〕
来信者(From): kirstyc@163.com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再次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并请息怒。贵文刊登之前,的确经过google搜索,输入"武城寻川"字眼搜索得出只有三个结果完全符合,而所搜索到的页面或者是出於机器原因,一直无法在公司的电脑上打开。


出於个人的懒惰及一点个人原因(家中电脑无法使用);我竟然放弃继续搜索并擅自决定刊载。事後回想,悔之不及。《动漫周刊》创刊至今不到一年,我来到这个编辑部开始从事编辑工作更不到两个月时间。犯下这样的错误,实在是我个人的过错。


出于私心,我实在希望您能高抬贵手,将公开此事的决定稍缓。一直希望此事能由我个人承担,所以才使用私人的电邮与您联系。实实在在是了解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能以坦承的态度,博得您的原谅。或者您无法原谅我这种莽撞的行为,但无论如何,希望我个人的错误由我个人承担,且为这份大陆?有的报纸保存一点?y面。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请求,已经终止对《雪的温度》下半部分的刊登。且盼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一时懒惰所造成的错误。无论如何也请再加联络後做决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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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主题(Subject): Re:我是武城寻川(TO:Kirstyc〕
来信时间(Date): Tue, 7 Dec 2004 14:38:55 +0800 (CST)
来信者(From): kirstyc@163.com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再次致以万二分歉意。今早收到您的邮件後,匆匆回复後准备更改本期文章。因我们报纸规定礼拜一截稿,今期?卷已经送到印刷厂。我直接赶往印刷厂才获悉今期报纸已经开始印刷,因此文章的下半部恐怕会在本期报纸上刊登出来。(完)


(回信)
礼拜一截稿?!你礼拜一晚上20点才传这封讯息过来,现在跟我说礼拜一就截稿。已经开始印刷,身为责任编辑的您一点办法都没有?


贵周刊听说是一个星期出一次,书上架了吗?希望获得谅解却不肯付出一些代价。木已成舟了是吧?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麽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如果我唯一希望的你无法做到,我想你唯一希望的我担心我也很难做到。


我知道我正在做困兽之斗,但是,你到了印刷厂真的有心要终止这个错误继续恶化下去,你能不喊停吗?我隐约知道你的诚意到哪了。


如果我知道下集上去了,出刊了。我们的协商就到这里。你继续去当你的责任编辑,我则是开始公开道歉信函。我的文章被这样任意拿去使用,我认哉了,辛苦的作品付诸流水的痛我想只有我感觉的到。


请你以你最大的力量去停止出刊!!责任编辑,你要负的是一家报社的责任呐。
我不希望这篇文章会是你、我永远的恶梦。(完)



各位正在看这篇的看官,不是每件事情道歉就能了事,现在不是在学校生活,身上所背负的责任一旦出社会後就不再如以往的轻松了。我唯一希望对方能做到的弥补动作,却无法得到。我真的以为会在”停止刊登下集”後一切结束,但是-----很遗憾的,我们的协商真的到此为止了。


这很容易看出根本不是他所谓的”个人私心、一时情急”,因为我不是唯一被如此对待的人。


不要问我其他被如此对待的作者呢?----每个人处理的方式不同,谁希望恶梦一直延长下去?但是,我今天如果不站出来,我完全不能想像之後的文章会被如何私下拿去运作。每当一名网路作家选择沈默,网路创作不被尊重的破洞就越大!!迟早有一天,网路完全会没有文章供人欣赏,没有创作当作各位生活的调剂物 !!


在看对方信件时我也是一时心软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又能如何?”。
但是,我接下来到的却是未来所有网路刊登的文章是何等的岌岌可危?我不顾他人的文章如何,我担心的是,如果再有人刚好、巧合地对了我文章的味,反正我对这件事的反应是草草了事,那自己的创作会被谁再拿去乱用?!我将会受到何等的对 待??


拜托各位看官,如果愿意支持我,不一定要公开留言!请将这篇文章原封不动的拿去贴在您常去的地方、论坛等等----。不用跟我申请转载、不用知会我。我一辈子都会感谢你的!!拜托!我真的需要你的顺手之劳!!


邮件主题(Subject): 隙葩: 贵周刊严重盗文!我将公诸於世。
来信时间(Date): Thu, 9 Dec 2004 16:50:46 +0800
来信者(From): wulong@bigmovie.com.cn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我们的编辑已经很有诚意地道歉而且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悉听尊便。我们也不会对这件事情再作出任何回应。


《动漫周刊》是一份创立不久,在互联网上知名度还很低的报纸(因为我们面对的读者是中小学生),你可以尽管帮我们做好网上的宣传工作,义务的。谢谢!



身为编辑却寡廉鲜耻
麻烦大陆方面的朋友们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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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5-08-02
以前说过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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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5-08-02
这是不在大陆才会这么生气把,在大陆怕这作者就没这生气的力气了

OTAKU和同人女在本质上其实是相同的,但从一开始走上了不同的路造成了他们的势如水火

即使忍着内心的痛苦,我们也要尊重原著,续作这种东西,真的要作好心理准备才能接受的,同人女会为原作给官方配对受打击,OTAKU却会因为“须逢美由纪”这个名字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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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5-08-02
我们的编辑已经很有诚意地道歉而且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悉听尊便。我们也不会对这件事情再作出任何回应。

这话真强啊!!

此ID已经送人,从此跟原来的CONAN12345毫无关系
新主人是一个集聪明可爱于一身的无敌正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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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5-08-02
行了,我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同人文作者。
既然你上门交涉了就应该有一点接受别人道歉的诚意
转文的那个小编一再道歉,态度已经不可谓不和气,而那个作者却完全没有给一个弥补事态的余地给人家,最后激动人家的肝火能怨谁?
现在网络文章的著作权问题本来就很难处理,更别说作者远在台湾,既然作者在一开始已经不打算原谅这个报刊又何必登门交涉,通过他所谓的“法律途径”去处理好了。
显然作者本人并不具备投诉这家刊物的能力,所以他要得到一个被拒绝的事实,然后通过网络转文把对方搞臭,用心何其险恶!毫不在意的公布对方的邮箱和QQ,这种手法比擅自转文更让我觉得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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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最初由 腐海王虫 发布
行了,我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同人文作者。

毫不在意的公布对方的邮箱和QQ,这种手法比擅自转文更让我觉得污秽!


说得一点也不错,擅自公布别人的邮箱和QQ比盗用文章的行为更下流,而且简直是没常识到极点。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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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08-02
前两封道歉函还是很有诚意的 推脱之词也不少

但出于网络贴文这种特殊状况 搞成这样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谁是谁非 光凭这张帖子 我是下不了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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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08-02
不满意就双方法律解决



最遥远的星球,治愈系漫画的最后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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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5-08-02
又不是美少女的邮箱和qq,谁稀罕吗……

引用
转文的那个小编一再道歉,态度已经不可谓不和气,而那个作者却完全没有给一个弥补事态的余地给人家,最后激动人家的肝火能怨谁?


引用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麽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cityjim

长期广告:谁有《蓝色蝴蝶鱼》4以后的请联系我,我所有的漫游币都可以给你,或者用你想要的漫画来换。

《BLOOD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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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5-08-02
两边都有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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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麽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如果那作者第一封信里就这么说,我会觉得他给了那编辑一个台阶,但他在那编辑回信说已经无法阻止刊登下集的情况下这么说,我只能说他是别有用心。
至于那编辑能否在印刷厂里叫印刷机停下来,稍微懂点出版常识的人都明白,我想就不用多说了。当然要说那编辑硬想刊登这个下集,故意晚回了信编造事实,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现在我且在情况真实为前提下说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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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5-08-02
他能别有什么“用心”?

city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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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5-08-02
不尊重别人的权利, 是落后和野蛮, 这种人的 嘴脸 只能让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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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最初由 花花游龙 发布
他能别有什么“用心”?

便是在证明那编辑是给脸不要脸啊
就好比别人和自己借东西的时候说:“如果现在是中午我一定借给你,可是现在是晚上,所以........”
说起来这一手玩的人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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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5-08-02
这论调真滑稽

不会举例子就别瞎举,驴唇不对马嘴

city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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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 A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