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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战的也很开心]依然是台角比赛的NG文[大概也不是轻小说]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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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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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的理由嘛……两极分化,一说:你黑共/匪黑得不够;另一说:这小说赤化严重。

啊,还有个非常让我伤心的理由,看完此文之后我的前同事对我说:“光看这个开头,水平比之前那个苏维埃要差多了嘛,你要真想拿奖,至少要那个水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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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就是一篇垃圾废文,发出来纯属蛋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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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与女孩与图书馆

第一章 一切从鹅开始
在整个故事的开始前我要说明的是,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没错,尽管它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但是这确实是一个爱情故事。
只不过,这是一个不那么平常的爱情故事。
所以当你知道这一切发端自一只鹅,你也不应该感到惊讶,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它不是那么平常了,对吧?
而且那只鹅也不是一只平常的鹅,怎么说呢,那只鹅真的非常大,大到你不会相信它是地球上生物,说老实话我也不清楚它是不是地球上的生物,如果你经历了我所经历的所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那么你就会知道常识往往是最不可靠的。
反正,你只要知道事情的开端是一只超乎寻常的巨大的鹅就对了。
下面让我们从头说起。
那时候我十六岁,正好是个明明啥也不懂却以为自己啥都懂的年纪,就是因为以为自己啥都懂,这个年纪的孩子——特别是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般都比较臭屁,所以我才会发了神经参加了那个由这个南方省会城市的某个大区的共青团团委组织的读书心得交流会。交流会就举行的地方,就是这个故事发生的地方,或者说,是这个故事有关爱情的部分发生的地方——市立新图书馆。
说是交流会,其实不过是主旋律歌颂会罢了。我们要交流的书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很眼熟是不是?
当时的我因为有那么点初生牛犊的胆量,加上有那么点口才,所以毅然担当起在会上代表学校发言的重任,发言的题目叫《不要比尔要保尔》,听这题目大家就知道说的是什么了吧,现在想想还真是口胡啊。
我说这么多废话想告诉大家的是,那个时候我正处在一个十分纯真的年龄,不谙世事,脑袋里没有任何的条条框框,而且不知天高地厚。
一句话概括,那个时候我单纯得可以。
看到后面大家就会了解,单纯是这个故事最关键的要素之一,很多年以后当我蓦然回首,看着自己已经不再拥有那所有的一切时,我知道我失去这一切都不过是因为我已经不再单纯,换句话说,我已经长大了。
这都是后话,让我们回到故事。
单纯的我就那样在那个由并不单纯的大人们举办的读书交流会上作出了单纯得可爱的发言,并且因为足够慷慨激昂而赢得了同样单纯的同龄人们热烈的掌声。
就在洋洋自得的我昂着顶到天上去的鼻子坐下的同时,一只纤细漂亮的小手举了起来。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时刻,永远,因为直到七年后的现在我依然默默的守护在从那一刻走进我的生命中的人身边,尽管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她就坐在前排离我四个座位的地方,她站起来的时候我只能看到她的侧脸,看到她纤细好看的眉毛,端庄的嘴唇随着话语轻轻的开阖,柔软的短发在空调的冷风中轻轻的摇摆。
随后她进行了爆炸式的发言。
就在这个到处充满主旋律气氛的读书交流会上,她当着区共青团团委众多领导的面,声称自己的偶像是比尔,声称自己要赚很多的钱,然后冠冕堂皇的说出诸如只要赚取手段合法,金钱就是个人能力和个人价值最合理的判断标准这种话。
我清楚的看到那一排领导的脸都变成了绿色,而她却依然面不改色的继续着自己条理清晰的论述。
在她坐下之后,整个会场一片寂静,不知道多久以后,潮水般的掌声让领导们的脸更绿了。
很多年以后当我问起为什么那个时候她要作出如此爆炸性的发言时,她偏了偏脑袋,说了句“因为那时候还小”,就低头继续作法治社会必要性方面的论文了。
就如我刚才说的那样,这整个故事发生的契机就在于,那个时候我们还小,还很单纯。
好啦,看到这里你肯定会问,鹅呢?
是啊,鹅呢?
别着急嘛,到了这个地方我们虽然见面了,但是还不认识不是,而且我们还不是一个中学的学生,虽然从校服上看她的学校离我的学校并不是很远就是了,也就一站地铁的距离。
所以我们俩的故事要开始还得一段契机不是?
说到这我们就把时间往后推四个小时,地点还是市立图书馆。
我和别的男孩子不太一样,我是个喜欢书的孩子,从小开始就喜欢看书喜欢得不得了,所以能够免费看书的图书馆就是年幼的我的最爱。
但是可惜的是,有全省最大的称号的五羊市市立图书馆离我家实在有些距离,每次要来都得花上几十分钟坐地铁过来,就算是这样我每周六晚上依然会准时来这里报到。
交流会刚好是在周六下午,所以会议结束之后我决定就地解决晚饭,晚上留在图书馆看书。于是我就坐在图书馆阅览席那个我经常坐的位置上,手里抓了本《尤利西斯》,一边干啃面包一边看了起来。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就在翻动书页的间隙,我在眼角的余光里看到了她。
她也一样叼着面包,手里捧着书,不过与抓着一本书老老实实坐在阅览区一角的我不同,一眼看上去就给人“有活力”的感觉的她正抱着厚厚的一摞书,像只松鼠般的在书架间乱窜。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的追随着她校服那蓝色大翻领,在一个又一个书架间游走。
最后我所幸阖上书,托着腮帮子开始仔细的看着她从这个书架窜到那个书架,看着她开心的从书架上拔出某本书来,看着她拿着两本书犹豫了半天,恋恋不舍的将其中一本插回到书架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本书是她从另一头的书架上抓过来的吧。这样真的可以吗?
接着我开始欣赏起她眼睛,她的眉毛,她的樱唇,她的头发,还有那完全不符合我审美关的洗衣板身材也变的可爱起来。
十六岁的我开始疑惑,这是不是就叫做一见钟情了呢?
我开始回想起看过的作品中相关的描写。
马里奥•普佐笔下的西西里人管这叫中雷(《教父》),杜拉斯大概会让两人直接上床,莎士比亚则喜欢用大段优雅的古英语直舒胸臆,普希金会义愤填膺的拿起手枪要求决斗……呃,最后那个不是。
最要命的是,当时多少还沉浸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会的余韵中的我直接想起了车尼雪夫斯基在《怎么办》中关于爱情的评论,大意是如果爱情不能使人振奋向前以争取全人类的利益,那就是虚伪的爱情。
然后受此影响我直接想起了《刑场上的婚礼》。
这说明当时的我是革命的,是进步的。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当儿,鹅出来了。
不对,是叫出鹅的那个存在出来了。
“啊啊,现在不行动的话就来不及了哦。”我耳朵边上响起一把女孩的声音,光听声音的话给人的感觉还是个六七岁的小女孩。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市立图书馆十岁以下的孩子是不允许出入的,所以在这里听到小孩子的声音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这把声音还出现在我的肩膀上,就在我的耳边,说话的人呼出的热气吹在我的耳垂上。
疑问一下子涌到了嘴边,我就这么带着疑问回过头去,随后看见了我毕生难以忘怀的另一个景象。
我看到了一只妖精。
看那不到一个手掌大的体型,看那晶莹美丽的翅膀,那绝对是妖精。
如果具体来说的话,就是北欧神话中居住在奥尔夫海姆的细小生灵,就是锻造英格兰神话中最著名的宝剑——湖中剑,并且见证了那位伟大的骑士王一生的细小生灵,以上这些描述都表达了同一层意思,那就是它们是传说中的生物。
就是因为这样我第一反应很没创意的和无数穿越作品中的主角一样,就是狠狠的掐了下自己的脸颊。
“那样做是没用的哟,”小家伙理所当然的叉腰道,银色的长发在人造灯管中仍然闪耀着靓丽的光芒,“通常如此具有真实感的场景中,任何人试图证明自己在梦中都是徒劳的,你难道见过穿越的主角一掐自己就径直从梦里醒来……等一下!你看得见我?”
喂喂,看不见你我掐自己做什么,很痛的。
小家伙看我不答话,于是冲上几步,就在我鼻子底下踮起脚尖,在我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扯下我一根睫毛。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哗啦一下站了起来,大喊:“痛死了!你做什么!”
因为我剧烈的动作,小家伙一下子从我的肩膀上滚了下去,不过她立刻张开背后那三对比蜻蜓的翅膀还要晶莹剔透的小翅膀,啪嗒啪嗒的飞了起来。
“你说了‘你’了吗?你刚说‘你’了吧!”小家伙一下冲到我面前,大眼睛里闪着期待的光芒,“你看得见我对吧,对吧!”
也许是疼痛的影响吧,那一瞬间我忘记了这家伙是超现实生物,只顾着对她发泄起疼痛带来的无名怒气。
“废话!我不但看得见你,还准备海扁你一顿!”
说着我就凭着一时的冲动一把抓住了喜形于色到处乱飞的小家伙,伸出食指使劲的弹着她的额头。
小家伙嘴里发出哇啦哇啦的怪叫,脖子使劲的缩着,双手紧紧的抱住自己的脑袋,注满了泪水的双眼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如果你接着看这个故事,你就会知道我是个很心软的人,所以我挠了挠脑袋,没有再弹她,握着她的手也放松了力度。
就在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情况不妙。
原本安静得只能听到翻书声的图书馆里现在连翻书声都没有了,所有人,不管是在看书的还是在书架间闲晃的,此刻都不约而同的盯着我,目光里有厌恶有好奇甚至还有怜悯。
“哦啦哦啦,看来你会一下子出名哦!”小家伙在我的手掌中打趣道,“啊呀呀,痛痛痛,好啦,我认错,你别捏那么紧啦!”
我没有理会小家伙的求饶声,就这么收紧掌心捏着她,一边向周围的人们露出傻笑,一边坐回座位上。
“喂!快放手!我生起气来可是很厉害的!呜哇哇痛死啦!”
说句老实话看到刚刚小家伙那眼泪汪汪的样子,我早就把对传说生物的敬畏丢到爪哇岛去了。
但是一直捏着她的话她又太吵了,实在是很烦人,而且面前突然冒出一个传说中的生物,换了谁也是疑问一箩筐的吧。说不定她是来叫我去拯救世界的呢,然后我就能获得神力外加对美女的魅惑判定+N,同时得知“命运之轮已经开始转动”……
再不然它就是来告诉我其实我是氪星的孤儿,而我有个哥哥叫超人……
所以我把小家伙放在桌子上,把脸凑近小东西,准备问个清楚。
但是上苍显然并不想让我有这个时间,就在我低头盯着小家伙的时候,一双脚闯进了我的视野。
顺着脚上面接着的腿一直看上去,比规定稍短的校服裙,不知为何有着一道圆珠笔划痕的上衣以及打歪了的领结依次映入我的眼帘,随后是那张从下午读书会开始我就一直在关注的脸,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正脸呢。
说不上美得闭月羞花,却很有精神,而且我发现她的眼睛特别大,睫毛也很长,微微带着笑意的嘴角有着可爱的小酒窝。
“呃,做电灯泡的人是会被马踢的,恩,我先闪啦!”小家伙说完啪啦啪啦拍着翅膀飞走了。
于是我再次将目光转向她,平时能说会道的嘴一下子笨了起来,除了大张着哈气什么都做不到。
“那个,”她声音里稍微有点拘谨,“可以坐这里吗,你看,别的地方都没有位置了……”
还真是老套的发展啊。
接下来我们当然就是借着坐在一起的优势聊了起来。
聊的内容相当平常,毕竟是刚刚相识嘛,因为对各自的爱好都不了解,谈话毫无新意的从刚刚过去的读书交流会开始也是可以预见的,如果她突然冲过来说什么她其实是宇宙统合思念体制造的对人类用人形终端机之类的,那我大概会立刻建议她去看精神科。
这样做唯一的问题是,刚刚似乎和一只妖精吵了一架的我算什么?
聊天无疑是愉快的,而按照众多晚会主持人的说法,愉快的时间总是短暂的,所以直到她收起散落在桌子上的书,并且笑着跟我说再见的时候,我才发现图书馆墙壁上挂着的大钟的指针已经过了八点半——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聊了整整两个小时。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的时候,我猛然间想起,我的门禁快过了。
作为一名高一的学生,家里还有门禁确实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但是你只要考虑到,一个健全的城市男生,而且是大城市里的男生,首先接触的大部头居然不是金庸不是古龙不是凡尔纳不是田中芳树不是三国水浒,而是奥斯特勒夫斯基、车尼雪夫斯基、肖霍洛夫等等“斯基”啊“夫”啊什么的,你就可以想象我所生活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了。
事实上,我相当认同那些红极一时的文革顽主,家里有个当兵的严厉的老爸或者当兵的严厉的爷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何况我两个都有。
所以我只要晚上出门,就一定要遵守门禁。
门禁是九点,而图书馆离我家有好几站地铁的距离,就算不考虑别的时间,我也一定会超过门禁。
我突然想起来前两天爷爷才洗过擀面杖,不知为何此时那根粗大的棍子在我的脑海里特别的“栩栩如生”。
原本充溢我内心的愉悦霎时间消失无踪,冷汗开始爬上我的额头。
雪上加霜的是,我紧接着就想起我忘记问她名字了,更别提要手机号码了。
一瞬间我有冲动把手机的电池卸掉,冲到网吧体验一下通宵的快感。
用俗语来说,我这时的心情叫做“破罐子破摔”。
“哦呀,你脸色不太好哦,难道是遇到了挫折?”消失了整整两个小时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我都快忘了我刚刚遇到了一个超自然生物。
小家伙停在我的肩膀上,着腰盯着我的脸庞,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银色的长发在我鼻子前面飘呀飘。
“别介意,来日方长嘛!”似乎是认定我失恋了,小家伙露出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拍着我的鼻子如此说道。
“让您失望了,一切顺利。”居然一本正经的回应这个很可能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我想我可能真的是疯了。
不,没准在看到这个家伙的瞬间我就已经穿越了,现在我是处于我创造的世界中,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么姑且让那个刻板的混蛋老爸给我买台PS3吧!
“阿咧,可是你的脸色看起来就好像……”小家伙继续歪着脑袋,背后的翅膀一张一合。
“是门禁啦,门禁啊。”
“门禁?啊,就是那个‘X点以前一定要回家,不然有你好看哼哼!’对不对。”
大概就是那个样子,但是那个“哼哼”是怎么回事?
小家伙不理会我的疑惑,而是带着恍然大悟的申请闭着眼睛猛点头。
“那么,就让我来帮帮你吧!”小家伙终于张开眼睛的时候使劲的拍了拍胸脯,“谁叫我们萍水相逢呢!”
虽然这个成语的用法值得商榷,不过,算了,如果这个超自然存在能够帮助我逃过擀面杖的魔掌,其他的就由他去吧。
“你确定你能做到?”我小心的问妖精。
“当然!”小家伙自信满满的昂起头,“只要一个咒语就解决了!”
“希望如此吧。”我虽然嘴上这么说,心底里还是不太确定,我甚至想干脆算了,一路猛跑回去,没准看到大汗淋漓的我爷爷会网开一面……但是偷懒心理和侥幸心理这俩谁都有不是?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这个小家伙的咒语不把事情弄得更糟就很难得了。
小家伙清了清嗓子,用流畅的动作一捋银发,开始念咒语:“尼尔斯!马里马里马里轰!”
……
这咒语能吐槽的地方也太多了吧。
而且咒语结束之后周围什么都没有发生。
失败了?
按照现在最流行的处理,咒语结束之后不是应该冒出一团绿色火焰什么的,接着一阵头晕目眩之后就被什么地方的壁炉喷出来……
虽然我是非常不愿意被壁炉喷出来啦,但是这样什么都没有正常吗?
“我说你啊,刚刚你在怀疑我的咒语失败了是吧!”小家伙飞到我的正前方,插着腰质问道,“这很失礼耶!”
“但是,确实什么也没有发生啊。”因为察觉到旁边的人又开始向我投来奇怪的目光,我压低了声音对小家伙问道。
“发生了哟!你看那边,你看嘛!明明发生了哟!”小家伙指着图书馆一侧的落地窗,不满的大喊着。
我将信将疑的拧过头去。
接着我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啊。
一只白鹅正立在图书馆和市立音乐厅之间的广场上,广场音乐喷泉的灯光照在鹅那洁白的羽毛上映出一片五彩斑斓。
而最让人觉得奇妙的是,那只鹅的个头。
如果硬要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陆地动物的个头能和它相比的话,那就只有特洛伊木马了。如果特洛伊木马也能算动物的话。
“这是尼尔斯的鹅,骑它回去的话,应该就赶得及了吧?”
小家伙指着鹅,得意洋洋的说道。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情节立刻掠过我的脑海。
“我说,我怎么觉得和书上写得有点不一样……”
“别在意啦!我们去骑它吧……走啦走啦,不快点就算骑鹅都赶不及哦。”
就这样,我的故事就从这只鹅开始了。
你看,我没骗你吧?

网络就是这点好,改个ID就可以重新来过,新ID确定前先用这个马甲吧……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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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8-25
认真的开头,然后不受控制的变成吐糟作了么……而且还是南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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