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Rothschild 发布
在帖子被封之前再留一笔……
事物总是复杂的,当事者可能会有诸多原因,但旁观者看来也只是普通的贩卖盗版,在不牵涉自己切身利益而且也无法施加影响的情况下,我认为“人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比“死了活该”对身心健康更有利……
这帖算是打擦边球么,还是连擦边球都懒得打了?
如果今天任何事都可以用"有苦衷"來脫罪,那還需要法律幹嘛?
這種事本來就是死了活該了...俗話說自作孽不可活便是這個道理...
不過話說回來...人有幾種...
1. 人窮志不窮.可惜時不與我
2. 人窮志也窮,時與不與我無關緊要,只要我有需求,其他人死一死都與我無關
3. 人窮志不窮,但時勢造英雄,日後鹹魚大翻身
4. 人窮志不窮,以正當手段改變時勢
貧富差異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我家(指我父母)也是從存款0,背上背了一屁股從長輩那裡分過來的債務開始打拼到現在小康的狀況...過去與現在窮並非窮...只要肯努力,風水輪流轉,總有翻身的一天...但當某些人的志也窮時就算是靠非法手段賺到大把鈔票,那人渣依舊仍是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