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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对自己这次反杀玲评论文征集的思考(恭候Juying大人莅临观摩、赐教)

楼层直达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3-05-2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726
了让诸位一直都在关注,或刚看到在下的反杀玲客观评论文征集活动的发展始末,在此将原征集贴引用如下:

引用
下面引用由zouave_takato11-17-2003 01:11 发表的内容:
在下愿倾己所有,悬赏反对某杀与我们可爱温柔伶俐世界无敌的玲小姐在一起的客观评论文。
要求:150汉字以上,论据建立在以高桥先生原作为主,TV剧情为辅的基础上,不得对某杀、玲小姐及其他任何人物有恶意抨击之行为,力求客观真实可信!
申明:此次悬赏纯属Z某人的个人行为,如有误进的杀玲派请见谅,并保持平常心态,本人决无挑衅之心。

以上来自本论坛链接: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89662

而鉴于此贴是为回复Juying大人的质疑而作,于是,以下就只专门摘录Juying大人在该征集贴里的回复了。

首先,Juying大人的第一个回复中提到:

引用
下面引用由Juying11-17-2003 17:01 发表的内容:
基本上,杀生丸少爷跟玲之间的看法,个人感观不同就无需多说了,(笑)
因为会很可能会吵起来~~bbb
但是,所谓的剧场版并不是属于漫画原著哦!*O_O*
跟动画原创剧情一样,都是属于官方同人衍生,因为脚本又不是出自于高桥老师的手。并不能当真看的,(微笑喝茶)


从上可见,我们尊敬的Juying大人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个人感观不同就无需多说了,(笑)因为会很可能会吵起来~~bbb,而至于她对漫画原作与动画的理解,当然也于我相差不离,更何况当时在下的征集并不是讨论我们应当对官方作品持什么态度,于是,在下也就没有作进一步的回复,否则就跑题了。

而不到半个小时,我又次看到了Juying大人的跟贴,这次是开始谈自己的“杀玲情节”了(这种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个人行为,我是无法干涉的):

引用
下面引用由Juying11-17-2003 17:30 发表的内容:
先声明,我是很有诚意的,(笑)
这个,我是很支持杀生丸跟玲的,但是呢,
很少会看有人说喜欢玲而不赞成玲跟杀生丸少爷在一起的,^^bb
不支持他们的理由啊,因为玲无法幸福是吗?
那么,不知道你对于玲的幸福是如何看待的?O_O
我觉得呢,个人看法啦,
现在,玲最大的幸福呢,就是跟杀生丸少爷在一起。
不用任何的承诺,只要能跟随在杀生丸少爷身边,那就是幸福。
但是,以后呢?以后玲的心情、杀生丸少爷的心情会如何变化,
谁也不知道,而且可能会永远成谜吧?O_O
因为高桥老师应该是不会很明确的交待杀生丸少爷跟玲的结果是如何(泪Q_Q)
毕竟不是主角,更何况以高桥老师的个性可能连主角的交待都不会很明确。
因为这是少年漫画嘛!又不是少女漫画说,一定要画到说两人在一起结婚、生子啦,很可能就只画到把奈落作掉

后(本故事中最大的魔王O_O)就那样给它结束。
其它我们读者自己去想,^^bbb
所以啰,因为如此,所以对于杀生丸少爷跟玲这一对,只能靠同人衍生了,那么以杀生丸少爷跟玲现在这种有点

瞹昧又有点明确的关系中,我当然很通俗的选择让他们在一起啰!即使结局是悲剧。妖怪与人类在一起,要得到
幸福很难。
但是对当事人而言,这真的是悲剧吗?对玲而言,真的是悲剧吗?
如果玲真的跟杀生丸少爷在一起,我想,玲是不会后悔的。
就如同犬大将跟十六夜一样,相爱,但却死别。但是,他们两个都不会后悔去爱过这一回,那么,这又何尝不是

一种幸福?
我个人解读,玲的幸福就是跟杀生丸少爷在一起,所以我支持他们在一起。
那么,你对玲的幸福是如何解读呢?^^


从上可见,由于Juying大人已经立即推倒了自己第一贴所言的:个人感观不同就无需多说了,(笑)因为会很可能会吵起来~~bbb(在下不得不对她的居心表示疑问),于是在下只有比较委婉地提示她,我不想反驳她,也不想谈自己对玲的幸福的解读,因为,这已经偏离了我的初衷,以下是全部回文:

引用
下面引用由zouave_takato11-17-2003 21:20 发表的内容:
首先,非常感谢大人冷静与真挚地回复此贴,在下不胜荣幸。
其次,在下一再申明,在此讨论的不是同人,也不是针对某些人的衍生想象力而有的看法。更不在开辩论会,制造论坛的不安分因素。
再者,在下从头到尾没提一个字的意思是:但是对当事人而言,这真的是悲剧吗?对玲而言,真的是悲剧吗?
诚如前面的回复所言,假如大家觉得连高桥先生本人都没有资格定论的事,在下无从得知自己或他人如何有资格定论剧中人的幸福或是不幸。同理对在下而言,“就如同犬大将跟十六夜一样,相爱,但却死别。但是,他们两个都不会后悔去爱过这一回,那么,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因为这些人物并非在下所关心的范畴,在下就更没必要去判断他们的幸福了。
许多以为“杀神(乐)”、“杀桔”甚至“杀奈”、“杀犬”等等在一起才会幸福的Fans,他们可以说是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从另一个视点来看《犬夜叉》,甚至套用到原作的情节发展中也能合情合理,因此,在下与大人所站的角度也是根本不同的。在下不指望说服大人,也请大人让在下自在地寻找同样不支持“杀玲”的同好。这正是在下开此悬赏贴的真正目的。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诚恳地,不愿与杀玲派的朋友因主观上的感受不同而引发争执的原则当时还是能够坚守的。
而谁知Juying大人还是对在下的回复不满意,就变成如某位大人描述的这种情况了:既然有人质疑,便马上就有人接茬,一些质疑的人对答案并不满意,就转而成为找茬

引用
下面引用由Juying11-18-2003 22:33 发表的内容:
谢谢你的回复,不过还是没有回答我你对玲之幸福的看法,^^bb
但的确是不管怎么想,这都是属于同人的衍生,(笑)
我在之前的文提过了,杀生丸少爷跟玲的结束不会很明确,我几乎都可以确定说,
高桥老师在处理杀生丸少爷跟玲的最后场景。O_O
『玲,走了。』杀生丸少爷一如平常的语气说着。
『是,杀生丸少爷。』玲笑眯了眼,牵着啊吽向杀生丸少爷飞奔过去。
杀生丸少爷、玲骑着啊吽,还跟着一个邪见又开始一段未知的旅程。
那么,如果这是高桥老师处理的最后结局,那就可以说,不管支持不支持杀生丸少爷跟玲,同一个层次上,都是属于同人衍生。
那么,你说的这个悬赏,其实就是在讨论同人的衍生不是吗?(笑)
因为在一起是同人衍生,那么不在一起也是同人衍生。
在不在一起高桥老师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那么谁又何资格说,他们不会在一起?你有吗?我有吗?都没有。

(笑)
所以我才说我想知道你对于玲幸福的看法如何?
因为这都是属于同人衍生的范围。
但是也不能说谁有错,因为不明确,站在不同的天平看一件事物,
想法果然很多样化。(笑)
根据高桥老师的原作为主,动画为辅,杀生丸少爷对玲是什么样的情感。
这才是讨论的重点,不过我也不多谈了,真要论战,真的会吵架。^^
所以啰,其实我只想知道你对于玲的幸福的看法,因为这才是最原本的不是吗?
不根据原著漫画人物的个性、心情去讨论,那么这种同人衍生有意义吗?
不、没有,充其量,这种同人衍生文跟讨论只是挂着相同的名字在撑着场面而已。
你说,对吗?(笑)


虽然我当时还不太清楚Juying大人既知道谈及主观看法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为何又仍旧要逼问于我,何况在下当时是在搞反杀玲评论文的征集活动,而不是在搞为杀玲解惑的慈善活动,但我还是非常真诚地再次表达了我不太愿意吐露自己主观看法的个中原因——因为,比如我所理解的“幸福”与他们理解的“幸福”不一样,杀玲是不太可能接受,Juying大人也是不会满意的。

引用
下面引用由zouave_takato11-19-2003 18:48 发表的内容:
瞧您~说了这么多,原来大人还是在关心在下的想法啊,不好意思,好心当狗肺了。在下只想着回复您自己的反

面的观点,却没想到大人非要知道在下正面的观点,其实很多人也有喜欢看别人痛苦的乐趣,就算那些剧中人不幸福,他们也乐在其中,在下,大概就属于这种范畴吧。
斗胆敢问一句,就算他们在一起,甚至XXOO,但俺为啥非要流着哈啦滋羡慕着别人的幸福咧?这甚至有点YY的成分哟,活活~


再接着,诚如大家所见,这个贴子就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永远封锁了: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89662&perpage=15&pagenumber=4

我的征集活动还是在继续着,有几个已无法在原征集贴跟贴的朋友只好自行发布主题贴,以表达自己对原作剖析,以及对杀生丸与小玲的关系的看法。这令我非常感动。再次诚挚地感谢以下朋友:

唯叹落花间赏蝶 发表了《反杀铃理由》并在标题注明(请基于漫画基础入内观看),链接地址如下: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91201

五月 发表了《关于杀玲的三维随想》,链接地址如下: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90859

而在下也为了兑现自己的悬赏奖金,重新发了一个悬赏贴,而为了让主题内容能稍微丰满一些(总不能打通篇:我是个反杀玲……我是个反杀玲…………吧?^^bbbb),于是随便找了一点聊天记录东拼西凑就这么贴了上去,其实与我自己的征集没有多大关系,试想我自己写篇反杀玲文那谁给我发奖金呢?这不搞笑了一点嘛。于是,此贴仅作为大家领悬赏的地方,大家可以去游览一下: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91052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可以说是百家齐放,众说纷纭,揪着俺原征集贴说事儿的人们也渐渐转移了注意力(这确实应当的,本来我那不过是个个人行为的活动贴,怎么说事儿?除非这论坛还真没让会员有这自由!)而我的初衷当然也随之被忽视,这我更没什么好说的,老婆说过了啊“人微言轻”啊,没人这么看得起我,非要重视与遵循我那“以原作为主”的活动宗旨吧?!
于是,正好安多罗美达大人在一个回贴里偶然提了一句,对我而言当然如遇知音,激动得泪如雨注。此贴原文如下:

引用
下面引用由zouave_takato11-22-2003 20:34 发表的内容:
俺真是太感动了!!!!!!这本来是我的初衷,但却因为有“杀玲们不能做缩头乌龟”,难道俺就甘心成了缩头乌龟??所以说这事啊,俺本来想井水不犯河水,让不支持杀玲而对原作有达观看法的大家任意交流的意愿实在太幼稚太天真,俺活了这么一把年纪,为维护高桥大人的原作却成了众矢之的,百口莫辩啊!俺只有迎接挑战了!(泣)


就在我失落于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忽视我的“原作情节”时,终于有人站出来给予空前地重视与高度地评价了!!

(吼吼吼!兴奋地扛着反杀玲的大旗向该贴跑去~~~~~~)那就是Juying大人发表的反驳反杀玲的某些言论(尤其不才在下的言论,咦呀呀~~~俺会不好意思滴啦~~~)的《反杀玲?风波乎?杀玲命,原作乎》——注意,像Juying大人后面回驳某位大人的“杀玲命,人身攻击乎?”时所言可见:
引用
下面引用由Juying11-27-2003 04:21 发表的内容:
有人身攻击吗?^^ 我用的是问号吧?

尊敬的Juying大人非常注重标点符号的用法(而引用别人的论点时不用哪怕是 quote 代码来区分令人看得云里雾里的排版,咱们就没资格说什么了,这是自由,自由!明白么?呵呵~),但是,我们清楚可见,Juying大人对标题中的“杀玲命,原作乎”没有用任何标点符号,于是就令人困惑了,这不由让在下理解为故意制造混淆视听,可疑问可肯定的效果唷。

接着再看看这位大人的宏篇巨著吧!

首先,非常直率地申明与承认:
嗯,如果没有意外,这应该是我最后为反杀玲所惹起的风波所写的最后一篇文了吧?最近这个论坛火药味蛮严重的,(←你自己本身也是引起这个风波的源头之一啊!~~XD)
Juying大人有这样的觉悟,非常可嘉。虽然我不知道这个“风波”的源头还有没有之二,但从我上面整理悬赏贴

里Juying大人的回复大家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是谁在做对我的这次活动作真正的挑衅吧?!其间,我也有表达过希望单独与Juying大人交流以消除个中误解的心愿——因为我早已隐约地感受到Juying大人似乎有她在文中所描述的倾向:要容形的话,暴走?呃,还没有那么严重,(笑,生气跟好笑吧?),也有任意曲解我个人的行为(这里说的已经不是高桥先生的原作了,是说我的这次征集活动!!难道我没有作任何解释时,她却最终全部理解了么??真令人感动啊~ T T )。我留下了QQ号,也发过PM,但Juying大人真正地赫然无视!

(Popgo的短信系统有对方是否接收并查阅了该PM的功能)由此可见,究竟是谁没有诚意呢?在这里已经无需多说了吧。

至于她提的其他四个要点,我觉得已经有人给了清晰明确的答复,那是非常具有代表性,并且符合非杀玲的观点的回复!目前我还没有看到Juying大人对该回复作任何答复与反应,不过,当然,无法回复我们就不加以勉强了,因为该贴是比较中肯,观点也接近中性:

引用
最初由 极恶之灵 发布
哎哟哟,楼主这篇长篇大论看得在下好生头疼阿……愚钝如在下整整看了两天才终于理清了文章的思路阿~~~~(揉太阳穴,笑ing~~~)

楼主的观点似乎是有理有据,不过感觉上逻辑有点问题呢~~~~
原本是想引用楼主的文一段一段指出的,不过又怕被楼主说成是“断章取义”(笑),呵呵~~~~看来楼主所理解的“断章取义”跟在下所理解的有本质上的区别呢……汉文字不愧为世界上思想最丰富的语言之一,仅仅是字面和内涵意思的区别,就是天差地别阿~~~(再笑~~)
至于在下下面所写文字用了颜色加重等代码,决非楼上某位朋友所感叹的那么夸张哦~~~~纯属在下个人恶好而已,因为在下喜欢花花绿绿的排版阿~~~哦活活~~~(BT笑~~)

OK,下面开始正题。


一、关于楼主对此次杀铃反杀铃辩论的参与态度。(可以称之为“辩论”吧?还不算“吵架”,对不,兔子斑斑?微笑~~~)

嗯~~~~大家表那么严肃嘛~~~虽然这标题看起来有点“上纲上线”的味道(笑~~),不过在下可是以灰常灰常友好的心情来说的哦~~~~(喝口茶,满脸堆笑~~)

楼主说是“我很好奇,写了文章响应。”(这句话在下没有引用错吧?^^)
那么何谓“响应”呢?
“号召”,才有“响应”。不过反杀铃fans们何时“号召”过杀铃fans们来参与讨论

了?
如果在下没记错的话,反杀铃发起人有说过“我们这次征集是想找寻一些有着非主流看法的朋友,可惜更多持主流看法的朋友冲了进来”吧?

当然当然,在下绝对绝对没有要封住杀铃fans的口,不允许杀铃fans提出自己观点的意思哦~~~~
就像杀铃fans没有权利禁止反杀铃fans讨论反杀铃观点一样,反杀铃fans也没有权利禁止杀铃fans提出支持

杀铃的理由,这也是在下一直主张的。而且在下也相信,反杀铃fans们还是很欢迎杀铃fans们“主动自愿”进来交流的。

不过,既然是“主动自愿”来交流,就用不着搞得好像是谁逼着楼主写反驳文而楼主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吧~~~~~(喝茶微笑~~~)



二、关于楼主支持杀铃的理由。

似乎现在才讲到最重点的部分~~~~笑~~~
不过在下首先还是要问楼主一个问题:楼主煞费唇舌所支持的杀铃是否为“恋爱版杀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即楼主支持的是“父女”“兄妹”“主仆”“朋友”“亲人”之类的杀铃版本,那么此话题就此打住。反杀铃fans们反的不是这样的杀铃,相反她们应该是支持的,如此双方便没有分歧,天大大同啰~~~~活活~~~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OK,我们接着往下说——

在下不知道楼主的观点是否就代表了所有杀铃fans们,所以单就楼主本文中的逻辑谈一谈。
楼主的支持杀铃的理由是——
因为:1、杀生丸少爷救了玲,并且在救玲时,有把玲抱在怀里。
2、杀生丸少爷让玲跟在他身边,是为了保护玲。
3、杀生丸只要玲”每”一次出事都会去救玲。
3、玲是杀生丸少爷”唯一”没有打过、杀过的”人类女孩”。
所以:恋爱版杀铃即是王道。
在下没有引用错吧?再笑~~~~

好了,让我们来看看这其中的逻辑关系:
这四个原因我们是否可以概括为“杀生丸对铃有着比对其他人更多的关怀和保护”?在下记得楼主的文中也有类似的话,相信楼主不会对在下的这句概括产生异议吧~~~~
那么楼主支持杀铃的理由就可以简略为:
杀生丸对铃有着比对其他人更多的关怀和保护 ——————〉杀生丸与铃肯定能成为恋人
大家都知道,真理是可以推广到一般情况的,那么我们也把这个推导公式推广到一般试试看(如杀铃fans们所希望的那样姑且不去考虑两人种族年龄的差异):
一个男性对一个女性有着比对其他人更多的关怀和保护 ——————〉他们俩肯定能成为恋人

好了,悖论已经出来了。反例在下就不多举了,父女、兄妹、朋友之间这种关系多得数不胜数。既然一般情况下的推导不成立,那么怎么“特殊”到杀生丸和铃这里就成立了呢?总不能是因为杀铃fans们的愿望和爱好就让它成立了吧?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学似乎没有把这一条理由列在其中呢~~~~(喝茶笑~~~)


在下当然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来揣度楼主对于“爱情”这两个字的理解究竟是怎样的,但相信“关怀和保护不等于爱情”这个应该是所有明理人的共识吧?
爱情中必然包括了关怀和保护,但关怀和保护却推导不出爱情。用逻辑数学的术语讲,两者分别是对方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但绝对不是互为充要条件(高中数学应该老师都讲过吧?呵呵~~~)。
当然两者之间的表象比较的微妙,这一点在下也承认。不过其内涵可是本质上的区别哦~~~~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嘛,马爷爷这么说的哦~~~(再笑~~)
如果错把关怀和保护当成了爱情,可是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的哦~~~~~这可是很多人“失恋”的根源所在呢,在下可是亲眼见过身边有人因此差点痛不欲生哦~~~~
而各位如此为小铃的幸福着想的杀铃fans们,又怎么能忍心将我们卡哇伊的小铃送进这样一个风险巨大的赌注中呢?(喝茶笑~~~~)



三、关于“尊重原著”。

在下首先要承认的是,在下并非“纯正”的反杀铃fans,所以对于反杀铃fans们怎样看待“尊重原著”这个问题,实在是没什么资格来评论。在此只说说在下个人对此的理解,不代表任何反杀铃fans的观点。

在下看来,杀铃、反杀铃观点的分歧再多,归结起来也无非只有两点:一是目前为止的原著中杀和铃是否为恋人关系;二是他们在未来有没有可能成为恋人。

第一点在下已经在前面论证了,答案是否。几位杀铃fans也在贴子里表达过“杀生丸和铃目前的关系很纯洁”这一类似的观点。这一分歧其实也不成其为分歧,因为如果大家都能“尊重原著”的话,这个问题没有第二个答案。

再来看第二点,这里的关键词是“未来”。大量的杀铃同人衍生也就立足于“未来”这两个字的基础上,而相对的,反杀铃fans们所排除的,正是这种“未来”。原因很简单:高桥老师的原著中还没有涉及到“未来”。既然是原著中没有的未来,就没有必要去设想它;而且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连高桥老师都没有提及过的未来,fans们就更没有资格代替高桥老师去设想未来。同人衍生就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原著所提供的框架内,按照现有的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来衍生,凡是原著中没有明确过的配对和人物关系都不应出现。这大概就是反杀铃Fans们所主张的“尊重原著”吧~~~~
也就是说,杀铃fans们一切想法的根基,恰恰是反杀铃fans们所排除和不予讨论的地方。被楼主大加驳斥的“主观不同”,也就“不同”在这里,而不是楼主所说的那种片面的东西哦~~~(喝茶笑~~~)


另外顺带提一下,楼主说“玲可以成为杀生丸少爷官方的配对”,哎呀呀~~~~您是从原著中哪一本书哪一集哪一句话里找到这个“官方配对”的依据的??找到了的话一定要告诉在下哦,好让在下也去观摩观摩~~~~不过一定要是“原著”哦,因为在下也是古板的“尊重原著”分子呢~~~~(再笑~~~)



四、关于所谓“讨论的诚意”。

楼主一句“没有讨论的诚意”就把一顶大大的沉重的帽子扣在了反杀铃fans们的头上呢~~~(微笑~~~)

楼主的感觉在下倒能理解,当对方不按照自己的意图跟自己辩论的时候,自然是会有“对方没有诚意”这种感觉的,就像愚笨的在下在大学辩论会上被人驳斥得哑口无言时的感觉一样……哎呀呀,在下绝对绝对没有说楼主跟在下一样愚笨的意思哦~~~瞧瞧在下说的这些笨话就知道在下的愚笨了,楼主可不一样,千万不要误会了哦~~~~(微笑~~~)
不过楼主啊~~~~在辩论中,您怎么可能要求对方按照您的思维和思路来跟您辩论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阿~~~~参加过辩论会的朋友都该知道,辩论最关键的就是不能跟着对手的思路跑,而要千方百计把对手引导到自己这边的思路上来。所以反杀铃fans们自然不可能也没办法遵循您所定下的思路来辩论阿~~~~就像她们也在抱怨您为什么不能按照她们的思路和问题来辩论一样~~~~呵呵~~~
因此呢,双方都没有按照对方的思路来辩论,“没有讨论的诚意”这顶大帽子,要扣的话,也应该给双方都扣上才公平,对不对?(喝茶笑ing~~~)


恩拉拉~~~~一回头看见自己居然写了这么多……汗~~~~先向要看在下这篇东西的楼主及各位大人鞠一躬~~~~~~
虽然是篇不怎么样的东西,但是相信各位大人会努力仔细一个字一个字读清楚读明白的,毕竟如果因为没有仔细读而对在下的意思造成误解会错了意,实在是有损各位大人“辩手”的称号阿~~~(微笑,再鞠躬~~~)


PS:写完了以后突然觉得杀铃反杀铃其实也没有虾米特别大的分歧,在很多问题上其实观点是一致的,只是杀铃fans们具有更多更丰富更美丽更天真更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而反杀铃fans们只是比较排斥这种“太超前”的想象力而已,活活~~~~

再PS:又突然问自己到底属于哪一方呢?如果属于反杀铃,那么在下喜欢小铃也喜欢画杀铃,这又算什么?

如果属于杀铃,在下却又写了这篇东西……实在不解阿~~~~
是杀铃吗?不是吗?是反杀铃吗?不是吗?
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



至于到底是BL漫画低级,还是Juying大人已经承认(自己)的以罗莉控的眼光来看犬夜叉的漫画低级,俺就没资格定论了。不好意思,在下非但对同人中的BL和Loli情节没好感,就是真正那些BL、Loli动漫甚至影视作品俺都没多大兴趣。

另外,帮小简说一句,既然Juying大人都引用了小简的整段话(其中的蓝色字体),为何自己还说:我都没有翻到玲被杀生丸少爷”打”的画面耶。“粗暴”和“打”,我记得应该还有些许区别吧,既然Juying大人都指责别人中文不好了,那想必她自己应该是个高人。但居然出现这种小学生都不会犯的错误,令人心痛啊~~什么叫自己打自己耳光,我怎么老是看到这个词啊~

引用
下面引用由Juying11-27-2003 04:21 发表的内容:
第四点芭比娃娃大人已经回答了,不过,转而想想杀杀真的没有对玲粗暴过吗?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碎碎念~
(你们自己好好想哟——我记得还有人说过蛮恨那时候的杀呢,真让人快意,Smile~)

对不起吶,我翻遍了犬夜叉从第一集到第三十一集,但是我都没有翻到玲被杀生丸少爷”打”的画面耶!阁下要不要直接告诉我们在犬夜叉的那一集、那一页呢?我手边有书,随时可以翻,阁下,我等你的告知哦!杀生丸少爷有打过玲,这点对杀玲命的我不知道还真是奇怪呢!阁下就直接告知吧!我会很感谢的!^^
要说出来哦~~不然我会以为你在骗人呢!骗人是不好的行为哦~~(笑)


同样由于自己的水平问题而对别人的言论产生误解,却反而污蔑诽谤别人的行为可是更为恶劣唷。;)

另外,对于令Juying大人的问题……我早在她写这个回复之前就在另一个贴里写得很清楚了,可想Juying大人这种心态早已被“预见”了,当然这是必然的,谁没有反复地在申明“切勿对号入座”呢,您真的是那个写8岁的小玲与杀生丸公子之间有了“爱”的那些个同人的作者吗?那很遗憾,我……不是有心只写您一位的,全文引述如下:

引用
下面引用由zouave_takato11-27-2003 01:09 发表的内容:

相信小简的回复里说得很清楚了,未来如何,谁也无法知道。

而既然有“杀玲”这个方面的可能,也就同样会有不可能。

没有任何“可能”是绝对的“可能”,于是我们本着尊重原作,

尊重杀玲的态度来谈的“不可能”时,也就没高叫是“绝对”的。

也许大人没有看过,把8岁的玲画成和某杀在做逾越有着正常的心智

与接受过传统文化熏陶的人们为之侧目的行为的同人画或有同类情节描述的文

字。那些文到底是否能取悦现在在电视或图书中看到官方与原作的某杀和玲一

起出现就兴奋的“杀玲”我不清楚。

但我们反杀玲很清楚,正是这些行为在亵渎某杀和小玲。

但是,也正因为有人连看到什么都没做某杀和小玲都已经很兴奋,

于是才有人为了迎合“杀玲”的口味而做出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这是一种真正玷污原作,让现在在高桥先生原作里的,

还未成年的小玲和孤高自傲的某杀蒙受不白之冤,毫无原作精神可言的同人创作行为。

也许是不才的在下开始并没有把征集贴写得很清楚吧。

我可以向前来应征的非杀玲迷们道歉。

但是,我以为,写上一定要尊重原作已经可以让大家众人一心了。

虽然应征的朋友确实不少,却也招致来更多杀玲派朋友的质疑。

结果就变成了辩论的形势。

其实就一句话:是否非杀玲的大家一定有去回复杀玲的义务呢?

我想是没有的。但可惜,Edea大人用一句“假如不应战就成了缩头乌龟”,

使我们不得不转而为应付杀玲奔命。

于是究竟是谁揭开了这个战局??到底是谁对对方采取“忽略”态度???

在此,我没有资格定论。


玲的出场,究竟是出于怎样的一种目的,

为了达到怎样的一种效果,这终究还是得原作者高桥先生说了算。

但既然有人反复地追问我,那你是怎么看的呢?

你为什么要忽视我们的问题回避我们的质疑呢?(到底犬夜叉是高桥先生还是我们这些Fans画的啊?

是否对你们杀玲来说,我们这些反杀玲的想法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呢?)


于是,我就只能诚恳地说,她是为了引出天生牙的奥义。

其实,我知道这样说立即会让作为杀玲命的朋友反驳。

但我就是我,我就是这样的看法。

我早就一再申明了,我是在寻找喜欢高桥、喜欢某杀而非杀玲的同好,而不是在摆擂台。

我说了,我是非常认真地希望大家围绕原作来讨论。但我还不至于说:

我现在征集的,才是真正对原作尊重的唯一的同人行为;

也没有说,打倒不尊重原作的杀玲命!

没有。完全地没有。有的话请拿证据!

(再次重申,自己误解了却要污蔑别人的行为是很卑鄙的呀~)

于是,我不知道作为杀玲命的一些朋友在呼吁什么,在向我们非杀玲索求什么,

在愤慨什么,在自认受到什么样的“攻击”了,还是别的什么。

在许多杀玲看来,是“曲解”的情节,在非杀玲看来却是正常的理解。

你们看到杀生丸站在小玲身边、或抱着她,或救了她,都会联想到绮丽的爱情。

而我们可能更多的是从杀生丸出发,考虑它作为一届犬妖身担的骄傲与荣耀。

当第一次看到天生牙原来有起死回生功效而雀跃,

兴奋端详着由自己亲手挥刀而造就的成果——确认怀中的小生命的心跳,

而同时狡黠地笑着为自己终于得到了举世的宝刀而绽放容光。

我们看到奈落奸笑着丢下一句“你身边的人类救是不救”,远去的身影下,

杀生丸眼中闪过的心计。继续追奈落,既然它想到了用“人质”,

却又清楚这个人质并不是关键(自己已经说过不会为一个人类就听任摆布。),

那么,难保前方还有其他的陷阱。

于是,奈落的故弄玄虚胜了。

某杀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地去救人,以免落得两空。

(谁来看看这里有说某杀是怕奈落啊???什么叫“曲解”啊?什么叫“断章取义”啊!?)

在此,我已经不想尽数了,因为无论如何,你们可以完全从“爱”的名义出发,

我也就可以完全从某杀的尊严剖析。

但我实在受不了的,也正是一切皆可如是。

于是,观点回到开头,一切没有绝对的“可能”,我们在这里谈的也不是绝对的“不可能”。

但是,请原谅我原本只是征集“不可能”的理解,而对于“可能”,

你们尽管自己开贴自己去说嘛。

躲家也好上大街也罢,这都是杀玲命的活动范畴了,说难听一点,

又不至于要看俺的脸色,干嘛一个个都要来质问我:是不是这样就不行啦?

总不至于有反杀玲你们就怕了吧?

总不至于因此就不写杀玲文了吧?

总不至于因此就不看杀玲图了吧? (尤其是日本的那些…………)

杀玲命人多势众着呢!!?

——————以上情形我这只是个人的推测而已,假如有人不信被言中,那纯属巧合!



最后,这是一点牢骚的话,不小心走进来的看到的杀玲命我就失礼了。

我真的受不了有的杀玲命在任何地方留一句:“杀玲万岁!”就走人。

让人根本无法明白他们的真正意图。

说别的地方俺当然没资格在意,问题拜托————

别在俺贴里跟这种没头没脑的话。俺当然会认定为“故意”刺激俺。

真的。因为俺没做过去任何杀玲命的贴里大吼反杀玲万岁。

像Juying大人和beidou_csc大人那样指名了“邀请”俺去的,俺只能说不客气了。

……俺还考虑要不要在签名内容中加一行大大的字:

谢绝杀玲观瞻与回复在下的贴!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一句,Juying大人,您非要来这里为在下打一个“尊重原作”的大旗,请您呐,可扶稳了。


杀生丸,即便全世界的女人都变同人女,只爱CP不爱你,你也要给我幸福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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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拿来催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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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3-12-02
等Juying大人来~~等ing~

纯洁得天崩地裂的X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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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3-12-01
挖走挖走~~~~~~ >< >< >< 这都是经典之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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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3-11-30
对啊!搬条凳等候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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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3-11-29
引用
最初由 暗つ修罗 发布
Z和恶灵(偶就遂了你的心愿罢,笑)的总结性陈词,条理分明,逻辑清晰,不错不错!!!
即是说结束了么?不过还真是有不少潜伏许久的反杀铃同人呢,甚好甚好。
那么开个大礼花来庆祝吧!!!


那么……你滴总结陈词咧??
在下还等着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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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3-11-29
米呐~我真是太感动了~~拥抱你们!!!! 》v《

对芭比娃娃大人的文大期待ing!!!

而小安……不成……我的泪可能会有腐蚀作用。=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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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3-11-29
小Z和云籁 依然为他们事业而奋斗哦~你们的文文一个不那的全收了,加油哦~~不久,偶也会为你们活动写一篇偶的感想~~~但是 偶的文笔和逻辑思维可能不太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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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3-11-29
Z和恶灵(偶就遂了你的心愿罢,笑)的总结性陈词,条理分明,逻辑清晰,不错不错!!!
即是说结束了么?不过还真是有不少潜伏许久的反杀铃同人呢,甚好甚好。
那么开个大礼花来庆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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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3-11-29
好长的文,8过还是看完了,
安多罗美达大人在一个回贴里偶然提了一句,对我而言当然如遇知音,激动得泪如雨注---------------(感动ing)偶的一句话有这么大的作用,以后就拿z 去做人工降雨,活活

慢好玩的,大家都辩来便去的
但一方想要说服另外一方总是很难,
特别是对于意志坚定的人而言。---------------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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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3-11-28
哦哟?到了总结陈词的阶段了?那在下也来说说对此次“辩论”的感想吧~~~

一句话:在下很失望。

无论是对辩论“发生”的过程,还是对持与在下的对立观点来“积极”参与的各位辨手以及她们的论证。



先来说说辩论“发生”的过程:

悬赏征集的发起人Z在前面也提过了,在下也在贴子里多次强调过,这次征集是想找寻一些有着非主流看法的朋友。整个悬赏贴自始至终都没有一字一句说过“这次悬赏是为了打倒杀铃派和杀铃观点”“我们要向杀铃派挑战,看看谁更厉害”或者类似的意思。
简言之,Z只是在做纯粹个人爱好的征文,既不是在挑衅杀铃命,也不是在说支持杀铃不对,更没有意思要搞派别分裂。

但是偏偏就有如此“激动”的朋友(是谁在下就不点名了~~)冲进来,完全无视Z在贴子里对自己意图的声明,大喊“这是挑衅闹事,分裂论坛!”并且继续对Z一再的跟贴解释视而不见,一开始就把“威胁杀铃命,寻衅闹事,破坏论坛气氛”这样一个沉重的罪名不由分说扣在了反杀铃fans们的头上。
然而也正是这位朋友,在Z努力声明“杀铃命慎入”时,又把Z这种克制争执苗头的努力视为“缩在乌龟壳里坐井观天的可笑逃避政策”,并且“建议”Z要多多听取杀铃命们的意见。就是说,反杀铃fans们不可以公开提出反杀铃观点,但必须要“虚心倾听”杀铃命们支持杀铃的观点。这个世界真是“公平合理”啊~~~~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于是,在这样的“号召”下,大量杀铃命“响应”了,高举着“杀铃王道”的大旗冲了进来。于是,原本只想跟相同观点朋友交流的反杀铃fans们不得不对杀铃命们的“关注”致上相应回复——否则就会被人又扣上一顶“刻意忽略杀铃命”的大帽子。
于是,“辩论”的态势初步形成,双方开始为自己支持的观点据理力争。
于是,中间难免出现的一两句极端过激不负责任的言论(姑且先不去细究这言论究竟出自哪方),这个责任被彻底的推到了反杀铃fans们的身上——因为悬赏的发起者是你们。
再于是,如反杀铃fans们所预想的那样,悬赏贴被锁了——再次让在下领略到了“权力”的威慑力(微笑~~)


由于已经做出了奖励的承诺,Z不可能违背对已经写文支持悬赏的朋友的诺言,所以再次发贴分发奖励,并且在几位响应悬赏的朋友的贴子里再次重申了悬赏的初衷,并诚恳的请求杀铃命进入贴子时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激动。
然而天不随人愿,Z的诚意再次被人视作为“对杀铃命的威胁”。而之前那位“号召”大家不要做“缩头乌龟”的朋友又给反杀铃fans们在再加上了一顶“打乱了一锅饭的老鼠屎”的“金冠”。

到此,一直冷眼旁观仅为凑热闹而来的在下看不下去了,于是在贴子提出了“发起人并无意吵架,但是如果有人进来应战而引起战争,那么责任到底是在于发起人,还是在于应战的人?”的问题。
遗憾的是,那位朋友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对在下的这个问题有过任何回复,杀铃fans们也没有。

幸而,疯兔子斑斑及时出来指出辩论、包括同人、评论能给论坛带来营养和炽热的生命力,只要不涉及对角色和参与者的人身攻击就可以——在下应该没有理解错吧(笑~~)——从而使得讨论得以继续。


这时,两位杀铃命单独开出贴来,针对某篇反杀铃观点文章逐条进行反驳,并且在贴子里明确“点名邀请”反杀铃fans们进去参与“讨论”。(Z在前面已经给出了贴子链接)
然而其中一贴里有一句话特别引起了在下的注意:“如果回答不出来,我也不会很意外。”
在下当然不会去“主观”的认为这句话就是对反杀铃fans们的挑衅——因为是不是挑衅,自有斑竹来评判,轮不到在下来多虑。在下只是觉得,这位朋友这样“用心良苦”,连激将法都用上了,如此的“热情诚挚”,若反杀铃fans们不努力打起精神来,给出一个像样点的回应,实在是有负这位朋友的热诚,而且对这位朋友也是不礼貌的表现。而正好一向对辩论(注意,是辩论这一活动本身,而非辩论的观点)和逻辑学颇有兴趣的在下,又在这位朋友的文章中发现了比较明显的逻辑错误。
于是,愚钝的在下虽然当时还在为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反杀铃而困惑,但仍然冒失的代表反杀铃fans们的观点,写文做了回复。至此,在下也终于由最初的“旁观凑热闹”完全变成了“参与讨论的辩手”(微笑~~~)。

与此同时,讨论在几个贴子里全面展开,辩论态势完全形成,并达到了高潮。(笑~~~)


好了,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对整个事情的经过应该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这整个过程中,究竟是谁在主动推动“辩论的形成”,而谁是处于被动,相信明眼人自会有判断。
在下只是希望,如果真要追究起此次事情的责任,不要无视事实仅凭个人喜好就一味的把责任全部推到某一方的身上。





再来说说辩论本身:

因为在下参与辩论(注意,是参与杀铃反杀铃观点的辩论,不是对此次辩论事件的评论)始于Juying大人的贴,在此也只能对此发表一点看法。

前面在下提过,Juying大人的贴是针对某篇反杀铃文章来逐条反驳的,而在下认为Juying大人的观点有逻辑错误,因而回贴加以指出。(前面Z的贴里有在下的全文,所以在下不再累述。)
而令在下感到奇怪的是,Juying大人在文章中一口咬定反杀铃是打着“尊重原著”的旗子,实际只是为了反杀铃而反,并且说反杀铃fans们之前的讨论都是“断章取义,用主观不同带过一切”,是非常“没有意义,没有诚意的”。

在下心想,会不会是因为双方对于“尊重原著”“主观不同”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不同,才产生了这样的误会呢?于是在下在文中尝试着代表反杀铃fans们解释了反杀铃fans们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并指出了杀铃反杀铃观点最根本的分歧所在,以此试图让杀铃命了解反杀铃fans们的想法——仅仅只是了解,决非强加
在写这两个概念的含义时,在下还生怕自己这个“非纯正反杀铃”误解了反杀铃fans的意思,更怕因为自己的理解偏差引起双方更深的误会,而一直为此惴惴不安。并且在下在贴子里一再声明希望看在下贴子诸位大人仔细一个字一个字读清楚读明白,不要误会和曲解了在下的意思。——幸而今天Z对在下这篇文字的能否代表反杀铃观点做了首肯,令在下松了口气~~~(喝茶笑~~~)

然而另在下大为失望的是,Juying大人在后面的回贴里“完全无视”在下所指出的那些逻辑错误,继续把那些存在逻辑错误的论证重复搬出来以反驳另一位朋友的观点,并又一次把在下已经苦心解释过的“尊重原著”和“主观不同”作为对反杀铃fans“没有诚意”的指责。
而后面更有朋友居然把在下对“尊重原著”的解释当成是在反对大家写同人的自由,甚至还摆出了SD同人等等来驳斥在下。可怜在下我一片想要促进双方对对方想法的了解的苦心竟变成了对人家想象和创作的自由权利进行粗暴干涉的行为=v=b

到了这里,在下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吗?
在下当初是抱着“互相交流想法,顺便锻炼辩论能力”的初衷来参与这个辩论的。就像疯兔子斑斑所说的,“原则上几乎不可能有一方给治的服服帖帖的,但等级就是这么提升的,IQ就是这么开发的。”在下一直相信有不同意见就更应该相互交流,了解对方的想法,即便最后不可能辩出结果辩出胜负,但至少交流和相互了解的目的达到了,而且也能在辩论中提高自身水平。——当然,攻击性的过激言论是要绝对禁止的,这也是在下所一直主张的。

然而事实证明在下实在是太天真了。
在下如此诚心诚意去尽力了解对方的观点和想法,以至于把Juying大人的文章仔细读了整整两天才敢动笔回贴,生怕稍有不慎误解了大人的原意而造成偏颇;在下又是如此费尽心力的努力解释反杀铃fans们的想法和双方的分歧,奢望能用自己的文字给杀铃反杀铃的相互了解架一座桥梁。
然而结果呢?对方非但不领情,不仅根本没有仔细阅读在下的文章,而且想当然的去扭曲在下的原意,最后反过来还指责我们“没有诚意”……原来,这就是对方口口声声所倡导的“诚意”阿……(苦笑~~)

罢了,在下也不想去责怪任何一位杀铃命的朋友。毕竟人家没有义务一定要对在下的文章做出回复,至于曲解在下的原意,在下也宁愿相信是对方的一时不慎而已。
在下只怪自己太过天真,对这里的讨论期望太高……在下所尊崇的那种“通过辩论来相互交流并提高自身水平”的辩论,大概只会出现在高水平的大学辩论会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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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3-11-28
慢好玩的,大家都辩来便去的
但一方想要说服另外一方总是很难,
特别是对于意志坚定的人而言。

我是坚决支持杀杀和铃之间不是爱情的啦。

我思故我在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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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3-11-28
真受不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还没完没了的,好无聊哦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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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3-11-28
引用
最初由 渡柳 发布
适可而止吧,弄的这么夸张就没什么意思了,
谁有时间慢慢看你们的辩论呢??
困了.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哇Kao!我很服你啊,这位大人!

这里好象没有谁特地请了您来看什么辩论吧?

发稍长了一点的主题贴也叫“夸张”吗?

您用不用特地到别人的贴里抒发您自己的困啊!?

我代外子谢您帮顶这个贴了!

纯洁得天崩地裂的X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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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3-11-28
适可而止吧,弄的这么夸张就没什么意思了,
谁有时间慢慢看你们的辩论呢??
困了.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世间光阴速,
泥潭苦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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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3-11-28
适当的夸张对身体有好处的(汗!我怎么以前没听说过?)
不过难得这么热闹
多好啊!
大家都是辩论的高手
我就适当的进去踩两下就好了

重新回来,发现高桥区已经冷得不行……自己的帖子已经完全找不到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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