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意圖搶劫斯德哥爾摩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名銀行職員。這兩名可能的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的時間,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
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據說,當中一名遭挾持的女性,後來與之前綁架她的一名綁匪,在他服刑期間與他訂婚。
這件事激發了社會科學家,他們想要了解在擄人者與遭挾持者之間的這份感情結合,到底是發生在這起斯德哥爾摩銀行搶案的一宗特例,還是這種情感結合代表了一種普遍的心理反應。而後來的研究顯示,這起研究學者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驚訝的普遍。
研究者發現到這種症候群的例子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範圍從集中營的囚犯、戰爭囚犯、乃至於娼妓、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
這項調查的結論是,如果符合某些條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首先,受俘者必須真正感受到綁匪威脅到自己的存活。其次,在遭挾持的過程中,被綁的人必須辨認出綁匪可能施予一些小恩惠的舉動。第三,除了綁匪的看法之外,受俘者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最後,受俘者必須相信逃離是不可能的事。
專家認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這種心理轉變,可發生在三到四天時間,但必須強調的是,身歷這種症候群的人並不是瘋了,而是他們正在為保住生命而戰。這種症候群代表受俘者藉由討好綁匪,以確保自己的一種策略。
受擄者盡最大的努力不去激怒或挑釁綁匪;而受俘者這樣做的時候,也漸漸失去自我意識,直到完全接受擄人者的觀點。假如受俘者現在用擄人者的眼光來看世界,他們就不再渴望自由,結果是當救援到來時,受害人可能會抗拒營救。(2002.07.20 taipei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