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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方面最高法院对p2p软件得案子有进展了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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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放话出来说,个人隐私可是比那些家伙得智慧财产重要啊!
所以大家就放心得用,大胆得用,如果ISP胆敢把你在网上交流盗版物得资料泄漏出来,你倒可以先告它侵犯了你得隐:p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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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4-10-23
安全第一吧
外國還是滿注重智慧財產權的
sharereaction 一樣被告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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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4-10-22
放心啦,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一个入手动漫自己欣赏的途径呢。

我是伊丽莎白粉,我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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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4-10-22
p2p能用就放心了
高興啊~~~
w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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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4-10-21
不要和国外对比了否则会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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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4-10-20
我觉得单就最高法院这句话来说,根本没有承认p2p合法的意思。他只不过是强调了取证手段的合法性问题。就好象一般警察到私人家里搜查,不拿搜查令,哪怕查出了罪证,这种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罪证都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的。记得辛普森案的就知道,就连去调查的警官自身有点可供攻击(种族歧视嫌疑什么的)的问题都可以让铁证无效,呵呵

高法的这段话从客观上可以起到保护p2p的作用,因为查证更困难了。但&&&&律本身丝毫谈不上是认定p2p的合法性吧

级别: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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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4-10-20
呵呵~~不错呀……

νê 선화 яêνêя"_♡心空記憶BLOG_Gmail & Wallop邀请赠送中 o^。^ノ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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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4-10-20
总之P2P万岁!!!

人之所以孤寂
不是因为得不到爱
而是因为不会去爱
跟家人一起生活
我必须学会更爱我的家人
分享我自己
这就是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
今天看到妈妈睡著的脸庞
我想起一位诗人的一句话
在我母亲沉睡的脸颊上
我献上一吻
因为我们互相体会到
人生的短暂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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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4-10-19
哈哈,美国人还真是幽默啊,不过外国人尊重民主注重隐私权这一点实在是值得我国政府好好学习的!!!

喜欢TOUCH;喜欢芹澤廣明的歌!!!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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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04-10-19
法律上的矛盾衝突, 呵呵
除非修改法律, 不然P2P這種問題永遠都會僵持不下
或者市發行商以後研究出商品網路化, 全部都不賣實體產品
不過這本來就是以後的趨勢, 不賣實體商品又節省資本
只不過要解決版權問題, 或者可複製的問題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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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04-10-18
国内才不会管你的隐私权呢

无风的雨季是上帝在哭泣
好怜惜,却是无能为力
静静地,听见花开的声音
级别: 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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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04-10-18
美国真是个人权高于一切的国家~!
级别: 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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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04-10-18
隐私权,真是万能呀!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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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04-10-17
管他怎么说,有的用才是王道!


彻底无语了!!!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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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04-10-17
哎~国内就不说什么呢~

我没什么可说的,喜欢动漫才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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