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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国内某动漫刊物严重盗同人文事件及其恶劣态度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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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同人文被盗的台湾作者要求自由转贴的文章。同人文与翻译,同样属于网络Free作品,我觉得这种文章被盗后创作者的心声,的确应该广为人知。
本站再次重申对网罗作品版权的支持立场,并坚决唾弃盗文、盗贴行为!
正文:


我是《动漫周刊》41期,最游同人『雪的温度』的作者,武城寻川。


很遗憾的,我并没有将文稿投至动漫周刊。这段时间发生在我身上的是我从未听过、最严重的盗文事件。


看著自己辛苦创作的文章被人拿去做商业用途,或许有人曾经也经历过这种事,但是,盗文的却是一家报社的责任编辑,我真的很心痛。


我没有办法做其他管道的申诉,毕竟我不住在大陆。


今天才经由辛苦查询,才找到这个地方。看到自己的文章名称被放在上头的标题跑著,我差点哭出来。


今天,我要公开责任编辑的私下道歉信函。


对方信件:


收件夹 :: 内容
来自: Kirstyc
收件人: 武城寻川
发表於: 星期一 十二月 06,2004 8:25 PM
主题: 郑重道歉!
你好。我是《动漫周刊》同人版面的责任编辑。


日前经由朋友推荐在报刊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无常——给我最爱的卡卡西》的署名阳阳德溢的同人文章。同时推荐给我的还有一篇名为《雪的温度》的最游记同人,署名:武城寻川。由於朋友推荐的时候无法说出来源及作者联系方式,两篇文章以文章名在google上搜索也无法获得相关资讯;一方面却出於个人私心,希 望这样的甜文能让读者一闻,故擅自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作出刊登的决定。


日前突然收到来自阳阳德溢的电子邮件,关於擅自刊登她的文章的事情,并根据邮件内容找到了这个论坛,才获得您的联系方式。


心知擅自转载的行为为人不齿,但不忍见此等好文默默藏於网路一角,却让一些品质不高的文章见诸报端。一时情急,擅自转载後,一直都於心不安,且幸获得您的联系方式,故传此资讯,一来深表歉意,二来希望能就擅自转载一事获得谅解并加以解决。


再一次为擅自转载您的文章道歉,万望海涵。
如蒙见谅,还请联系我以对此事做个处理。
我的联系方式:
QQ:35351514
MSN:Kirstyc@163.com
电子邮件:kagaric@hotmail.com or Kirstyc@163.com


公司机器不便,无法打出繁体字,也请原谅由此带给您的不便。


注:刊登贵文时未曾更改作者名称,但出於读者理解的考虑,擅自将文中“傻愣愣的笑了笑,悟空一个翻身就毫不客气的枕到三藏的大腿上,丝毫不担心会被踹到一边,双手就这麽拢向男子的腰。然後竟然一反方才充满不适的挣扎,安分的趴著。”的“双手就这麽拢向男子的腰”一句删除,请勿见怪。


再再一次诚恳道歉,希望您能略释不快,不吝稍费功夫与我联系一下。
(完)


(回信)
很抱歉,我起先以为是有人私自投稿到贵周刊,贵周刊不知情才刊登上去。看到这封道歉信函令我十分错愕、无法置信。


请问:


事情已经发生,我无法谅解,那请问你要如何解决?


明知此行为是令人所不齿的,做了之後才道歉,这封"私下"的道歉信函你希望能弥补什麽?


请你抽一分钟的时间,亲自上google查询一下,只需写上作者名称,我在哪里,你肯定找的到。(请不要跟我讲如此不负责任的话。)


擅自盗文已经可怕,你还拿去做商业用途,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你还改了我的内容!!


今天要不是有读者好心告诉我,请鲜网帮忙查询,我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这件事吧。


接下来最重要的---请你一定要记得---


我不接受贵周刊迟来的申请转载,也无法谅解。文章下集请不要刊登在贵周刊上面。谢谢编辑对这篇文章的抬爱,如果是事前的邀请,我一定非常乐意。


此外,我要公开这封道歉信。


你所说的盗文与道歉的因果关系,我看的不怎麽懂,不管怎麽看都无法合情合理。但事情已经发生,既然会於心不安,请别再让它继续恶化下去。
我不希望文章下集出现在贵周刊的新刊上。这是唯一能弥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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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主题(Subject): Re: 我是武城寻川(TO:Kirstyc〕
来信者(From): kirstyc@163.com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再次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并请息怒。贵文刊登之前,的确经过google搜索,输入"武城寻川"字眼搜索得出只有三个结果完全符合,而所搜索到的页面或者是出於机器原因,一直无法在公司的电脑上打开。


出於个人的懒惰及一点个人原因(家中电脑无法使用);我竟然放弃继续搜索并擅自决定刊载。事後回想,悔之不及。《动漫周刊》创刊至今不到一年,我来到这个编辑部开始从事编辑工作更不到两个月时间。犯下这样的错误,实在是我个人的过错。


出于私心,我实在希望您能高抬贵手,将公开此事的决定稍缓。一直希望此事能由我个人承担,所以才使用私人的电邮与您联系。实实在在是了解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能以坦承的态度,博得您的原谅。或者您无法原谅我这种莽撞的行为,但无论如何,希望我个人的错误由我个人承担,且为这份大陆?有的报纸保存一点?y面。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请求,已经终止对《雪的温度》下半部分的刊登。且盼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一时懒惰所造成的错误。无论如何也请再加联络後做决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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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主题(Subject): Re:我是武城寻川(TO:Kirstyc〕
来信时间(Date): Tue, 7 Dec 2004 14:38:55 +0800 (CST)
来信者(From): kirstyc@163.com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再次致以万二分歉意。今早收到您的邮件後,匆匆回复後准备更改本期文章。因我们报纸规定礼拜一截稿,今期?卷已经送到印刷厂。我直接赶往印刷厂才获悉今期报纸已经开始印刷,因此文章的下半部恐怕会在本期报纸上刊登出来。(完)


(回信)
礼拜一截稿?!你礼拜一晚上20点才传这封讯息过来,现在跟我说礼拜一就截稿。已经开始印刷,身为责任编辑的您一点办法都没有?


贵周刊听说是一个星期出一次,书上架了吗?希望获得谅解却不肯付出一些代价。木已成舟了是吧?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麽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如果我唯一希望的你无法做到,我想你唯一希望的我担心我也很难做到。


我知道我正在做困兽之斗,但是,你到了印刷厂真的有心要终止这个错误继续恶化下去,你能不喊停吗?我隐约知道你的诚意到哪了。


如果我知道下集上去了,出刊了。我们的协商就到这里。你继续去当你的责任编辑,我则是开始公开道歉信函。我的文章被这样任意拿去使用,我认哉了,辛苦的作品付诸流水的痛我想只有我感觉的到。


请你以你最大的力量去停止出刊!!责任编辑,你要负的是一家报社的责任呐。
我不希望这篇文章会是你、我永远的恶梦。(完)



各位正在看这篇的看官,不是每件事情道歉就能了事,现在不是在学校生活,身上所背负的责任一旦出社会後就不再如以往的轻松了。我唯一希望对方能做到的弥补动作,却无法得到。我真的以为会在”停止刊登下集”後一切结束,但是-----很遗憾的,我们的协商真的到此为止了。


这很容易看出根本不是他所谓的”个人私心、一时情急”,因为我不是唯一被如此对待的人。


不要问我其他被如此对待的作者呢?----每个人处理的方式不同,谁希望恶梦一直延长下去?但是,我今天如果不站出来,我完全不能想像之後的文章会被如何私下拿去运作。每当一名网路作家选择沈默,网路创作不被尊重的破洞就越大!!迟早有一天,网路完全会没有文章供人欣赏,没有创作当作各位生活的调剂物 !!


在看对方信件时我也是一时心软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又能如何?”。
但是,我接下来到的却是未来所有网路刊登的文章是何等的岌岌可危?我不顾他人的文章如何,我担心的是,如果再有人刚好、巧合地对了我文章的味,反正我对这件事的反应是草草了事,那自己的创作会被谁再拿去乱用?!我将会受到何等的对 待??


拜托各位看官,如果愿意支持我,不一定要公开留言!请将这篇文章原封不动的拿去贴在您常去的地方、论坛等等----。不用跟我申请转载、不用知会我。我一辈子都会感谢你的!!拜托!我真的需要你的顺手之劳!!


邮件主题(Subject): 隙葩: 贵周刊严重盗文!我将公诸於世。
来信时间(Date): Thu, 9 Dec 2004 16:50:46 +0800
来信者(From): wulong@bigmovie.com.cn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我们的编辑已经很有诚意地道歉而且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悉听尊便。我们也不会对这件事情再作出任何回应。


《动漫周刊》是一份创立不久,在互联网上知名度还很低的报纸(因为我们面对的读者是中小学生),你可以尽管帮我们做好网上的宣传工作,义务的。谢谢!



身为编辑却寡廉鲜耻
麻烦大陆方面的朋友们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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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最初由 花花游龙 发布
这论调真滑稽

不会举例子就别瞎举,驴唇不对马嘴

那你倒说说这在已经知道下篇刊出无法阻止的情况下说这种原谅的条件有何意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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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5-08-02
这论调真滑稽

不会举例子就别瞎举,驴唇不对马嘴

cityjim

长期广告:谁有《蓝色蝴蝶鱼》4以后的请联系我,我所有的漫游币都可以给你,或者用你想要的漫画来换。

《BLOOD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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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最初由 花花游龙 发布
他能别有什么“用心”?

便是在证明那编辑是给脸不要脸啊
就好比别人和自己借东西的时候说:“如果现在是中午我一定借给你,可是现在是晚上,所以........”
说起来这一手玩的人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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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5-08-02
不尊重别人的权利, 是落后和野蛮, 这种人的 嘴脸 只能让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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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5-08-02
他能别有什么“用心”?

city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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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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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麽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如果那作者第一封信里就这么说,我会觉得他给了那编辑一个台阶,但他在那编辑回信说已经无法阻止刊登下集的情况下这么说,我只能说他是别有用心。
至于那编辑能否在印刷厂里叫印刷机停下来,稍微懂点出版常识的人都明白,我想就不用多说了。当然要说那编辑硬想刊登这个下集,故意晚回了信编造事实,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现在我且在情况真实为前提下说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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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5-08-02
两边都有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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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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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5-08-02
又不是美少女的邮箱和qq,谁稀罕吗……

引用
转文的那个小编一再道歉,态度已经不可谓不和气,而那个作者却完全没有给一个弥补事态的余地给人家,最后激动人家的肝火能怨谁?


引用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麽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city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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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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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08-02
不满意就双方法律解决



最遥远的星球,治愈系漫画的最后阵地!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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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08-02
前两封道歉函还是很有诚意的 推脱之词也不少

但出于网络贴文这种特殊状况 搞成这样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谁是谁非 光凭这张帖子 我是下不了结论的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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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08-02
引用
最初由 腐海王虫 发布
行了,我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同人文作者。

毫不在意的公布对方的邮箱和QQ,这种手法比擅自转文更让我觉得污秽!


说得一点也不错,擅自公布别人的邮箱和QQ比盗用文章的行为更下流,而且简直是没常识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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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5-08-02
行了,我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同人文作者。
既然你上门交涉了就应该有一点接受别人道歉的诚意
转文的那个小编一再道歉,态度已经不可谓不和气,而那个作者却完全没有给一个弥补事态的余地给人家,最后激动人家的肝火能怨谁?
现在网络文章的著作权问题本来就很难处理,更别说作者远在台湾,既然作者在一开始已经不打算原谅这个报刊又何必登门交涉,通过他所谓的“法律途径”去处理好了。
显然作者本人并不具备投诉这家刊物的能力,所以他要得到一个被拒绝的事实,然后通过网络转文把对方搞臭,用心何其险恶!毫不在意的公布对方的邮箱和QQ,这种手法比擅自转文更让我觉得污秽!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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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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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5-08-02
我们的编辑已经很有诚意地道歉而且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你不能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了,悉听尊便。我们也不会对这件事情再作出任何回应。

这话真强啊!!

此ID已经送人,从此跟原来的CONAN12345毫无关系
新主人是一个集聪明可爱于一身的无敌正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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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5-08-02
这是不在大陆才会这么生气把,在大陆怕这作者就没这生气的力气了

OTAKU和同人女在本质上其实是相同的,但从一开始走上了不同的路造成了他们的势如水火

即使忍着内心的痛苦,我们也要尊重原著,续作这种东西,真的要作好心理准备才能接受的,同人女会为原作给官方配对受打击,OTAKU却会因为“须逢美由纪”这个名字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