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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不解,问一个属于版规技术上的问题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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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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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6-06-14
Re: 最后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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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的确部分规则我沾边,以后便注意,国外的留言板去惯了的确说话变得有些放肆~

还有我对各位版主对自己版区版规的不熟悉,以及现学现卖功夫的差劲深感无奈

“5. 游戏虽然可以发泄个人情感,但是游戏区不能,无故泄私愤的,后果自负。”
可能这和大部分人还走盗版路线有关,不好玩就不好玩,5元一张无所谓。但是如果买过让人觉得垃圾&后悔的正版游戏是很郁闷的,各位也请见谅~



你既然这么觉得就应该先请示彻底废除那个协商的版规。

对于我来说情况是更本没有机会回复版主的帖子就被锁了。这也回答了我为什么放弃和版主协商。

第一句:自由须以不妨碍他人自由为限度。去过国外的留言版就更应该对这条有所领会。到一个公共场所首先要礼貌的和别人打招呼,看清楚这里的规矩、禁忌、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如果跑到公共场所去随地解手,大吵大闹,被警察抓去了还说警察不了解法律法规,现学现卖,那么你认为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拘留呢?之前在街上穿红灯的女研究生被抓进去拘留了几天,照道理罚个款就完了,为什么抓进去拘留呢?很明显,她就是并没有搞清楚规矩还胡闹的。

没有机会回复帖子,论坛有PM功能,不会用PM的话,有新手指南。天上不会掉馅饼,什么事情都要通过自己去了解才有发言权的。不要一条道走到黑,牛角尖谁都会钻,以钻牛角尖作为自己骄傲的资本,有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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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6-06-14
第一个问题A/B皆可,第二个问题就没必要选了,这样就没得争了吧?
有些时候说太多是没用的,只会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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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6-06-14
哎呀楼主又下奇怪的定论了

版规是我们自己写的修订的还有谁比我们更了解当区版规?笑

只是每每总有人明明自己理解有偏差却偏赖到版规或斑竹头上来

是否修改版规不由会员的误解决定

不用找借口~漫游海外户口很多,难不成就都可以特赦了?

ps,上面那位bp也是游戏区开区斑竹了,游戏区版规是他亲笔爬出来的,呵呵.再上面那位sange是风纪警察(longvafeng也是)对全漫游各区版规都很熟悉,这帖里貌似只有楼主不熟悉或者说根本没有尝试去了解版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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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6-06-14
Re: 最后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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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你既然这么觉得就应该先请示彻底废除那个协商的版规。

对于我来说情况是更本没有机会回复版主的帖子就被锁了。这也回答了我为什么放弃和版主协商。


帖子被锁之后,需要首先通过论坛短信(悄悄话)与版主进行联系,如果之前您不清楚这点,这里我告诉您了.当然,我也不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和您协商问题.



"还有我对各位版主对自己版区版规的不熟悉,以及现学现卖功夫的差劲深感无奈"

我们会改进工作,争取学得更好,起码保证比违规者学得更好

最后,没人愿意做事情出现问题,但是问题的出现不是不能避免也解决的,而对抗从根本上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从我个人而言,我也不认为我巧舌如簧能够与经常混战区战贴的高手走上几十回合,不过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想去解决它,OK,我会一直奉陪,如果不想或者不愿意那么轻易地解决,OK,我没时间奉陪,不解决您提出的问题对我没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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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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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6-06-14
你违规还要斑竹跟你协商?协商什么?协商哪个字粗哪个字秽?

一律从严处理<--没见这几个字吗?

处理你帖子的斑竹用语够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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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隨意用這種惡毒語言來攻擊你不喜歡的東西,謝謝


明显给你机会修正了

级别: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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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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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ok,平心而论,04我承认沾边。关于18,不满sony和square是无缘无故?有同感的在那贴里也不只我一个

最关键的“ 讨论时要友善,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我看到的是版主在没有任何协商诚意的条件下使用了权力。
还有链接谢谢


那我再问您一个问题,您在事情出现之后,是否有找过当事人协调这个问题呢?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您的推论呢?

版主锁了您的帖子,您不是主动去找版主协商解决问题,而是跑出来让版主道歉,这是有诚意的表现么?您上面那一大堆话是有诚意的表现么?你若没有诚意,又如何要求别人对您有诚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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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6-06-14
引用
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ok,平心而论,04我承认沾边。关于18,不满sony和square是无缘无故?有同感的在那贴里也不只我一个

最关键的“ 讨论时要友善,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我看到的是版主在没有任何协商诚意的条件下使用了权力。
还有链接谢谢

S青和N青,DQ和FF FANS,这个帖子完全可以引发大规模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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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06-14
恩,我从来都没想让自己的回复显得很专业,专业的回复,能当饺子吃么?能当钱花么?能开出去兜风么?

另外,警察局没权力枪毙任何人,给犯罪嫌疑人摘除嫌疑二字的是法院,前提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提醒阁下,要想处理问题,就别总想揪出来些什么东西把版主打得满地找牙,别人或许会陪您过上几招,对于我个人,对不起,我没这时间.

说别的没什么用,您先回答您那贴中的字眼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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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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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第一次买掌机,主要是实在抵挡不住即将发售的塞尔达的诱惑,马里奥兄弟超爽,值了~

wii只要一出含光公主便去买,xbox360则是和gears of war一起购买,至于ps3,就算出到ff31我也不会去买,反正生化5是多机种,松野快跳槽吧,索尼就可以和square一起去吃屎了,可怜了enix不过[/ku]


1、贴子如果是先发在水区的,那就从水区开始

※※※漫游水世界导航〖5/12/2006不断更新ing〗※※※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85403

☆☆“水世界”相关管理条例☆☆

(二)严禁发有关色情(包括成人话题)牵涉政治和攻击别人的帖子,一旦发现删帖处理。
帖子中出现粗话或脏话的,第一次删除+警告,情节严重的直接禁言!
涉及恶心恐怖的主题内容请在标题注明“内有XX非喜勿入”等提示。

2、接着是游戏区

[重要]游戏区管理规定(内含重要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92818

☆最高注意事项☆

2. 搞人身攻击的,无端挑起事端的,一律斩立决。

除以上规定外,根据本区的特点,以下各管理内容亦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04. 对于发表反动言论、愤青言论、粗言秽语低俗言论者,一律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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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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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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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06-14
管理规定

04. 对于发表反动言论、愤青言论、粗言秽语低俗言论者,一律从严处理。

18. 禁止无理取闹,禁止无缘无故乱说“渣”、“垃圾”等贬低主题内容的词汇


游戏区活动规则:

3. 讨论时要友善,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
4. 不爽管理人员或其他成员的行为、言论、管理方法及做法的,可以到公告区进行反映或者复议,本区内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