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美国人最大的不同,中国人喜欢随大流,往往“大多数人如何如何”就要“如何如何”,而美国同样尊重个人的选择和权利。
美国宪法之所以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宪法,权利法案之所以成为其伟大的补充,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公民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保证。保证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也保证少数人不被大多数人迫害。对个人权利的保障之周密,恐怕在中国是很难想象的。风可以进来雨可以进来,国王不能进来,中国原因就在于没有这样的思想和历史基础。另一个方面是中国人太重视人情,不讲人情的人在中国恐怕连人也作不了。如果某一人对你“求贤若渴”(韩大嘴语),而你却不“士为知已者死”的话,那么你就是自高自大,头脑不清楚,认不清形势...............................................
也许很多人看易建联不顺眼,但是易建联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出有任何的错误,更上升不到“为祖国抹黑“的程度。易建联现在并没有签约,即使签约了也有提出交易的权利,这是NBA联盟给每个球员,每个新秀球员的权利,虽然在新秀中用的人不多,大多数人确实是能打上NBA就满足了,但就算只有一个人用,也是他自己的事,即不违法,也不违反规则,别人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呢?
如果易建联品质有问题,那么如果你稍微注意一下NBA就会发现,有很多身价还不如易建联的球员,在被交易后甚至会拒到自己不喜欢的球队去报道,如果易建联品质有问题,那么这些人不就是品质恶劣了么?想当初火箭的JJ,不也是拒绝去黄蜂报道,神龟也拒绝去灰熊,F3拒绝去魔术,这都是违反“游戏击规则”的,不管最后结果如何,似乎也都没有上升到思想品质的地步吧?
而易建联之所以成为焦点,一是因为是新秀,二是他是个中国人,总有人以为,你一个中国人,在第六位被选中,能打NBA,已经是很给面子了,不要不识抬举,这种心态真不知该怎么说了,还是自己琢磨去吧。还有人则是出于人情,雄鹿从总经理到老板那么重视你,你那么不给面子,不是太不重视人情了么?为了重视自己的人去不适于自己发展的地方的人当然有,但没有人有权力要求别人都这么做。因为你重视我,我就得放弃我的理想和发展前途去不喜欢的地方...........................似乎与“我爱你,和你有什么关系”总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再者说,易建联对美国,对NBA并不了解,只能依靠经济人,王治郅就是一个被自私自利的经济害惨了的典型。但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不依靠经济人又能怎么样呢?不是谁象姚明有一个在美国读经济硕士的远亲的。而为了市场选择大城市,选择华人聚集的城市,不仅仅是经济人的要求,同样是握有易建联终生合同的广东宏远队的要求,甚至也是中国篮协的要求,美国媒体报导,当初姚明加盟NBA,上海东西和篮协同样有过类似的要求。做为一个仅仅19岁的球员,易建联能做什么呢?只能是保持沉默而已。而易建联也正只不过是按照经济人的安排保持了沉默而已。是代表中国国家队,还是代表雄鹿队打夏季联赛,如何选择完全是他个人的权利,要注意,他还没有和雄鹿签约呢。NBA选秀不等于签约,选秀后也同样有选择权,是今年只能和选中的球队签约,或是不签约今年不打NBA两个选择,不是没有选择!易建联就算最终不和雄鹿签约,等下年度再参加选秀,也是他的权力。使用这种权力的可绝不是他一个人,有多少二轮新秀被选中后最后还是决定去欧洲或回原队打球的。仅仅是因为易建联被炒作的引人注目,我们就有些人不等一向喜欢扣大帽子的篮协扣下帽子来,就给易建联扣上一顶又一顶的大帽子,也太不公平了吧?
尊重易建联自己的选择权力,哪怕最后的选择是错的,也仅仅是易建联自己的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