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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這教授沒救了= =..12日日本某大學法律系考題,出現K-ON的捏他..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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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
http://yunakiti.blog79.fc2.com/blog-entry-5225.html



第三題~


鄉民感想~
478 名前:風の谷の名無しさん@実況は実況板で[sage] 投稿日:2010/05/12(水) 20:24:49 ID:aai2F4ID0
>>458
その大学入りたい
490 名前:風の谷の名無しさん@実況は実況板で[sage] 投稿日:2010/05/12(水) 20:27:01 ID:pry9DC2c0
>>458
その教授最高www
491 名前:風の谷の名無しさん@実況は実況板で[] 投稿日:2010/05/12(水) 20:27:04 ID:Yeg6MXO+0
>>458
酷いww
524 名前:風の谷の名無しさん@実況は実況板で[sage] 投稿日:2010/05/12(水) 20:35:15 ID:iF0K2Bt20
>>458
俺もこんな教授のもとで学びたかった…


525 名前:風の谷の名無しさん@実況は実況板で[sage] 投稿日:2010/05/12(水) 20:35:16 ID:cQ4sFsUX0
>>458
何処の大学の何学部か教え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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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0-05-15
这不是选择,是配对题的说~答案就在卷子上~
法理解释直接看天朝的就好~

反正渊源颇深~各种方面上…:D

=========

教授们百忙之中还要每周追片~真是辛苦了~:D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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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0-05-15
按天朝民法的话是重大误解下的可变更民事行为,变更权行使主体是某大龄老师-v-

hiromi胜了,胜的平静啊,但不能不说noe才是TT的主角。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479/sillypig/hirom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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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0-05-15
引用
最初由 满月诗篇 发布
只看汉字

应该是捏他律子队员要侵吞卖吉他那50W?

似乎是23333
可是法律解释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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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0-05-15
这个。。。日本的anime大国果然不是开玩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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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0-05-15
引用
最初由 憨特菜 发布



佐和子老师开始估计吉他价值只值5位数 结果卖了6位数 这是典型的重大误解 是可撤销行为 :D






好吧 题目里没这段子是我脑补的 :o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具体体现主要在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以及缔约过失的规定中,所以汝的理解和答案是有直接联系滴--+

hiromi胜了,胜的平静啊,但不能不说noe才是TT的主角。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479/sillypig/hirom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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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0-05-15
话说答案不是写在上面了吗

私は夜に在り、数多星々を司る星の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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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0-05-15
引用
最初由 nicholas30 发布
這不是很簡單麼,只在大學學過法律基礎的我都能看懂;)
顧問說的只是“可以把賣吉他的錢充當部費”,這僅僅是一個口頭契約,且不等同于將賣去吉他得來的“50万”全部作于部費。
答案是(1)信義誠実の原則 即如果雙方互相信賴的話,這“50万”全部作爲部費也是沒有問題的,片中顧問不是也說了麼:cool:




佐和子老师开始估计吉他价值只值5位数 结果卖了6位数 这是典型的重大误解 是可撤销行为 :D






好吧 题目里没这段子是我脑补的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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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0-05-15
我是路過來看LZ簽名的,法學是什麼,可以吃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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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0-05-15
這不是很簡單麼,只在大學學過法律基礎的我都能看懂;)
顧問說的只是“可以把賣吉他的錢充當部費”,這僅僅是一個口頭契約,且不等同于將賣去吉他得來的“50万”全部作于部費。
答案是(1)信義誠実の原則 即如果雙方互相信賴的話,這“50万”全部作爲部費也是沒有問題的,片中顧問不是也說了麼:cool:

另過失責任主義的解釋如下
刑法では過失犯処罰は例外的に行われるのに対し、民法の不法行為責任では「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って」他人の権利又は法律上保護される利益を侵害した者は、これによって生じた損害を賠償する責任を負う。」(709条)と規定され、過失があれば損害賠償責任を負い、逆に過失がなければ(無過失)その責任を負わない。これを「過失責任主義」とい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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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0-05-15
google了下,发现这题答案貌似是过失责任主意,第二题才是权利滥用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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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05-15
所以我打了括号~剧情里是顾问的,题目里没有~大概是为了增加第3项滥用职权吞公款~

话说2项“过失责任主义” 完全是有看见没看懂
“权利滥用的禁止”~翻译我靠猜的~

世界中に存する善きものすべてに感謝したい気持ちと共に、筆をおくことにしよう。
じゃ、お先に。
今 敏
我要怀着对世上所有美好事物的谢意,放下我的笔了。
我就先走一步了。
今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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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05-15
引用
最初由 alien 发布
当作仓库的音乐准备室进行大扫除,发现了一把(顾问的)旧吉他,顾问老师说“可以卖掉充当部费”让部员去乐器行卖掉,意外卖得50万。(顾问)有“充当部费”这(口头)契约,只是有意思要(把卖款)充当轻音乐部的活动资金,然而最后不能把50万全部充作部费的这种场合适用以下哪那种:
1、诚信原则 2、过失责任主义 3禁止滥用职权

~~乱翻一下~选项2、3完全不懂~



感觉有几个问题,吉他并没有说是顾问的,如果是他的那卖掉也不算滥用职权,
顾问说的是可以拿它来抵部费,没有明确是要卖掉(不过应该没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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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05-15
当作仓库的音乐准备室进行大扫除,发现了一把(顾问的)旧吉他,顾问老师说“可以卖掉充当部费”让部员去乐器行卖掉,意外卖得50万。(顾问)有“充当部费”这(口头)契约,只是有意思要(把卖款)充当轻音乐部的活动资金,然而最后不能把50万全部充作部费的这种场合适用以下哪那种:
1、诚信原则 2、过失责任主义 3禁止滥用职权

~~乱翻一下~选项2、3完全不懂~

嗯~~上次日语听力考试的EVA帖呢?

世界中に存する善きものすべてに感謝したい気持ちと共に、筆をおくことにしよ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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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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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05-15
不是学法律的,不过这题答案是3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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