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手
清透冷冽的泉水从青色的山石中间流下来,流入一片樱树林中。
郁郁葱葱的灌木向上延伸,直到被高大的乔木覆盖,山顶上终年云雾缭绕,看起来好像是仙境一般。
这个地方,的确是个人间仙境。
樱树林边缘,泉水从山上留下又消失在樱花花瓣之中的一箭之地,有座石屋。石屋中住着一个出名的石刻匠。
不知是因为这里景色美的竟不似人界,还是因为石刻匠名声太过于诡异,石刻匠在鬼界和妖界的名头,竟然比人界更加出名。
她是个人,货真价实的人,如假包换的女人。
而且是个美若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
很少有人知道,她4岁学泥塑,10岁学石刻,对于塑像也极有造诣。虽然少女才十七岁,却比她同为石刻匠的亡父在世时要出名几百倍。
她的这双纤纤玉手现在并没有握着刻刀和斧凿,而是挽着个竹篮,顺着山泉缓步而下,隐入樱树林中。她长发轻摆,身姿曼妙,虽说只穿着最素雅的和服,却显露出绝尘的气质,四月的樱花落下,花瓣在她身后盘旋,似乎这女子根本不是人类,而是美丽的仙子,抑或诱惑的女妖。
连她自己都几乎要怀疑自己不是个人类,否则她怎会拥有了如此的美貌之后又拥有如此的智慧和才华。
在她离开的片刻,石屋中就已来了客人。
居然是一身黑色劲装的少年琥珀,和奈落的分身之一神无。奈落派他们来这里是作什么?
琥珀敲了敲门道:“颜姬小姐。”
片刻,门开了。一位少女亭亭而立,说到:“我家主人颜姬小姐出门了,很快就会回来的。客人若是不急,请进屋稍候片刻。”
这少女仪态端庄,气质优雅,光滑的皮肤和乌黑的眼睛皆令人惊艳。仆人已经如此,不禁让人猜测,主人是个何等的女子。
一杯香茶奉上,虽然琥珀和神无都不喝茶的,可是女仆也没有忘了待客之道。
颜姬诡异的名声让妖界和鬼界的妖魔鬼怪们早已忘记她原本是个只有十七岁的人类女子而已。据说从她十四岁开始,便陆续有数个妖怪想在她完成委托之后杀了她灭口,可是在妖怪们得手离开以后,这女子又奇迹般地复生,而那些袭击她的妖怪却全都离奇死亡。
所以没有妖怪敢再打她的歪主意。
这个世界上除了颜姬自己,似乎已没有人相信她只是个人类而已。
过了许久,颜姬的身影从门外翩然而入。看见了来者,便把手中的竹篮交给身旁的少女,道:“赤音,拿下去。”
她望望神无,又望望琥珀,笑道:“请恕我无礼,两位客人,真是奇怪的搭配呢。我就是颜姬,请问两位是谁?”
琥珀答道:“我叫做琥珀,她是神无。我们是有事情要拜托颜姬小姐你的。”
颜姬道:“那么,你们给我的酬金是什么呢?”
神无伸出手,雪白的手上赫然放着两片四魂之玉碎片。
颜姬微微一笑,道:“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敢接受呢。我是个人类,要这东西有什么用呢,总不见得要变成妖怪吧。看起来,这次的委托不太容易呢,拿出了四魂之玉碎片作为酬金。”
或者,这只是奈落的把戏呢。奈落的名头,在妖怪中间很是响亮,自然颜姬她也不会没听过。神无和琥珀一出现,她便已经知道了,凭着两个人显著的特征,不用想也知道了是什么人。
四魂之玉这种东西,奈落是绝对不可能让它落入别人手中的呢。
“拿出这么贵重的酬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呢?”
神无手中的镜子映出一个巫女。她以她特有的那种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轻轻地道:“做出这个女人。她叫做桔梗,是个已经死去巫女。她的身上全是骨灰和墓土的气味。擅长使用弓箭,灵力很强大。希望你能够为我们伪造这个女人,并将由我来控制。”
颜姬眉毛微微一挑,明白了想来以狡猾著称的奈落到底在打什么把戏。
多少她也在充满妖怪的世界混了许多年了,也听说过关于半妖犬夜叉和巫女桔梗的故事,他们和奈落的恩怨在妖界已经很少有妖怪不知道。奈落想用桔梗造成犬夜叉的困扰,可是又掩盖不了自己的妖气,听说犬夜叉的鼻子可是很灵的。所以请她假造一个桔梗的傀儡,由身上没有任何气味的神无来控制这个傀儡。
很显然,这个狡猾的妖怪是不可能信任任何人的。虽然没有跟他打过交道,但是单凭派遣这两个手下便知道,是只非常聪明的妖怪。
一个是生命时间已经停止的死人,背负了悲伤的命运,可以完全被控制。另外一个是个身上没有任何特征的家伙,正适于使用傀儡。想来他也完全有把握能够控制这个神无。
唉,怎么看颜姬都不像个十七岁的女孩呢。
不过,到底索取什么作为酬金比较好呢?四魂之玉的碎片,奈落一定会拿回去的吧。要不么,就跟奈落本人谈一次,看看这个奈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还是,跟他们纠缠一会看看形势再决定呢?
呵呵,事情好像很有趣呢。
“……我不喜欢你。要你的主人派别人来跟我谈。你看起来,就好想什么思想和欲望都没有的傀儡呢,就如同我做出来的那些傀儡一样,是被别人操纵在掌心的。甚至,你还不如我的傀儡,我的赤音还有樱花的香味和跟人一样的体温呢。”
神无依旧面无表情,抑或,是没有人能够看出她想的什么。
“想来我也不用跟你展示一下我所有的傀儡,想必你自然会跟你的主人转述我的手艺。你所要求的作品,只不过是使用骨灰和墓土制造,简直简单不过。”
那个少女居然是颜姬创造的傀儡。像她这样的傀儡,颜姬还有很多,甚至,她所拥有的可能比赤音还要好。
(本节完~待续哈。请大家提意见啊,开头可能有点枯燥的说,大家要是不喜欢,我就不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