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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sakuraahn 执行锁定操作(20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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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这样的,我朋友做海鲜生意,3个星期前我跟他一起去送货,结果发生交通事故(他追尾撞了前边的车,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但交警和我说过应该是他责任比较大),我失去了一条腿。现在3个星期过去了,我朋友都没有和我谈过任何关于赔偿的问题,最近我的家人和他父母谈过了一下,但对方家人的意思是好像不太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请问,我这个情况,有没有权利向他追索赔偿?能追索哪些赔偿?因为医保不报销责任人承担的部份,车子又没买保险,如果赔偿金额超过对方经济能力许可范围,又怎么办?
希望好心的懂这方面法律的能帮我详细的解答一下,谢谢!
PS:比较重点的一点是,如果对方事实上没能力赔偿,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规定?我父母是农民出身,自己也刚工作,家里的积累在这住院的3个星期里也差不用花光了...
PS2:为了方便叙述,用了第一人称,事实上出事的是我一很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