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eminem 发布
完全没看出有哪里在侮辱女性了 纯粹是个人的看法而以
没有什么侮辱不侮辱的问题吧 况且那句话也不是在针对LZ说的
某人的意思貌似也只是想说 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如果被侵犯了 不报案等于是在给罪犯第二次侵犯的机会了 ......
樓主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上提出意見的.
雖然行為并不正確,但是也并不能就此說怎樣怎樣是"活該",不懂法律的人的權益受到侵害而不懂得維護的時候并不是都在活該,這種說法與法也不容,法律是要保護弱者的.而不是對甚至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人說他們所遭受的是"活該".
因此,我給與了口頭的警告,但是內文中寫明的是"提醒",也就是給與最輕程度的警告,提醒其在言論中注意受害者的感情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