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戈斯罗斯 发布
一夫一妻就是法律规定你不能一夫多妻,怎么不矛盾。你所谓的共存是一夫多妻但有人只娶一个老婆。
一夫多妻里的老婆可不可以有多个老公,如果不行,那就是和她老公不平等。如果可以,就是全社会大结婚,等于没结婚。
婚姻是包含感情和道德因素的,你不要老拿生产关系来对比。开公司只要有钱就可以和任何人做生意,但你不能和所有能跟你上床的女人结婚!!:mad:
最后告诉你人基本都是自私的,独裁制度100%会出现暴君,尧舜禹汤才是特例。
法律的问题,我记得已经解释过不止一遍,它只是一种社会道德的一种表现模式,和体制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完全是两个概念,您懂不懂?
譬如,从新中国刚刚成立到文革结束之前,为了抑制国家消费,积累财富,国家对各项产品的价格有明确和严格的限定,并且通过三票控制公民人均消费水准,从而进行社会资产积累,而改革开放后,由于物质生产增多,消费品日益充裕,国家经济政策开始逐步放宽,放开或取消了部分消费品的价格,取消粮油布三票,倡导消费,先前的抑价做法和现今的放价做法,是矛盾的吗?按您的逻辑应该是,可现今国家依然会时常对某些产品进行抑价,又矛盾在哪里呢?你根本搞不清楚国家法令规定和社会相关体制的区别,把根据国家法令形成的事务当成体制之间的矛盾,说你可笑你还不承认。倡导一夫一妻制,反对一夫多妻制是国家法令所致,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强制将此二者对立起来,并不代表它们本身存在绝对的矛盾性。就譬如国家规定凡军工企业的电脑芯片必须采用国产品,不得使用任何外来产品,那就能说国产芯片和国外芯片存在根本矛盾,不能共存吗?所以你的逻辑简直混乱的无以复加。你根本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分是什么。
我早就已经说过,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等搭配方案,在所有制经济已趋于平等的情况下并非无须强调对爱情的忠诚,他们的结合完全应遵照自愿原则,也就是说自愿于和其他女人共享一个丈夫的女性,自愿于和其他男人共娶一位妻子的男性,是完全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组成各自的家庭的。平等的标准不在于机械的绝对的平均主义(我想这个道理你早就该在政治课上学过吧),而是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合理要求达成自己的合理目的。你的理解好像就是每个人的权益必须完全地,绝对的平均,那是不可能的,懂么?就像说体育中的单杠,为什么只有男性项目,为什么女性就只有高低杠项目,这都是针对与男女的不同体能素质而做出了区分,女性的身体柔韧度有余而硬度不足,单杠项目的离心力过大容易对女性选手身体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因此这种区分不仅不是不平等,相反还是维护平等的表现,换言之,愿意和别的女人共享夫君的女性,本就是因为对夫君的爱尔所致,她有什么理由去找其他男人呢?如果说她愿意去找其他男人,而她的夫君不愿意,那么她的要求就和其夫君的意愿产生了冲突,造成她愿意而她的夫君不愿意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婚姻自然从一开始就不会成的,对不对啊(因为违反了她夫君的自愿),而若是他的夫君愿意,那么就形成了另外的搭配,不是一夫多妻,而是多夫多妻,那就变成另外的问题了。而多夫多妻从任何角度都是不该提倡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可能会使各类遗传疾病交叉感染的几率大大上升,不利于人类繁衍和发展的需要)。而且多妻多夫也就无所谓对爱情的忠诚,从人类基本道德考虑是不值得提倡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在当下这一点上并不存在问题,它们同样可以倡导婚姻内各方对爱情的忠诚)。行了,说了这么多,明白了没有?建议你还是先搞搞清楚平等和绝对平均主义之间存在怎样的区别,之后再来说这个问题,现在的你,连这两个概念都没分清楚,说什么都等于浪费时间。
你连一夫多妻制和生产关系这些问题的联系都搞不明白,也难怪会对一夫多妻制产生如此多,如此幼稚和肤浅的看法,告诉你,真正会研究人类婚姻制度的人,这些概念都是基本功,连这些东西都搞不懂,你说出大天也说不出多少有道理的话,整天“就不对,就不对”的喊,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那会有什么说服力啊?可以告诉你,这里面的知识,实际上都是相互贯通的,就如同中国传统为什么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你若不懂得从中国传统的帝国所有制经济分析入手那就根本不会搞明白。你知道,被改造的三纲五常所限制最大的是女性的什么权么(可以告诉你,不是人权),你知道因为女性缺少了这个权力使她们对生存的选择大都停留在什么方式上么?你知道在这种方式下所形成的中国婚姻体制呈现出怎样的生态么?你都不了解,所以你说不出个子丑寅卯,你所知道的就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现在的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除了这之外你还能说出什么来?
独裁制度诞生过如汉文帝汉景帝唐太宗等仁君,而凯撒、拿破仑、希特勒等独裁却均是通过民主选举上台执政的,你知道么?你跟谁玩也别跟我玩这个,你在这方面的水平还不够让我热身的。老子在凯迪专述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优劣对比时你在哪儿啃烧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