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怪蜀黍 发布
你这可笑的逻辑不就是如此么??? 我仿照照你的话来个任何,你如何反驳???
1,我国许多行业都不存在市场,所谓的那些名目繁多的产业其实根本就称不上产业。
2,国家根本就没打算扶持这些产业,因为知道这些产业扶不了,也不能扶。
3,指望不靠国家扶持形成产业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光一个供销的问题就能让这些产业胎死腹中。
4,实际上我国由于一些原因根本就没有改变这些供销状况的打算(严格来说,其实是不能),既然如此自然不能去扶持这些产业。
5,这些产业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在我国依然是小众化的东西,别以为基数大总数多,基数大同样意味着发展难度大。
6,我国暂时根本不应该去扶持这些行业,因为这些行业至少在短期内是全无希望的。就算有办法让它形成产业,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太大,这完全是得不偿失。
只要这样就可以了,需要反驳吗?
还是那句话,不是标点符号加得多说出的话就有道理。
另外“法制不健全”这个名词不能乱用,至少在这些方面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