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先生既然想听例子,那我也只好简单叙述下,不过涉及当事人的ID我就免了。毕竟要照顾某些。。的面子:
某地发生的2件案例,同样一个双重执法+执法过重,可结果却完全不同,第二件事在后台出面的情况下,迅速纠正了执法错误,且当事人承认并修改了自己的做法,而第一个却是拖延至今没有解决,当事人至今死不道歉。
反映的是什么?去好好看看经过就知道,你也有这个权限,1,并非人人平等,2,后台出面才有了公证,3,官方相护,4,权责分配不清导致无法有人做主,5,斑竹享有豁免权。对自己的错误不予承担责任。6,让人不得不质疑某些管理员的常识判断力,不清楚漫游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无人可用了。
引用
不过把反对自己观点的人说成“理解力低下不会分辨”,这样就比较过分了吧。而且你说别人的发言是“无价值”的,那么请问是从什么标准评判的无价值的呢?如果是从自己的标准来评判别人的发言,那么我只想说一句,没有人不会犯错误,在随意评判他人发言之前,先检查一下自己的判断标准或许会比较好一点。
我不想和你没完没了地对一些无意义的话题扯下去。。 某些常识性的判断根本就不是以我的主观标准为依据的,是依据的“常识”,这个我不必多说了。当然,我也有一些自主的观点,这个就不是以常识,而是以一种个人理解上的标准来判断的,
但请注意, 我说要54的是某些人缺乏常识的言论,或者这本来就是大家的明白的废话。那么就没必要去理会。这里是意见区,不是聊天区,不是YY区,废话应该尽量避免,我想即便当事的你我也不见得把这么多字全都看完整吧?更何况站在第三方的其他人呢?所以希望内容都是有用的重点,
而不是菜市场,大家乱YY的地方。
PS:某些人的灌水行为请立刻终止!这个帖子不是单就某件事在讨论的,请相关人另外开帖自己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