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转一下S1某人的回复 原来有马是腹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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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真医生 于 2009-7-28 00:04 编辑
不过哲平无意间干了很黑的事情,黑到没有颜色。
凤凰堂原来时作为独立专门店出现的,而且售卖范围和人群都有限(虽然名气很大)。
入堂有马百货看起来有赚,因为人工到装修到,地产需求都下去了,影响力和购买层却都上去了。但实际上这么做,凤凰堂的主人其实就开始变相姓有马了。想想有马家百货的规模不难想象,有马要求凤凰堂招牌化,凤凰堂几乎不可能拒绝这种诱惑(事实圣华完全没拒绝)。问题没钱,没关系有马家先垫着,你不是要求租金减半吗?可以。那么结果如下
1、凤凰堂知名度成爆发性质再扩散
2、资金流动跟不上货源需求
3、凤凰堂的招牌几乎和有马百货一家化
那么双赢的方法自然是有马家入股凤凰堂,运气好还能占个大头。
其实这算赤裸裸的变形吞并。俗称换脊梁骨(股)。何况原来凤凰堂的本业是代理店,这简直是直接转变成快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