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eufonius 发布
我初中时不幸成为萝莉控就有了这种天真的想法 直到某大学去读法律的同学给我详细讲解了《收养法》
单说一条 无配偶男性收养人想收养女性被收养人 至少相差40周岁或以上 也就是你想吃13岁萝莉的话至少等熬到53岁
还真去查了啊[/KH][/KH] 拜倒...
看来制定法律的那堆人和我们想到一块去了,这些人思想很不健康嘛:D
不过,嘛,你想养loli玩,其一是自己乐在其中,其二是养成理想的loli,法律上的名分不那么重要吧,我想方法还是有的,挂在别人名下,实际由你抚养之类...
而且养loli只为食用就太狭隘了,本贴的缘起汐酱也不是因为勾起了大家的食欲才引爆话题的
即便初衷是为了食用,loli养大后亲近、憧憬你,主动送到口边,你却觉得吃掉自己辛苦养大的loli是不可思议的,反而得便宜卖乖地苦恼着,此时心里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比直接吃掉要强百倍啊:o :o (据传某女儿控就是这种傲娇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