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coin_hunter 发布
你要是觉得我有冒犯你的话务必去版务那里投诉
你有权力宣扬和谐3P
我就有权力质疑假设和提问
在管理员出来警告我之前我问这个问题都是合规矩的
写乱伦,写战争,写玻璃,写百合的作家,问他们是不是支持他们写的东西的话,他们会给出个答案,比如菠萝就大大方方的说了,没什么好害羞的
那么你为什么一直回避这个问题甚至不惜以投诉来阻止我?
哎哟哟,还真是不吝惜罪名啊。
你提假设跟我无关,但你擅自用我来假设,还没经过我的同意,那这就侵害了别人的权益。我想以您这样的人不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吧。
对呀,人家写什么东西和他们有怎样的观点是人家的自由,人家可以告诉你,也可以不告诉你,你有什么权利去要求别人一定要告诉你?你是别人的合法监护人么?
回避?我早就正面回答过你,“你没权利去过问别人这些事”。看清楚了没有?
当然,如果你不介意,我也可以拿你来做假设,就像你一定要我去迎合你的假设一样。好不好啊?
倘若是你和我,有n个姑娘喜欢我,你和n个男人喜欢一个姑娘。
我和n个姑娘之间相互理解,愿意共同生活在一起。于是是在循序“个人情愿”的基础上形成了np家庭,我支持这样的np组合;你和几个男人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共同服侍一个姑娘,且姑娘也认同了,这同样是建立在相互情愿的基础上,我也支持这样的np组合。
那么现在我们换一下条件,倘若同样作为男人的我和你不情愿这样的安排,那么会如何呢?
首先是我,不希望np,那么根据“彼此必须情愿”的前提原则,形成np的结果是违背了我的“情愿”前提,我就会反对,而达成与其中一个姑娘携手的结局,这样一来如果其他姑娘不愿意,则又违反了其他女性的情愿前提,那么所能做出的选择便是少数服从多数,我或者从np关系中退出,或者遵从多数人意愿。因为我是少数派,只有两种选择——服从或者退出,没有强迫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利。也就是说,根据情愿原则,有人不情愿,则Np不达成。
然后是你,如果是你不愿意接受与其他男人共享一个女人,那么你也可以表达我不情愿的意志,这个时候你也有两种选择,要么去把其他男人打败,独吃姑娘,要么你也选择退出。但倘若你选择前者,那么你又违反了情愿原则(因为姑娘和其他男人都情愿,不情愿的是你,你用你的不情愿去否定他人的情愿,那么就是你违反了情愿规则),而你选择后者退出,则不违反情愿原则,你不情愿与他人共享,但你没有去干涉他人的情愿,而是选择自己退出,这同样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准则。
讲到这里,我的答案你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