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观:盗版DVD贴防伪
老程是另一种游商。他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大挎包,每天定时出入于某些媒体、高校、研究所和国家机关。他的老顾客们每星期都等着老程的光顾,问一句:“今天带了什么新盘?”
老程会指着光盘包装上的一些标记诚恳地向老主顾们推荐:
“这些都是品牌盗版!质量没问题。”
“盗版?不就是质量差,老有马赛克,有时候放不出来,但便宜吗?”他的一位新顾客说。
这些评语,是上世纪90年代初从盗版软件开始,盗版给许多人留下的印象。
但退伍军人老程说:“有些盗版现在很正规,形成了几种大品牌,丽晶、红龙、飞马、全美等等。我进货时一般都挑好的品牌,比正版强多了。”
这些品牌,或是文字,或是拼音首字母的缩写,或是印在某个角落的一个小图标,大胆地向消费者昭告,这是个讲信用的“地下世界”。
这些品牌的知名度,靠DVD爱好者们和盗版销售商们口耳相传。
据一位资深的DVD发烧友称,DVD市场大约崛起于1998年前后,2001年左右,这个地下世界开始了悄无声息的品牌大战,此一时甲品牌称霸,彼一时又会被乙品牌取代。连续剧、动画片、DVD5、DVD9各有各的过硬品牌。
互联网上,各个DVD网站和发烧友论坛,是盗版品牌的集散地。那里,各大品牌盗版商雇佣的枪手随时发布本品牌最新推出的DVD消息。资深网友对这些品牌如数家珍:哪家品牌专盗美国片,哪家品牌以欧洲片见长,哪家品牌如今是崛起的新秀,哪家品牌已经今不如昔,哪家品牌采用的某种技术足以雄视碟坛,某部片子以哪家品牌出的哪种版本为最佳……
“听说LJ(某盗版品牌:记者注)为了解决被仿冒,出了防伪标。”一位网友发布道。
“看来盗版商也不易啊,做个好D(盗版的简称:记者注)品牌也得防伪。”另一位网友回道,“又说假的LJ也开始贴类似的防伪标了。真TNND的逗啊!”
知识产权律师与消费者
在一家人气颇旺的DVD碟讯网站,国内正版的碟讯只给了一个链接,从2004年3月至今,只有寥寥15条,而盗版列出了十几种品牌,其中仅“飞马”一个品牌从今年1月5日至今已有三四十条。
在北京一家电子城,由于近期打击盗版的风声紧,原本在柜台下交易的盗版碟,挪到了电子城对面的草坪上,几只纸箱一字排开,前来挑碟的人络绎不绝,围成一圈。而电子城隔壁的一家音像店,只有一两名顾客在转悠。纸箱里7元一张的DVD,有些在音像店里卖20多元,有些以VCD的形式出售,而大部分纸箱里有的,音像店里根本没有。
对DVD发烧友李延(化名)来说,“正版简直就是垃圾”,即使正版DVD价格降得比盗版还要低,“我还是买盗版,不买正版”。最初,国内盗版还只能盗版国外普通的DVD,但随着“几个大牌盗版”的出现,他们“能将国外好的版本源源本本盗过来,一点不比原版差”。
全世界DVD发行分六个区域,北美是一区,欧洲是二区,东南亚是三区,四区为南美,五区为非洲,中国大陆是六区。公认一区画质最好,三区的中文翻译字幕最佳,二区版本往往最不删节。同一部片子,在同一个区内会出不同的版本,比如《魔鬼终结者2》,美国共出六个版本,第一版只收纳了正片;第二版加入花絮;到第三版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加入了“彩蛋”;而第四版更是加入了“双结局”(double title);第五版则加入了一种叫“小白兔”的东西,类似动态链接,比如当播放到某个镜头,如果你选择,就能离开播放,跳到一段花絮,告诉你这个镜头是怎么拍的;第六版,加入了高清晰版本。
而这些,国内的盗版几乎能做到与国外正版发行“丝丝相扣”。
一位业内人士说,国内的正版DVD许多只是清晰度比VCD高些,DVD该有的功能都没有。因为版权费的高昂,很多发行商不愿再在引进制作上花钱,低成本策略当然不可能出精品。
而消费者只认产品。一位网友写道:“在VCD时代,我是正版的支持者。因为盗版VCD确实不能同正版比。但是进入DVD时代后,我却爱上了盗版DVD,正版DVD不管是画质,音效,花絮,出片速度,甚至连包装都比不上盗版的。”
不少盗版DVD的包装令发烧友们赞叹,李延如数家珍。比如,一部盗自《罗马假日》纪念特辑的版本,包装便设计成一个银色小首饰箱的形状,其内不仅有电影正片,还含有花絮碟,以及一张印刷得相当精细的罗马地图。《阿甘正传》的某一版本,包装也一如正版,做成一只精美的巧克力盒。
一部既叫好又叫座的电影,不同的盗版品牌会出不同的版本,用李延的话说,有些“做到极致”的盗版版本,甚至比正版原版还好,因为它能将一区的画面、三区的字幕和六区的中文配音融合到一个版本上。盗版市场已经细分,既有针对那些只求一睹为快、对质量要求不高的消费者,也有针对只收精品的收藏者。当然,也少不了在正版发行前的画质低劣的所谓“电影版”(即“枪版”),也有一些小盗版商用刻录机直接翻刻的劣质盘。
在鱼龙混杂的盗版市场以淘碟、洗碟为乐者,像李延这样的DVD论坛“骨灰级”会员,往往担负着一项“职责”:评点各类版本,向一些不谙此道的网友推荐最佳版本。由于扮演着“舆论领袖”的角色,在他原来所在的城市,他们“一度左右着那里的碟市”,盗版商们有时还会征求他们的意见,请他们看样片,从而预测市场。
上班时,李延是一名知识产权律师;下班后,“我就是一名普通消费者”。
“我们一起推动这个不能公布的世界隐秘的繁华”
冯小刚2002年贺岁影片《大腕》里有这样的台词:
“中国这音像产业油水(儿)大着呢。没错!我跟你讲啊,中国现在有两千七百万台DVD,每一台机器每年消费十张DVD,每一张DVD我们抽一块钱的版税,这一块钱乘十是十块钱,十乘两千七百万,这就是两亿七千万哪!两亿七千万!没错!”
对照现实,这似乎是莫大的讽刺。
2003年,有数据显示,中国的音像市场有200亿~300亿的消费需求,而2003年全国音像业发行总额为27.55亿。剩下的市场,被盗版占了去。
数据显示,2003年一年,全国正版DVD总发行量为4852万张。而媒体报道,“在2003年8月的全国‘销毁走私盗版光盘大行动’中,中国共销毁走私盗版光盘4200万张”;从1996年到2003年4月,中国在境内已查获地下光盘生产线182条。
中国音像协会秘书长王炬说,中国的音像业结构“两头小,中间大”,上游的出版制作和下游的批发零售两头小,而中间有一个包含80多家400多条生产线的复制生产体系。这个体系,不顾上游,也不顾下游,一年生产能力达30亿张只读光盘。这个“枣核型”与国外的“哑铃型”正好相反。那么,是谁喂饱了这些生产线?
2001年,文化部曾下达通知,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关闭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此前由政府批准发展的“音像城”这种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被关闭。因为,据来自文化部的统计数字,尽管全国音像制品大型
批发市场截止到1999年底已达200多家,经营业户达6000家~7000家,但全国能够保证每月出版音像制品的音像出版社仅有30至50家。这么些个“音像城”卖什么?只能是盗版光盘。
再看一组数据:1997年底,爱多VCD以2.1亿元成为中央电视台1998年广告标王,而1997年中国音像业包括盒带、唱片等在内的总发行额仅为18.4亿;以VCD、DVD等数字视听产品为支柱之一的步步高,分别以1.59亿和1.26亿成为1999年、2000年标王,而同期全国音像业总发行额为12.48亿和12.37亿。
巨大的消费市场,音像城,VCD、DVD生产厂家,盗版商,形成了生命力极强的产业链,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一起推动这个不能公布的世界隐秘的繁华”。
“文化体制改革速度还太慢。”
2003年美国电影协会曾交给中国音像协会秘书长王炬一份名单,列出了在中国市场上发现的被盗版的电影名称,共约850部。更不用说大量盗自欧洲和日本、韩国的DVD。
有明文规定,一年引进20部大片进院线放映,而引进音像制品,据业内人士透露,有关审查部门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会控制在国内音像产品总量一定比例之内。而主要以国外影片为猎取对象的盗版,相比而言,可真是“百花齐放”了。也难怪一位DVD爱好者将盗版看作是“一种地下文化运动”了。
“政府打击盗版的决心不可谓没有,措施不可谓不多,成果不可谓不大,”王炬说,但为什么盗版依然故我?“根子在于日益高涨的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与目前提供文化需求内容的文化体制不配套。”一句话,“文化体制改革速度还太慢”。
“人们越没得看,越想看,越想看,越买盗版,盗版也因而越成体系,进而挤压正版商的市场空间。”王炬说。
音像制品从原创到进入消费者手中,需要经过四道许可:出版许可、复制许可、批发许可、经营许可。1994年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音像制品实行分部门、分级管理: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和进口工作;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共同组成音像制品内容审核机构,主管全国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核工作;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至1998年,国务院确立由文化部“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三部门管理由此变为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的两部门管理,但管理的分割局面依然存在。
有业内人士戏称,不少政策是捆住了“八路军”,放跑了“土匪”。
当然了,事情远非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