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婚姻屆~~
关于婚姻届:
缠:婚姻届「昭和83年6月6日」
也就是2008/06/06(1926年是昭和元年,1989年改用平成年号...)
小森雾:推断是昭和83年6月10日(日本法律上存在结婚间隔期这个概念,离婚了也得遵守,至于是多少天,大家可以搜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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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结婚届&离婚届在法律上全都无效。
1.当事者(糸色望)没有结婚的意愿(日本民法742条1号)。
2.可符香让绝望少女们在毫不知情下签写离婚届,这相当于欺诈行为,结果使糸色望的连续离婚骚动作废。
PS.日本民法753条:未成年者的婚姻需要一方的父母的同意。可是如果初婚解除后,再婚时父母的同意并非是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