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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江南
kohaku
春意盎然
紫色梦幻
绿之印象
蓝色天空
黑色旋风
引用 引用第1楼jyx2于2012-06-27 23:36发表的 :就算收了同人誌的著作授權,出版社也根本吃不到這塊同人誌的市場大,應該是在於投入的人眾多意味著,能支付使用著作權利金的能力是很不足的而且出版社也沒有能力滿足同人誌市場需求面難道要請一批人專門於同人誌市場的開發?這樣會增加公司人力成本的支出,做了實際也不一定能即時反映市場需求,即時反映效益所以,如果是看準同人誌市場利益的龐大而收回著作授權,就...之前似有看到要加入什麼組織的,所以修改國內制度以準備接軌,就無可避免了
引用 引用第4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2-06-28 00:56发表的 :呃。。邻接权和著作财产权还是有区别的,嗯。。。。其实「出版者への著作隣接権付与」这条主要是为了便于出版物作为原作改编吧,现在的情况是举个例子如果一本小说要拿去拍电影或是动画化的话,出版社只有代理权所以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原作者手里,而今后出版社有了著作隣接権以后,基本就是出版社OK了就行了嗯。当然了,LZ所担心的对同人的影响也绝不是没有。记得前阵子和我们这的一位律师刚谈过二次创作物的问题,他就明确跟我说了,其实同人展上的非公式物都是违法的,只不过原作者没有精力去一本一本都去搞,所以现在同人本基本成了业内的一个潜规则。要问今后出版社有了著作隣接権以后会有精力去弄同人么,这点目前只能说还是未知数,只不过印数太多了的大手同人组们的确是好有点觉悟了就是了嗯。。。
引用 引用第7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2-06-28 07:24发表的 :LS想远了汗。。同人不会消失的,comike也不会有事的,也不想想这要没了每年要减少多少旅游人口啊汗。。。。噢,说起来其实昨晚的飲み会正好有两个认识的comike主要運営也有一起,俺看人家都很蛋定的嗨,没事
引用 2.在日本合法的事,也有可能因为在别的缔结国违法而被抓。比如,欧洲有国家把二次元也列为jiporu的,而日本则不是,但如果你在欧洲的某个网站下了一张hcg,那么你就有可能被那个国家起诉。于是同人啥的,就成巨大的地雷区了。
引用 引用第9楼jyx2于2012-06-28 19:55发表的 : 這樣起訴成本,可能很龐大法這樣立,的確會有這樣可能但法律上常說,違法不等於犯法很多立法,嚇阻意味濃厚,但這樣也夠影響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