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相簿密碼:砂の薔薇
鑒於被某個人貼了下面的一段話,所以我決定就算會更新自掃的相簿,但是以後再也不公開放booklet了,而且也不公開分享mp3了。
雖然這樣自己的樂趣少很多,但是總比被盜圖的人用這
"著作權"三個字堵來得強…
貼booklet是自己的興趣,看著他們在電腦螢幕上成型並且美美的出現是很愉快的事~
不過這不是責任更加不是義務,難道掃圖、修圖不用花時間嗎?既然在163留言處被人這麼說了,那偶就如某人所願!
話說,偶要求某人將他163相簿的某些booklet拿下,因為我分享帖出來的時候就寫明了,並不希望他們到處被貼,僅供個人私下收藏就好~
這下可好了,還被那人要求要證明,他留言是這麼寫的:
『你想维护你的著作权的话,请列出那些属于你,并出示相关证明,谢了』東西本來就是自掃的,不相信的話他可以去別的地方找!
有些比較沒人弄的booklet如果找得到,而且提供的人敢說那東西是他自己掃的,很好,那我絕對敢跟他們當面對質…
漫遊跟音樂花園的人都知道有些是我弄的…不相信便罷…何況我並沒有那種義務要提供證明…
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跟他說啥版權的問題,而且也沒有說掃圖的人就應該被怎樣對待,只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別拿到東西之後就到處貼,不要以為每個掃圖的人弄出來就希望"兒子女兒們"到處流竄…
給我的mail寫著:
『貴殿が運\営されているサイト内に、肖像・歌詞等の無断使用など、当社の権利を明らかに侵害している部分が認められましたので、即刻当該違法行為部分を中止して頂きますよう本書をもちまして警告致します。 (著作権法違反は、3年以下の懲役または300万円以下の罰金に処せられる場合があります) 尚、掲示板やチャットなど、アーティストの音源や肖像・映像等を伴わない部分等については、この限りではありません。 ご理解頂けますようお願い致します。 』托他的福,如果要求守法,很好,那麼他辦到了,以後我不會公開放東西出來了,就算放東西也一定會加上斗大的唱片行LOGO來"證明"東西是唱片公司的…
讓人能看清楚字,但是絕對無法拿來做其他的用途,也沒啥收藏價值~
著作權?唱片的著作權當然是公司的,可是沒人掃大家可以看嗎?
我真是好奇他身上的東西都是正版的嗎?收的mp3都是從正版CD轉錄到電腦上聽的嗎?如果不是,那我相信他應該是沒資格跟我說什麼著作權違法的事情!!!
最後,別說我不授權給那個人,問題是他一開始連問都沒問就貼了,那授不授權有差嗎??
說實話,對他的態度我敬謝不敏!
最後的最後,感謝喜歡偶掃的booklet的網友,謝謝你們的回文支持,有些在文裡面表達對其中音樂或是歌曲的喜愛,讓我看了很高興,因為能找到同好 :o
另外,也對版主感到不好意思,我寫了這堆發牢騷的文章讓大家感到不快…[/KH]
唸完這堆之後心情大好~: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