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姜饼 发布
既然你不同意我给出的罗莉控定义,我不反对你来提出一个罗莉控的“正确”定义。
也是转的:
「Lolita & Lolita Complex」
俄國作家「Vladimir Nabokov ( 1899~1977 )」以少女愛戀為題材所著作之小說 ( 1955 ) 及該作主角之名稱。而後美國電影導演「Stanley Kubrick ( 1928~1999 )」以該小說為原作所拍攝之電影(1962 ),也直接以「Lolita」為名。
「Lolita」之語源為西班牙語「Dolores」的變形指小詞形,「Dolores」為出自於西班牙語「Maria de dolores」的女性名用語,「Maria de dolores」翻成英文的話就變成「Mary of sorrows」,意思為「悲傷的聖母瑪莉亞」,
而「Lolita」之主角原名即為「Dolores Haze」,而「Haze」則是出自於北歐神話中之「閃耀光輝者」。
因該作品之故,到了現今「Lolita」一詞則泛指:年齡大約是7歲至14歲 ( 在美國被稱為是「Girl‧Child」的年齡層 ),雖因第二性徵尚不明顯而略顯中性化,卻具有超乎該年齡層之魅惑感的少女。
( 以下因提到「Lolita」之於日系ACG,故將「Lolita」寫作「ロリータ」。)
此詞傳至日本之後,被寫作「ロリータ」,而「ロリ」為其略稱,通常用於稱「對稚氣且惹人憐愛的少女之情感、愛好,及以其為題材之作品類別者」;而後又產生了所謂的「Lolita Complex / ロリータコンプレックス / ロリコン」,此類別從1982~83年間開始造成風行,對於漫畫、動畫、遊戲等次文化造成了絕大的影響。
但嚴格的來說,「ロリコン」主要是指含有「情色的內容」的「男性向」者,
其與「ロリ」癖好、「ロリータ」癖好是有著決定性的不同,但這僅只是在作品類型及形態上對於「ロリータ / ロリ」與「ロリコン」的內容及做法之差別所做出的分類,對於「興趣」、「傾向」與「性癖」並無法作出明確的區分,且每個人心中於其之標準,都有著極複雜的重疊性與差異性,故最後「定義」與「差異性」在大眾眼中也是變的曖昧不明。
雖然現今所謂「ロリコン」大多是泛指某一族群亦或是該傾向之作品類型,但是「ロリコン」必定伴隨著「性」,只是因此詞的風行及應用上的不同而造成多數人已遺忘此行為若在現實中發生,卻是患有名為「Pedophilia / 戀童癖 ( 以兒童為性愛對象的性倒錯 )」的精神疾病,而被稱為「Pedophile / 戀童癖者 ( 以兒童為性愛對象的性倒錯者 )」的精神疾病患者才會出現的行為;因此在戲謔之餘,個人是覺得認清「喜歡ロリ」與「ロリコン」之間的差別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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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我们一般提到的"罗莉控"是指「喜歡ロリ」而不是「ロリコン」,如果由于我这先入为主的认识造成误会的话,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