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5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4 19:23发表的 :
首先不能搞错的是,发生了这种事情,受害者是你的弟弟,女方和那男人完全是加害者。
受害者自身不要求精神损失费不申请民事诉讼啥的去表明立场,反倒是听加害方说啥就啥的,说不张扬就把这事闷在鼓里了。。
这就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体现啊。。。
知道你弟弟肯定生活很好不会缺钱啥的,但是不向加害方要求任何补偿和道歉的话,等于就在承认你是彻底的败者,而对方却成了胜者。这样行么?
“恶”不给予制裁的话,对方的“恶”只会继续膨胀下去,你自身也等于是成了“恶”的味方,没有法制意识的社会,最终只会被“恶”充满整个世界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