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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雷文大帝 发布
“某些汉字彼此可以换用”
引用
某些汉字彼此可以换用(有的限于某一意义),如“太”和“泰”,“措词”和“措辞”
笑而不语
引用网络辞典不引全,岂不是太容易漏馅儿了?其实这个细节问题,不算你错,你不用在意。不过还是说清楚比较好:
的、地通用,显然不是指di的意思,也不涉及“的”的其他几个意思,必定是某一意义通用。
我前面提到的
“单换”:
就是把“地”(轻声)的意思换成“的”,表状语后的修饰(现在没有的用法),那么表状语后的修饰的“的”自然也可以换回“地”(现在有的用法)来。不应涉及表定语后的修饰的“的”的用法,通用了以后,定语后面还是“的”。也就是“的1”和“地1”互换,但是不能“的”“地”互换(是不是讲起来很繁琐了?这就是“用的取代地”啊,因为表状语后的修饰的“的”换回“地”,就等于未取代的状态。)
也就是说,我讲的通用是不允许用“严谨地编辑”表示一个名词,这不违反字典上“通用”的定义。
请比较以下几个命题:
1.“像‘严谨地编辑’这样的短语,把‘地’写成‘的’,会不会造成混乱。”
2.“写‘严谨地编辑’时,把‘地’写成‘的’,它们在句中的意思会不会变。”
3.“‘严谨地编辑’和‘严谨的编辑’意思是不是不一样。”
4.“如果把‘严谨地编辑’里的‘地’写成‘的’,形成的短语‘严谨的编辑’会不会让人理解成一个名词,从而意思改变?”
最后一个比较接近雷帝的问题,我可以回答“是”,这不影响前三个问题。如果我不努力辨别,一概回答“是”,岂不错了?
短语的歧义不妨碍“通用”,类似的产生歧义的归并还有很多,只有在语法完整的句子里出现歧义,才足以证明通用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