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wbcan 发布
那您“同盟是最民主”的笑话是怎么闹的?
那位仁兄话说绝对了些,而且有些用词不准确,迄今为止,个人权利(利益这词指代的东西太多)在哪个社会都不能保证是至高无上的,只是不同国家的相对差距很大。
什么叫税收是集体利益?税务分摊到个人就是赤裸裸的个人利益,纳税人集合在一起建立的政治力量争取收税权怎会有集体利益的性质?从咱们的公有制你难道还没体会出来“集体财产”是怎么回事吗?那和西方人拍着公务员的桌子叫:我是纳税人,政府必须为我服务,区别太大吧。
什么导致社会运作成本增加?税制由公共机构讨论,经议会里各个阶层利益代表协商而出,这种协调性比由着统治者胡乱颁布法令制造出来的混乱能使社会局面安定到哪里去,难道您看不出来?
您以为个人主义就是完全个人利益争夺?别忘了西方社会还有一个公共契约的说法。
还有,既然你说“政府=集体”“非科学”,干嘛还拿出来?您又忘了三权分立说里赋予政府的职能了……
实际上,如果没有自由,人权,法治这些观念,民主制度下的社会必定会变成多数人的暴政。
补充一些:
西方文化相信人性本恶,所以他们认为侵犯个人权利是政府的本能,故此民众用立法的方式管束政府,明确限制国家的权力,使后者对私人生活的干扰和侵犯降低到最低限度。而东方人(不好意思说本国)则以为民主政府是代表多数人意愿,富国强兵的强有力的家长。宫崎峻就相信民主制度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这就是东方集体主义文化土壤上对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的民主制度和社会的误解……
您举的这几个例子,除了孙逸仙的其它赞同。不过若乱世的奸雄被公认为英雄,那些历史的苦难真是民众自食其果呐。
再看看昨日发的东西,我也看出了很多不合理来。抱歉,抱歉了各位。
至于文中同盟最民主这句话,大家不要和我现在说的联系起来。很多以银英转外的东西来看,不合理道无以复加。但写文时没考虑那么多,纯粹以文中的观点来论述。
为什么说税收是集体利益呢?因为税收在运用时是均匀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的,也就是平均主义化的。虽然“拍着公务员的桌子叫:我是纳税人,政府必须为我服务”。但是其实服务的对象必然不是个人的个人,而是集体内的平均个人。
社会运作成本增加的东西很多,诸如腐败,官僚主义,庞大的政府机构。而议会里各阶层的代表一说,理论上正确,然而在贫富差距大的国家,弱势群体必然会被部分排除在外。而公共契约一说,我不认为是个人化的东西。(也许偏激了一点)
自由,人权,法治这些观念,这里就不就理论来说了,然而有了这些就不存在多数人的暴政了吗?现实而言,自由可以被理解为强权政治的自由,人权可以被理解为内外有别,人种有别,地区有别,财富多少有别的人权,而法治,更可以有侵犯他国主权的《与XX关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