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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suioku 发布
1. 类似行规的非法律手段约束。如何约束?和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2. 现在的同人志基本都是拿来卖的,不能说和商业利益完全无关。
参照国内之公序良俗原则.
如果只是学习交流的确不用担心,可能日本有相关"利益限度"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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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suioku 发布
这个未必。原本不错的全年龄向作品,常常被同人志改编成成人向的。有时还会损害原作的名声。
无论手段如何,同人志确实为原著吸引了更多的读者
鉴于日本分级制度,成人向的同人作品应该有明确的管理规定
作者和出版社深知同人作品对原作的宣传意义,不告不理,法律无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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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suioku 发布
这个不是专利权,是著作权。著作权需要申请的吗?记得好像不要的。不过,kuti提醒了我,说不定动漫人物造型是不包括在著作权中的,故事情节才被包含在著作权中。但是不知道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了。
中国的法律中,人设被包含在著作权中的吗?也就是说连环画之类中的人物造型有没有著作权的?
著作权取得有三种:
1.自动取得
2.履行登记手续
3.加注著作权标记
在我国采取自动取得,但日本如何规定我就不知道了(没兴趣查)-_-b
关于动漫人物造型的保护在我国有过"侵犯<三毛>形象"以及"迪斯尼白雪公主"的相关案例
不过动漫人物造型的如何保护,保护程度现在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