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5627阅读
  • 193回复

[思考]棋魂事件还有多少“宝”可以现?——一不留神偶又“粪青”了,寒

楼层直达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colonelblair 发布

顺応民众? 顺応了那个民众?
不想误解你的意思。

如果沒有这些搜集資料,而說曹先生抄袭,
就相当曹先生自己說自己是原创,一样合理。


抄袭?最终结果呢,还是他在抄袭?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那么这个帖子这么详细地说明,真的没有倾向性吗?隐含意义不就是:大家快来看,多无耻,多无耻啊

是的,无耻,说一次,大家惊醒,说N次,那么就开始觉得你这个人太不厚道了,B4也有个限度,你以为B4就有用了?大家都B4,中国动满的发展就有前途了?矫弯过正就是现在所需要的。

我再重申一次我的最终观点:要承认错误,但是不能老停留在错误上面,甚至还在取笑自己的态度!!!关键是怎么改正,怎么改变,眼光是朝前的,不是朝后的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3-02-19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65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4-05-21
“大家”,“大家”的……大家也是有个先来后到的啊……

甲bs过了,感情宣泄过了,开始行动了,就可以开始bs后到者乙的后知后觉了么~很多人只是动漫的爱好者,或者干脆说只是顾客而已,顾客还要讲资格评成分嘛?单纯提意见表示个人好恶的顾客就不算顾客了嘛,非得要加入什么发展计划有什么“实质性”效用才有发言权嘛?……

bs有什么用?什么叫有用呢?拿有沒有用来评判他人的感情……呃~不敢苟同……

(当然恶意的人身攻击的话,不管是不是重复都不值得提倡)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4-05-21
照你这么说,这个B4的过程还旷日持久了,那么我还真是要去休息休息了,还有……你觉得有多少用处?这种B4?感情宣泄啊,你得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吧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3-02-24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121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阿夯 发布



针对这位同学,我得澄清,我的文里面说了,大讨论已经过了,大家都知道自己哪里不对了,在这种背景下还使劲抄作这个事件,您觉得还有必要吗?

哪个比较帖子,我是这样看的,至少在回帖中,大家全部都是对曹先生的B4和对中国原创的冷漠态度,所以我才不能忍受了,我知道你是希望比较帖子或许能够说明曹先生不是那么“无耻”,我也希望有这样的“对比”帖子出来,可是呢?发这种帖子的人目的可不是这样~~~他们除了B4就是54,完全没有创建性,这样的帖子价值何在?


我觉得现在问题的突破恰恰不在于“大家都知道自己哪里不对(这里的大家,没理解错的话你指的是动漫迷们)”,而在于外界,社会是否能意识到这个问题。当然我们在论坛里喊得再热闹,外面也是没感觉的。但这次的事件,如果没有动漫迷这样的“闹”,可能连现在的结果都不会有(现在这个不了了之的状况到底算不算结果,我还不知道)。

本来我也是挺烦在论坛里再看到曹XX事件了,但前两天到棋友论坛,看到他们也在谈论,也在B4。曹那样的人,一帮小屁孩吵得再欢,他也可以置之不理,因为那伤害不到他的根本利益。但影响到棋界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南方体育提到他们联系日本棋院,这就更不一样了。虽然我不知道这对于他在棋界的名声会有多大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这影响有多小,也比动漫迷对他的连篇累牍的讨伐要大得多。但如果没有动漫迷“过火”的闹,这局面想必也不会出现。

从各个电台无耻得盗用各种动画游戏(当然也包括西方电影)的配乐,到“少年包青天”,再到“棋魂”,我们看到的是有那么相当一批“文化”人对于日本动漫等他们眼里可能连文化都算不上的东西一面轻蔑无比,一面拿来就用给自己脸上贴金。说什么版权意识道德水平都是扯谈,唯一能改变这一状况的就是真正能让这类人伤筋动骨。有了切肤之痛就不敢再犯了。曹先生此次的事件,虽然也未见得最后能有个实在的“结果”,但至少已是史无前例。如果这能成为一个转机的开始,实在是所有人的幸事。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肯定了现在动漫论坛上也许过火偏激的炒作。毕竟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我们只是无数言论中的一端。而最后影响整个社会的是各方言论的一个平衡。也正式从这个角度我希望能看到更多认真的查证的资料出现,动漫迷从情感上就很容易相信曹先生是抄袭剽窃,其他人呢?能这么轻易就信了?(另一个角度讲,我也不排除现在动漫迷把曹先生抄袭剽窃的程度夸大的可能,所以也希望看到更确实的东西)

-----------------------------------

P.S. 你是从鼓励原创的态度出发,认为已经公认的事情不必再炒,大家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别处。而我则是从另一个角度出发,认为炒得也许还不够(当然继续炒也未见得就能出结果:P),角度不同,观点不同也不奇怪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3-11-1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899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4-05-21
我倒觉得楼主看得有点天真了。
“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凭什么说是事实?我们说是事实就是事实,原著棋魂的FANS说是事实就是事实?
就算是让法院宣判,也是要讲求证据的。我们能不拿出证据来吗?
而没看过棋魂或者没有对比过两版作品的人也更多,不拿出对比来,他们怎么知道究竟真的是曹XX有RPWT还是只是原著棋魂的FANS在无理取闹?

证据是必须的,舆论更是需要的,所以至少就现在的状况来说,倒曹的言论绝对不算多。别忘了,众多FANS只是普通人,但是曹XX本身就是某些颇具影响力的媒体的新闻工作人员,舆论造势的能力他比我们强。所以大家只能拿出种种证据来,并且以群体的呼声来以示抗议,仅此而已。

最后,还是如我最先说的,凭什么说“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呢?如果没有现在这些以及将来更多的人举出的对比实例的话?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3-11-1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899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4-05-21
再补充一点,楼主似乎连众人的“感情宣泄”也反对?
那倒奇怪了,感情宣泄有什么不对?喜欢的作品被抄袭了,抄袭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该宣泄?等抄袭者得到了惩罚,大家为了表示高兴,也不能宣泄?
感情宣泄是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权力吧?心里不痛快,所以要宣泄,有什么不对了?
为什么就成了多余的,无用的了呢?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4-05-21
也是,我的看法也是个人看法,也很片面,但是我认为也许对整个社会来说,也许炒得还不够,但是在动漫这个本来就觉悟相当之高的地方继续炒就有点让人受不了,而且大家的那种态度让我心寒,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一些小孩子对那些努力做着自己原创的人那么冷漠,那样B4,曹先生不好,大家知道就好了,有必要这样持续耻笑吗?尤其对一个动漫者,是为了表示自己比其他那些中国人觉悟高吗?与其这样还不如做点东西让他们看看,让日本人看看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李迈 发布
再补充一点,楼主似乎连众人的“感情宣泄”也反对?
那倒奇怪了,感情宣泄有什么不对?喜欢的作品被抄袭了,抄袭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该宣泄?等抄袭者得到了惩罚,大家为了表示高兴,也不能宣泄?
感情宣泄是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权力吧?心里不痛快,所以要宣泄,有什么不对了?
为什么就成了多余的,无用的了呢?


你说我54棋魂爱好者的心情可是你们是不是也在乎那些原创者的心情,开始我也很愤怒,可是到了最后,大家对曹先生的EG,对原创的冷漠,对自我的嘲笑,你觉得这有用吗?如果是没有多少用的行为,仅仅是感情宣泄,也应该适可而止,多干点实事去吧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5-2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8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4-05-21
看完楼主的帖之后偶只有深深地悲哀……苦笑……这样看来,偶以及身边的那些朋友这些天来的努力,都是属于浪费时间的无谓行为?!

原来小偷反正一直会有的,那喊抓小偷的都属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PS:对于楼主的“多为日本人鸣不平?”,不好意思……至少我个人只是在为原作者鸣不平而已……即便他不是日本人!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李迈 发布
我倒觉得楼主看得有点天真了。
“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凭什么说是事实?我们说是事实就是事实,原著棋魂的FANS说是事实就是事实?
就算是让法院宣判,也是要讲求证据的。我们能不拿出证据来吗?
而没看过棋魂或者没有对比过两版作品的人也更多,不拿出对比来,他们怎么知道究竟真的是曹XX有RPWT还是只是原著棋魂的FANS在无理取闹?

证据是必须的,舆论更是需要的,所以至少就现在的状况来说,倒曹的言论绝对不算多。别忘了,众多FANS只是普通人,但是曹XX本身就是某些颇具影响力的媒体的新闻工作人员,舆论造势的能力他比我们强。所以大家只能拿出种种证据来,并且以群体的呼声来以示抗议,仅此而已。

最后,还是如我最先说的,凭什么说“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呢?如果没有现在这些以及将来更多的人举出的对比实例的话?


如果是抱着为曹先生正名的态度发的帖子,我是支持的,只要你说得有理,是事实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tenpom 发布
看完楼主的帖之后偶只有深深地悲哀……苦笑……这样看来,偶以及身边的那些朋友这些天来的努力,都是属于浪费时间的无谓行为?!

原来小偷反正一直会有的,那喊抓小偷的都属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PS:对于楼主的“多为日本人鸣不平?”,不好意思……至少我个人只是在为原作者鸣不平而已……即便他不是日本人!


那么没办法,对于"日本"这两个字不能释怀,对他们对我们的鄙视更不能释怀,说我幼稚也没有办法,而且我主张的是在了解自己的不足去做自己的事情.为棋魂不平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3-11-1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899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阿夯 发布
也是,我的看法也是个人看法,也很片面,但是我认为也许对整个社会来说,也许炒得还不够,但是在动漫这个本来就觉悟相当之高的地方继续炒就有点让人受不了,而且大家的那种态度让我心寒,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一些小孩子对那些努力做着自己原创的人那么冷漠,那样B4,曹先生不好,大家知道就好了,有必要这样持续耻笑吗?尤其对一个动漫者,是为了表示自己比其他那些中国人觉悟高吗?与其这样还不如做点东西让他们看看,让日本人看看


呃…………
谁在“努力做着自己的原创”?您不是说曹XX吧?
而且因为看他不爽,就不能抗议,就一定要去做点东西让日本人看看?这个就有点笑话了吧?(汗)
君不见在发生某些事件之后,社会中人也会组织示威游行来表示抗议,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不了更多,只能抗议,而不是要去“做点东西让伤害他们的人看看”。

在动漫的圈子里炒,私以为是不想让大家淡忘这件事(一段时间不提肯定大家就都淡忘了,我想这点您不能否认),我们自己首先做到不忘,才能继续在动漫以外的圈子跟此人此事做斗争,不是吗?

要BS,要耻笑,借用您前面的说法,也都只是一种“感情宣泄”而已,在宣泄感情的时候还非要考虑说我宣泄感情的目的是什么吗?就是生气了,不爽了,所以宣泄。仅此而已。

“大家知道就好了”,可是不这样做,大家怎么会知道?至今为止,也同样有很多动漫迷不知道,不是吗?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1-11-2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855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4-05-21
“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

不明白,法院一天没有判的话,这都是自己在想当然而已。

而且,现在 曹先生总是说,自己后49回跟日本的不同,而且,确实很大一部分人根本就连曹的小说都没有看过。 所以通过 一部分对比的帖子,来“举例子,摆道理”很重要。

再说,现在有点反感 总是说中国文化怎么样怎么样,无错,中国以前是不错。 但是,现在的中国,对自己的文化继承的不好,而且经过10年的大革命的文化断层,很多都发扬不起来的。 中国的文化,要靠外国来发扬光大是件可悲的事。最惨的是,现在有人要靠抄国外的东西,来发扬所谓的中国围棋文化。。。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3-11-1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899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阿夯 发布


你说我54棋魂爱好者的心情可是你们是不是也在乎那些原创者的心情,开始我也很愤怒,可是到了最后,大家对曹先生的EG,对原创的冷漠,对自我的嘲笑,你觉得这有用吗?如果是没有多少用的行为,仅仅是感情宣泄,也应该适可而止,多干点实事去吧


我觉得有用,感情宣泄有利于身心健康。生气了恼火了憋在心里不发泄出来,就对自己有用了,就是实事了?
而且您又怎么知道这些“感情宣泄”的人没干实事?我可不认为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的。
一方面是感情宣泄,一方面是想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出一分力,有什么错?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4-04-1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98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李迈 发布


呃…………
谁在“努力做着自己的原创”?您不是说曹XX吧?
而且因为看他不爽,就不能抗议,就一定要去做点东西让日本人看看?这个就有点笑话了吧?(汗)
君不见在发生某些事件之后,社会中人也会组织示威游行来表示抗议,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不了更多,只能抗议,而不是要去“做点东西让伤害他们的人看看”。

在动漫的圈子里炒,私以为是不想让大家淡忘这件事(一段时间不提肯定大家就都淡忘了,我想这点您不能否认),我们自己首先做到不忘,才能继续在动漫以外的圈子跟此人此事做斗争,不是吗?

要BS,要耻笑,借用您前面的说法,也都只是一种“感情宣泄”而已,在宣泄感情的时候还非要考虑说我宣泄感情的目的是什么吗?就是生气了,不爽了,所以宣泄。仅此而已。

“大家知道就好了”,可是不这样做,大家怎么会知道?至今为止,也同样有很多动漫迷不知道,不是吗?


这不是废话,我说的当时是那些搞真正原创的人,谁说是曹某人了,关于对曹的态度我觉得我已经够明显了,不想与你纠缠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