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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棋魂事件还有多少“宝”可以现?——一不留神偶又“粪青”了,寒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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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场大讨论(这个我还是觉得有必要的),大家总算是达成了某种共识:抄袭事件虽然是个人事件,但是暴露出中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贫弱,暴露出中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执行力度很不足!

我认为大家对抄袭事件的看法已经达到了相当深度,也知道已经该如何做该怎么去改变,可是我就不明白那些继续层出不穷的帖子到底“居心何在”?

A:说央视将筹拍《NARUTOナルト》真人版连续剧

哦,不错啊,怎么啦,日本偶像剧不是还没怕吗?买个版权就拍啊,怎么了,很可怕?大家不是觉得棋魂很不错吗?难得中国官方这么重视,你们还不知足那?说不定比《阴阳师》拍得好好些,现在论起拍大制作的电影,中国可不输人,瞧瞧《英雄》那场面那架势,哦,日本人能拍出来吗?


就算是日本人自己拍,大家也照样要土吧,不是对EVA真人版和美少女战士真人版大家还在”噩梦连床“的说,做人要厚道,日本人可以倒你胃口,就不兴中国人倒一下啊。


B。比较《光之棋士》和《棋魂》之异同,洋洋洒洒做文章

发这个帖子的楼主到底想向偶们说明什么,曹先生是抄袭了,这个地球人都知道!

是想告诉我们曹先生的人品有多恶劣?对不起,我们都知道了

是想告诉我们中国动漫多么的没前途,多么的可笑可怜?对不起,可怜的哪个是你。

是想告诉我们你看完了棋魂有多愤怒,多为日本人鸣不平?对不起,这回的确是个丑事,但是在“抄袭”这个词面前日本人也没比我们清高多少~~

如果是为了告诉我们你为中国动漫事业的担心?那么谢谢你,我们正在努力,你还是去找点激发人心,去找点或者写点对中国有创建性的文章来发吧。


C。关于日本人对《光》的态度

这种帖子还算有营养的,毕竟人家被抄袭了,不爽是当然的,可是,该法律解决的咱就法律解决,坚决不允许日本人对我们民族的能力提出任何置疑和贬低、嘲笑,一个连自己文化都靠抄的国家~~~~我们陪他几个钱便是。

抄作也有个限度,抄吃下去会拉肚子的剩饭这种事情还是少做点好

真正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的做法就是好好的为中国现在的动漫事业想想办法,针对现在的中国动漫进行讨论,不是站在那里取笑,B4,你以为你取笑最终指向的是谁,B4的又是谁。

关于原创,关注中国法律的健全都比去关注一个中国丑闻来得重要。纠缠在丑闻身上有什么意义,我们要看到丑闻背后的深层社会背景、现状以及未来!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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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4-05-21
B。比较《光之棋士》和《棋魂》之异同,洋洋洒洒做文章
如果有人問,抄到那里,抄到怎么一个程度,可不可举出来里面的細节,这就是大人們的苦心了。


A&C沒主意。
PS:另外看見很多阿夯的帖子,因为沒太大意見,但也是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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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4-05-21
如果是大家都想知道曹先生的恶行的具体表现,那么展示出来便是顺应民众了?寒,我可不这么认为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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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4-05-21
不知道楼主的"宝"是什么意思?不过,这样评论他人的行为,偶个人认为并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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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4-05-21
那楼主认为义愤填膺的饭丝们应该怎样做才正确呢?

PS,楼主的那个字发什么音啊?偶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汉字呢,汗~(是的,偶米水平……)

DEATH NOTE的同人王国~JJMMGGDD们,尽情到这里宣泄你们的同人情绪吧~~~~
http://yebbs.net/bbs/cgi-bin/forums.cgi?forum=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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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4-05-21
HANG~~~~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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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4-05-21
大陆法系的中国在成文法指定方面算是做得不错
中国的法律是比较健全的,不健康的是中国的法制
相对于英美法系国家,只有55年历史的中国法律已经有自己较为齐全的体系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法规都已有公布实施
中国薄弱之处在于先进的社会体制与落后的经济水平之间的矛盾
人民整体法律意识上不去,再完善的法律也无法实施
曹好歹怎么说也算个知识份子了,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中国法制社会,路在何方T-T

放弃了,法院实习经历已经看到了无边的黑暗

现在论坛上三天两头冒出关于棋魂,曹的帖子
愤怒也要有个限度,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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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4-05-21
米错,偶也觉得这类帖子是太多了~而且其中很多是重复的~
觉得阿夯(YEAH~~~打出来了)大人所说的几个行为中,偶觉得每项只要一贴就够了~嗯嗯~
不过偶觉得这个话题可能会连绵流传~因为看棋魂的人将会一代又一代地出,当知道曹**的事后,就又来发贴愤慨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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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4-05-21
“央视将筹拍《NARUTOナルト》真人版连续剧”,,,,

这个央视筹拍的套路,好像和棋魂没关系吧,我记得是从射雕和天龙八部闹起来的,从那以后种种《央视筹拍某名著A》,《央视筹拍某非名著B》的搞笑文字就源源不绝,已经写到烂了。开始还有点新意,现在我已经是看到这类标题就远远逃开。楼主提的那篇,我也没看过。标题和棋魂没关系啊,莫非内容有关系?干嘛和棋魂事件联系起来?


比较两本棋魂,这个挺重要的吧。

相似程度大到什么程度,是衡量是否抄袭、剽窃的一个重要标准吧。1万句里“借鉴”一句,无论如何不是大罪。曹说他XX回以后是原创,或者多少多少是原创,要证明,要反驳,都需要证据。就这么简单。没证据,再板上钉钉的事情也等同于信口开河。

说句不露脸的话,棋魂的漫画我只看过前两本,动画半集也没看。所以曹某人事件我一直都没跟过半个贴,因为没说话的资格。到底“借鉴”到什么程度,我也依然要看到更多的证据(也就是比较)才能有自己的判断。但我自信这地球上读棋魂比我更少的绝对有几十亿-_-b。如果我是火星人,地球上就不剩几个地球人了

从另一个角度讲,动漫论坛上看完棋魂漫画的不少,真正看过曹先生小说的又有几个?其实大多数人也是听说有这么件事就跟着起哄。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楼主不认为把事实澄清是有意义的?更不要说对于其他比我还无知的“火星人”来说,确凿的凭据总比大喊“曹XX他就是抄,就是抄啊就是抄”强多了吧。

楼主的一篇文字看下来,大有“你们还嫌脸没丢够啊,少嚷嚷几句行不行”的感觉。这恰恰是我最反感的。丢脸的事是做出来的,不是吵出来的。想下次不再丢脸,就一次把脸丢够,刻骨铭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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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4-05-21
精力真好 是你们造就了曹氏棋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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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4-05-21
助人乃快乐之本
偶是在帮曹老师作宣传~~~~~~~~~~~~~~~
http://board5.cgiworld.net/list.cgi?id=c1989
资料很全,请FANS查收~~~~~~~~~~

签名超高超大~~~~~~~~
“毫无抄袭,绝对原创,若有雷同,偶是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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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阿夯 发布
如果是大家都想知道曹先生的恶行的具体表现,那么展示出来便是顺应民众了?寒,我可不这么认为

顺応民众? 顺応了那个民众?
不想误解你的意思。

如果沒有这些搜集資料,而說曹先生抄袭,
就相当曹先生自己說自己是原创,一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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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4-05-21
很多时候发贴只是一种非常纯粹的情感行为,沒有太多的目的可“究”。我喜欢,所以我发贴,我愤怒或者我讨厌,所以我也发贴~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说是非常干脆的宣示自己的感情。事事都刻意讲求目的和效率的人也许有,但我想那应该不是多数~

至于什么重复性不重复性的,个人倒不是那么想的,关键不是重复与否,而是重复的有沒有内容……没内容的帖子自然会沉,有内容或者愿意让人灌的帖子自然会高踞不下~这个实在没什么太大的心好操的

而且按照大人的逻辑,极端一点的话,是不是可以这么说~那些经典动漫都沒有必要再写推荐文评论文或者同人阐释(当然如何阐释就在论了)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了”~“地球人都知道了亚”~

简单来讲,我的看法是,“我们”不代表“所有人”,论坛上有“地球人”,但更有”火星人”(比如我~)。过往的信息帖子,后来者往往是看不到的,再解释一遍有问题嘛?

并且,那些比较文章,更多时候,是给那些不了解漫画亦不清楚小说的人看的(不要以为来漫游的就一定会非常了解棋魂~经典可不是政府派送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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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4-05-21
引用
最初由 尤尤 发布
“央视将筹拍《NARUTOナルト》真人版连续剧”,,,,

这个央视筹拍的套路,好像和棋魂没关系吧,我记得是从射雕和天龙八部闹起来的,从那以后种种《央视筹拍某名著A》,《央视筹拍某非名著B》的搞笑文字就源源不绝,已经写到烂了。开始还有点新意,现在我已经是看到这类标题就远远逃开。楼主提的那篇,我也没看过。标题和棋魂没关系啊,莫非内容有关系?干嘛和棋魂事件联系起来?


比较两本棋魂,这个挺重要的吧。

相似程度大到什么程度,是衡量是否抄袭、剽窃的一个重要标准吧。1万句里“借鉴”一句,无论如何不是大罪。曹说他XX回以后是原创,或者多少多少是原创,要证明,要反驳,都需要证据。就这么简单。没证据,再板上钉钉的事情也等同于信口开河。

说句不露脸的话,棋魂的漫画我只看过前两本,动画半集也没看。所以曹某人事件我一直都没跟过半个贴,因为没说话的资格。到底“借鉴”到什么程度,我也依然要看到更多的证据(也就是比较)才能有自己的判断。但我自信这地球上读棋魂比我更少的绝对有几十亿-_-b。如果我是火星人,地球上就不剩几个地球人了

从另一个角度讲,动漫论坛上看完棋魂漫画的不少,真正看过曹先生小说的又有几个?其实大多数人也是听说有这么件事就跟着起哄。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楼主不认为把事实澄清是有意义的?更不要说对于其他比我还无知的“火星人”来说,确凿的凭据总比大喊“曹XX他就是抄,就是抄啊就是抄”强多了吧。

楼主的一篇文字看下来,大有“你们还嫌脸没丢够啊,少嚷嚷几句行不行”的感觉。这恰恰是我最反感的。丢脸的事是做出来的,不是吵出来的。想下次不再丢脸,就一次把脸丢够,刻骨铭心吧



针对这位同学,我得澄清,我的文里面说了,大讨论已经过了,大家都知道自己哪里不对了,在这种背景下还使劲抄作这个事件,您觉得还有必要吗?

哪个比较帖子,我是这样看的,至少在回帖中,大家全部都是对曹先生的B4和对中国原创的冷漠态度,所以我才不能忍受了,我知道你是希望比较帖子或许能够说明曹先生不是那么“无耻”,我也希望有这样的“对比”帖子出来,可是呢?发这种帖子的人目的可不是这样~~~他们除了B4就是54,完全没有创建性,这样的帖子价值何在?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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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4-05-21
我说了,现在是个“滥”的问题,真正有思考在里面的东西当然有它的价值,感情发贴?当然已经发了,我还能说什么?只是希望大家现在理智点,如果觉得我没说错,那么就稍微节制点吧,想得多一点再发吧



这个人睡觉不能少了点幻想,偶弟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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