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7414阅读
  • 15回复

[必读]水世界管理规则(2009版)(090919.红字更新交友贴相关规定)

楼层直达
级别: 超级版主
注册时间:
2002-04-25
在线时间:
62小时
发帖:
117884
— 本帖被 sakuraahn 执行锁定操作(2012-07-07) —
漫游水世界总纲(2007修订版)

漫游水世界是所有论坛会员互相交流,谈天说地的场所,本区讨论的内容不做硬性规定,但是请大家务必遵照总版规(详细内容见顶部公告及"版务建议公告"区相关主题)和水世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讨论。欲想进一步了解“水世界”,请继续观看“水世界向导”


☆☆“水世界”相关管理条例☆☆

本条例为促进网友间的交流而设!发贴前请先看看以下规则。

(一) 禁止恶意灌水及刷屏

恶意灌水※刷屏定义(水区特定):
① 主题帖无标题(只有前缀或符号)或无内容(纯贴图,纯链接,)禁止发布,一经发现,锁帖处理,其余规定请参阅公告中的漫游总版规。

②新帖刷屏:每天发新帖超过5帖,多出部分将作删除或回收处理。原创贴不受此规定限制(但请不要一次发太多)。

③回帖刷屏:短时间内连帖过多,超过4帖,超出部分将作删除或回收处理。因网络问题造成的连贴也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理。所谓短时间内,默认为三分钟。

④最后回复刷屏:第一页的主题中,除去置顶,有30%左右最后回帖都是同一人的即视为最后回复刷屏,多出部分将作删除或回收处理。需要特别说明,因为时差问题而造成的最后回复刷屏也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请各位海外成员注意。


(二)标题前缀使用的相关说明:
①转载内容需在标题注明【转载】【转帖】或【ZZ】【ZT】【新闻】等字样,
鉴于论坛版本问题,只能靠会员自觉标前缀,不能选分类硬性规定字样。
不允许使用“搬运”之类的其他词汇。部分转帖需标明【含转】
。如有转载内容仍不标明转帖。该贴关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ID作出处理。
【新闻】或者【转贴】须在主题中注明来源,希望大家在转贴时加上自己的理解和感想。原创类主题希望在主题中添加【原创】前缀,但不做硬性要求
(注:本次新增加【新闻】类标题,以此细化【转贴】,所以其形式等同于【转贴】)

②如不想自己的帖子走题,请在帖子标题上注明【勿灌】,在标明【勿灌】的帖子中,禁止发布与主题无关的回帖,一经发现,即作删除处理。

②每人每天最多只可发5个主题帖。【转贴】+【新闻】类主题总和上限3个。


(三)新人贴,招魂贴,交友贴的管理办法:
① 新人贴,又称新人报道帖,欢迎各位愿意成为水区一分子的朋友开帖介绍自己,但是请不要在开帖后立马闪人。发帖后楼主即刻消失的新人帖将会被锁帖

② 寻人贴,又称招魂贴,如果在论坛想单独找人请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或者论坛的PM功能,也可向版主求助帮忙寻找,但此类帖子禁止发放。
(如果看到招魂帖,在处理的同时版主有义务帮忙联系)


③交友贴(包括朋友,男/女友,征婚,基友等),每人仅允许发布一个主题(不是每个ID,用MJ重复发布者删帖)。
必须在顶楼写明真实资料(性别,年龄,所在地,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真名和真实地址可酌情不写。)和用IMG代码直接贴出个人正面无码清晰的脸部近照。
不允许用限时粘贴或其它手段限制照片访问。一旦照片和资料在顶楼消失,此主题无效,删帖处理。
一旦发现虚假资料和照片,该会员所有ID小黑屋伺候。

交友贴 ·十页即锁· ,不允许任何理由续楼,一贴被锁后不允许任方式规避版规伪其他真交友。
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删帖处理。需要大量发言增进感情者请移步聊天工具或论坛PM私下交流。



(四)正常的关闭主题及回收清理主题的说明:
①一般情况下,本区的主题在达到30页(30×15)时即进行关闭操作,请大家自觉不要去回复那些已超过30页的帖子,在即将达到关闭操作规定的帖数时请大家自觉停止讨论。

②上锁的帖子,通常1~2天后就会回收(下同)。回收,即转移至“幽冥界”区,需要说明的是,回收与删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的操作,请大家不要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区会不定时地对主题进行清理(一般默认为30天左右清理一次),如果发现自己的帖子在“幽冥界”,实属正常,也请大家注意保存资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料丢失。

③ 原创置顶时间一般为1~2天,活动,公告置顶时间一遍为1~2周,到期后根据类别移动至水区子区“青青子衿”或者“海盗船”,其余置顶根据实际情况请参阅置顶内容。

(五)禁止恶意翻旧帖,即同一ID在短时间内(默认为十分钟)翻阅回复四封以上的旧帖。说明,一般情况下,最后的回帖时间在四天前的视为旧帖,但如无恶意翻贴倾向,允许对发布时间在一周之内,最后回复时间在四天之前的帖子进行回复,但是应注意回贴的频率,以免产生恶意翻贴倾向;发布时间超过一周而不足十天,最后回贴时间超过四天而不足一周的,请慎重回复,一般此类回复如无特殊意义或价值(具体评判由版主或警察予以自行处理),皆视为翻旧贴;距离发布时间超过十天,距离最后一次回贴超过一周的帖子一律禁止翻贴。(特殊主题除外,如官方活动贴等)其他未尽情况的处理,以本规定第十条之内容进行。
(六)水区图贴相关
①禁止纯图帖,需用自己文字进行说明注解
②漫画或者其注有文字解说的图片视为转帖,
③多图(>=5)贴同样视为转帖
注,转帖类图贴可不加文字说明


(七)由于论坛问题而发重帖的会员,请在请自觉在短时间内用修改帖子内容,或者请版主或者警察帮忙处理,否则删除。

(八)发放红包相关规定请参阅置顶的“红包发放相关规定及申请”

(九)论坛成员在水区活动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向版主寻求帮助,版主有义务在职权范围内对成员提供相应的帮助。版主日常的工作中,应以身作则,起到带头表率的作用,同时欢迎大家对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十)以上规定如果触犯将会视其严重程度给以不同的处罚:删贴,锁帖,警告,禁言。

(十一)本规定及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水区管理层共同所有。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或者有意见的,请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诉。
级别: 警备队
注册时间:
2002-12-09
在线时间:
205小时
发帖:
88705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2-18
终于出来了~支持^^

顺便新春快乐

级别: 超级版主
注册时间:
2002-10-22
在线时间:
110小时
发帖:
304657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2-18
进来支持新版规

级别: 风纪警察
注册时间:
2003-08-12
在线时间:
582小时
发帖:
78142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2-18
新年也要和谐哟 -v-
级别: 元老
注册时间:
2003-02-25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9290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2-18
原来这里可以回复~我的沙发啊~~~T_T
祝大家猪年快乐~要遵守版规哦~^_^


——karupin好可爱呀^_^——
级别: 风纪警察
注册时间:
2002-12-18
在线时间:
881小时
发帖:
30740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2-18
新年新气象,顺便也修正下水世界导航吧^^
级别: 版主
注册时间:
2004-06-01
在线时间:
568小时
发帖:
152340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2-18
瓦看到了瓦那行字..........
新版規已閱嗯.....又要重新記下來了>_<

敢打擾老娘的沉睡?是不是不想活了
级别: 元老
注册时间:
2002-12-31
在线时间:
1小时
发帖:
11467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2-18
支持新規定,請大家在這裡能遵守規定的快快樂樂了

決定把Chris+Drake+Ezio+Isaac+Alcatraz+Soap+Snake+Sev+Sam+Master Chief搓到一起攪基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3-05-1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802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2-20
看过新版规,顺便拜年。。。。。。。。

07年天天开心,水区和谐XD

不要看這裡/w\
级别: 超级版主
注册时间:
2002-04-25
在线时间:
62小时
发帖:
117884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11-26
稍微调整了一下个别条款的内容,如有需要,以后会继续调整。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7-12-3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1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12-31
新人路过来膜拜各位灌水交流达人。。。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8-03-2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03-21
新人过来学习了。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7-07-0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3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05-18
水区的规矩 本人了解了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6-10-2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642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05-25
先来这看看水规
级别: 警备队
注册时间:
2005-12-13
在线时间:
301小时
发帖:
56623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9-01-01
来支持下新版规(麦子你真懒= = 帖子都不重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