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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sakuraahn 执行锁定操作(20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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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GDP增速现在还在8%以上,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000美元,要实现全面小康,我们有责任、有能力让老百姓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
昨天,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了一篇关于收入分配改革问题的专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访谈中明确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条件,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所以应该在“十二五”规划或者政府的工作计划里面,酌情考虑或者采取类似的做法。
苏海南认为,总的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的增长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因此,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管是对外宣布或者是内部掌握,都是应该予以考虑并做出决策的”。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姚裕群、副教授文跃然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均对苏海南的观点表示支持。
“日本仅仅是两次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达到两个8年,即16年比较高速的增长,已经是世界罕见了。”姚裕群说,就以GDP总量为标志的经济增长速度而言,中国实际“大大超过日本”,奠定了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基础。
“倍增”≠全民“普涨”
“但是要讲清楚,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只能力争大多数人收入有大幅度增加。”关于收入倍增计划,苏海南在前述访谈中强调,国民收入五年翻番只能是总体目标,并不代表全民收入“普涨”。
对此,姚裕群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收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目前比较迫切的问题是职工群体工资收入相对偏低。
文跃然早在2008年即公开提出过“中国劳动者工资10年内增长两倍”概念。他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收入”,应指“以工资收入为核心的个人收入”。通过打工者工资收入增长带动其他劳动者特别是农民收入的增加,“这是一种螺旋式的发展,一部分人先增长,后一部分人会跟上。”
“政府不能命令企业涨工资。”杨志勇认为,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 ,并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
广东:收入倍增计划暂缓
在2008年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文跃然曾特别对广东省、广州市出台的地方“收入倍增计划”表示赞许,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曾于当年提出年均工资收入14%的增长计划,但由于2008年以来国内的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被暂缓执行。
文跃然还表示,今后如果实施该计划,不宜选择在部分发达地区先行试点,应该考虑直接在全国推开,因为“收入倍增又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会导致某个地区劳动力供过于求,最终反而会压低工资”。
对于广东推行该计划暂时受阻,杨志勇也表示遗憾。他同时指出,一些已经出台的收入分配问题的政策并未落到实处,“比如说很多公务员工资是涨了,但事业单位进行人员分级管理后,很多(收入)改革都没有到位”。
虽然对推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都抱有极大期待,但三位学者都拒绝对可能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包含该计划的可能性表达意见。
杨志勇更认为,相对于金融危机之后财政收入状况,如果几年前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则国家财力更为充足。“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早就该说了,现在实行的条件还不如2007年或2008年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