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我那可怜的小孩
那个可怜的小孩,刚看到他的时候又瘦又小,无人疼爱。可是,我喜欢他,从心里喜欢。所以,当有人问我是否愿意领养他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没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让我高兴。
领养之后,我小心翼翼地呵护他,为他买新衣、新鞋;手把手地教他读书写字;做他爱吃的菜,看他爱看的动画,我的世界完全以他为中心。
渐渐地,我发现小家伙滋润起来,粉嘟嘟的脸上透露出笑容,终于变得跟其他小孩一样健康快乐。以后的日子,经常有人夸奖他,说“瞧,那个小孩多可爱!”我很快乐,比听到别人称赞我还要快乐。为了让他在我工作之时仍有人照看,我特意请来保姆,而且是经过专业培训的,要价比普通保姆更高。可是我依然没有怨言,因为他是我的小孩,我要用尽一切办法让他幸福,这样我才能得到幸福。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持续下去,我和我的小孩会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可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灾难降临了。某一天,突然来了一群人,他们说要把小孩接回去,因为我不合格,因为我的教育方式不对,我会毁了这个小孩……我知道他们就是法律,我无权反抗。
我眼睁睁地看着小孩被带走,欲哭无泪。
以后……以后的日子我该怎样描述?每天、每天对着空空的小房间发呆,除此之外,无所作为。
有一天朋友告诉我,那个小孩又被别人领养了。于是我偷偷地去探望他,祈求他的生活比以前更幸福。然后,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
那个小孩穿着破旧的衣服,蹲在一个小角落玩泥巴。没有自己的小房间,也没有人疼爱。对方是为了名声才以慈善事业的借口领养他,其实并不喜欢他,一点也不。
我哭了,悲伤甚至愤怒。我呵护在手中的花正被人摧残,而我无能为力。如果我更有权势,如果我更有金钱,如果……
这个世间存在着法则,有些正确,有些不正确,但我们都必须遵守。
我爱那个小孩,所以用尽心力呵护他。但我违背了世间的法则——这种小孩不应该被呵护、被怜惜,他的价值只是工具。
于是,审判之声响起:
你有罪!
是的,我有罪!
因为我再也不能使那个小孩幸福。
然庭花
2004-07-10 18:45
录入:19:53
PS,这个故事肯定不是真实的,它蕴涵着只有我才知道的隐喻。
然而这份隐喻是绝对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