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 在刚才拿到的从HMV发出的5张碟.
具体不说了, 来看一下EMS的章法吧:
1. 收件人只有签字后才有权利打开件.
2. 收件人签字后这个件就和EMS没有任何关系了. (比如, 我申报的物品有5件, 收到时,在投递员在场的情况下打开, 发现里面只有3件, 但因件已签收并打开,此时的EMS已经完全没有任何责任. PS 这就是EMS所谓的保证完整和安全)
3. 关于收货人验货一说, EMS的说法是,只有两种方法: 检查外包装和称重, 反正不能打开. (也就是说要么我们手感超人; 要么随时带一个小称...ORZ)
4. 收件人有权利拒收.
不知道我的情况算不算好的,签字拒收后让他们去查, 竟然还给我查回来了. 虽然没个说法........ORZ..........不过我也已经不想知道其中发生的原由了, 应该说是觉得不知道会比较好.
检讨:
1. 追要比不追的好.
EMS的人员挺复杂的, 有的态度很差, 有的很不错, 当然大多都是好的, 我相信. 找对人向他们提出的话,他们会在能力范围内帮你.
2. HMV的包装绝对RP的, 5张碟里有2张的光盘从固定夹里逃了出来, 不同程度擦伤,1只CD盒裂了一半. 封口的地方太容易撕开再粘上了, 不仔细看的话基本看不出被打开过. 这次绝对要写信过去,建议他们用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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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从HMV发了几张喋过来,刚才收到,签收打开后才发现里面少了两碟. 仔细看一下包装有被打开过的迹象.
问该怎么办?
仔细想一下,自己的确冲动了点, HMV的泡纸袋确实粘得不够牢, 碟有可能会掉出来. 并非100%的人为因素. 反正现在就交给EMS的人去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