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淫秽及色情出版物? 1988年新闻出版署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的类型有以下7种:
⒈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⒉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⒊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⒋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⒌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⒍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⒎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