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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sakuraahn 执行锁定操作(20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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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妹子的女性朋友J 还有J的老公Z
事情是这样的
Z和J结婚了,Z家里出了80%,J出了20%,一起买了间房子,房子写了Z+J的名字 (付完款,不用供楼)
最近Z的父亲表示可以申请到经适房 ,但是要以Z的父亲的名义去申请,故,房子的名字将会写Z的父亲 Z父亲希望J可以帮忙供楼,然后5年后把J的名字写入这套经适房(为啥是5年,据说是政策原因)
J不愿意供楼时房子不写她的名字,但是又不知道如何拒绝Z父亲的要求。不愿意供楼的原因是,5年内没有份(因为没有写名),万一5年内离婚怎么办?再说,如果迟点Z的父亲改口不加J的名字进去,J自己怎么办?
J是江西人,Z是武汉人,J是嫁到武汉去了 (Z是独生,所以Z父亲的其实就等于是Z的啦 所以才会提出5年后加入J的名字到那个经适房)
妹子的意见,基本支持J的做法,妹子说 J一个人嫁到武汉,没得好处,万一离婚怎么办,需要保障自己。
我的意见(我没敢和妹子说,说了估计要分手) J其实已经获得相当的利益了(20%的钱就拥有了房子一半的份额),其实帮Z的父亲供楼5年,也根本没关系(因为你这5年你本来不需要还房贷)。即使5年后Z的父亲反口,也只是5年而已,之后就不供下去啊。我觉得J(包括妹子和很多的女人),我明白你们需要保障自己的想法(因为男人都不可信),但是像这种结婚就想着离婚的后路的,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女人们老说新的婚姻法不公平,我真的想说,你女方出首期,我和你一起供楼,我不要房产权,这样可以么?这样是不是代表我随时可以离婚?我根本就不介意,我离婚没有那个房子,只拿回供楼的钱。我知道我这么说,大多女性都不愿意了。但是,现在要结婚,女方是100%要求我家出首期,我压力也很大的。虽然房贷一起还,名字加上老婆我也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为什么就没有人提出女方出首期,男方不允许有该房子的产权呢?这样我反倒是轻松多了。有时候,我真的是这么想,现在是和房子结婚还是和我结婚?不买房子,我这个婚是铁定不用结的了,这也是我不想结婚的主要原因。
各种无奈,发发牢骚。我都已经给房价给扭曲了。如果刚才那番话,我真是对妹子说了,估计我此刻就真是单身了,刚才的话我一句没和妹子说,一直赞成她的意见。唉,做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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