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是法定增值税税率。进口商品须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商品价格+关税)*17%。理论上税额在50元以下的免征。它是由海关代征的。"
这块我当然明白
问题AMAZON是个人消费,如果是海关代征..交由中国地税局的~~那是不是有义务提供相应的票据呢
一般增值税进项都是包括在物品内的
财务税务上也是这么计算的...物品价格(本体价格+增值税`进项税额)
然后同时卖出就是销项税~~
按照中国的出口物品法规~~来论断AMAZON
AMAZON出口是没有增值税的,或者和中国一样是先征后退?
05年税则...CD等是14%
我的意思不是说半殖民时代
增值税是对销货方而言的```
AMAZON在销货的时候(也就是咱们提供了进项税)而它是销项税
它对唱片公司的进项税抵扣后是向日本地税的缴税金额
可是现在提供的票据更象是出货单或者是收据而非专用票据
也就是只能符合这点
(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我想应该是P2P给海关的信号吧)
这个价格肯定也是AMAZON或者DHL标明的
招行的官网是把这部分称为关税~~我觉得这样更好理解一点
海关也直接标为进口税
"目前,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规定的限值是: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
至于这点私人对私人的话很难论断
特别是CD书一类或者周边手办~~~难道这个非得是贵金属?或者通贩物品?
望再赐教
顺便我自己再理解下...然后咨询几位中远的朋友orz~~飘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