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milkcr 发布
你那个故事看了不下5次 虚构的嘛
我是政府
现在要建一个楼 现在我把工程外包出去 有5个发展商希望承包这个工程
就算我选最便宜的一个,我也要给钱给发展商吧?
作为政府
我是不是既出了土地(不能拿去卖钱),又要出钱给发展商去承包这个工程?
最后我再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百姓(这个钱肯定可以补贴工程费,甚至超过工程费)
那是举个例子,但在现实中也是适用的,不论是商场还是官场。
这个问题上真正的主导方是地方一把手,而不是gov,这点你要看清,平时不会说的那么明白,但现在分析这个问题还是要说明白的。
你那个问题直接把工程性质变掉就可以了嘛~~~~直接跟开发商签个协议让他们开发,走的是商品房流程,但结果出来的是经适房,这样就行了,配套规划里面大可以划相当一部分土地给开发商造商用配套设施让开发商赚钱。
对于地方一把手来说用一块地和牵线的关系换一块晋升的踏脚石。
当初改革开放没钱怎么办?也是通过类似的方式搞到钱的,当年就是中信泰富的那个荣氏家族在中间起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