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笑话,人身攻击还要定标准,是不是说骂人也得定个尺度呀?
是否统治阶级:偶的权限意味着责任,偶不负责,可以到版务提出弹劾申请。
一票否决权:偶给过一次警告机会,仍不思过的,没理由留着。
标准是否公认:基于漫游论坛的总发帖规则和高桥区版规,不用偶的标准,用某个会员的?全民公投决定?偶没那么闲,谁要发自己发去。
偶的伟大与否:根本与这个公告无关?不用说偶这个刚迈入社会的青年,即使漫游的总管理员又如何,杨致远尚且还不能和这个词挂钩呢。
不专制,不独裁,你们想怎样?砍人还发扬民主开个投票帖征求全民意见不成?
不服的自己去版务区投诉,被砍了用MJ,表在这里闹。
另外,这个声明纯属老生常谈,本来就是默认的管理标准,只是知会大家一声。
笑话..现在还不用定标准..说的跟真没定似的。.这样做其实就是
以你为标准了..古往今来,以"人"为标准的除了一些土豪劣霸连真命天子
我都还没见过...
还有你真以为所有人都清楚什么属于人身攻击?
就像前几天那个说naraku fans标新立异的有说是的,有说不是的..
到底是不是?没有个标准就要看你站哪边哪边就是真理?...
一票否决权:关于您的警告..以及您的尺度..我是切身体会过了..
所以才会要求定个标准..如果真的很公平的话..也确实像您所说的那样。.
可是呢?..我的论点及意思。.希望您不要转移..
标准是否公认:您的扭曲力实在是强啊~(汗)..我的意思是"有个标准"是公认的。.您居然给扭曲成"什么标准是公认"的了...瀑布汗..
要用的不是谁的。.而是明文的规定..别想把这种荒唐的行为试图合理化了..
那这个论坛各个区还要那么多置顶的规定干什么?照您的意思大可都删除了.
以各个区的"斑竹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解决..
还有全民公投..这是您自己想出来的啊..您这个帖子其实就是
问大家"支不支持以你个人的标准来衡量论坛上的行为"..不是吗?..
伟大与否:关于您做出的行为..这可是比"伟大"来得还要自信的啊...即使漫游的
管理员都会定的一些标准而您大可不要...
没有个明文的标准连遵守都不好遵守..莫非您想让大家臆测您的意思,整天
猜测着您的可有可无的"个人标准"来发言?.笑话....
我们想要的只是一个明文规定..
这并不过分吧?...
请问你凭什么不给我们只用一个"以我自己的标准"来敷衍?..
汗..我闹?..看来您的标准太厉害了。.只要对您的决定有异意或者建议的
都已经给归到"闹"上去了..
这样不支持的还敢说什么?..